Page 39 - 《孟子》(二)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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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
文
公
上
5.3
滕文公问为国[1]。孟子曰:“民事不可
缓 也。《 诗》 云:‘ 昼 尔 于 茅, 宵 尔 索 绹;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民之为道也,有
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
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
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
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
阳虎[2]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
“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
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
藉也。龙子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
贡者校[3]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4],
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
不足,则必取盈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5],
将终岁勤动,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而益
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
夫世禄,滕固行之矣。《诗》云:‘雨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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