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大学》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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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第
                                                                                                            十
                                                                                                            章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1]而民
兴孝,上长长[2]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3],
是以君子有 矩之道[4]也。

      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
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
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
毋以交于右。此之谓 矩之道。

      《诗》云:“乐只君子[5],民之父母。”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
父 母。《 诗 》 云:“ 节 彼 南 山, 维 石 岩 岩。
赫 赫 师 尹[6], 民 具 尔 瞻[7]。” 有 国 者 不 可
以不慎,辟则为天下 [8]矣。

      《 诗 》 云:“ 殷 之 未 丧 师, 克 配 上 帝。
仪监于殷,峻命[9]不易。”道得众则得国,
失众则失国。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
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德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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