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孟子》(四)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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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

【解读】本章谈性命之辩。在这里所谈的几处
“性”字含义不同,“性也”之“性”,指
人天生就有的自然生理欲望;“君子不谓性
也”和“有性焉”中的“性”,则指的是人
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在孟子看来,口、目、
耳、鼻、四肢对味、色、声、嗅、安逸的追求,
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生理欲望,能否得到却
有命运的安排,所以君子认为这并非人之所
以为人的本性,故而不加以追逐。仁、义、
礼、智是调节父子、君臣、宾主等人际关系
的道德规范,虽然其实现与否仍受制于命运,
但又是人们内在主体意识的具象化产物,属
于人之所以为人的本性,所以君子不能仅看
到它们对味、色、声、嗅的限制作用而放弃
主观的努力。也就是说,仁、义、礼、智具
有两重性,它既具有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规
范的限制性,又是人内在主体意识具有的能
动性。孟子将味、色、声、嗅等自然欲望排
除到人真正的本性之外,同时强调了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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