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识孔子的“愤”与“乐”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作者:周景耀 2024-11-04 11:02
如何理解孔子的“愤”与“乐”?从《论语》中的一段对话说起。
“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
“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可以说是《论语》中最广为传诵的句子之一,关于这句话的理解也较为统一,少有人提出不同意见。今粗陈一孔之见,以就教于方家。
“好学+快乐”的解释模式
关于“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一般认为体现了孔子的好学精神与快乐状态。
“好学”的解读模式大约始于汉代,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明确将“学道”与“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统合而论:“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孔子闻之,曰:由,尔何不对曰‘其为人也,学道不倦,诲人不厌,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至晚从宋代开始,“好学+快乐”的阐释模式渐成共识,并且宋儒将“发愤忘食,乐以忘忧”视为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整体进行思考,以朱熹“未得”“已得”说为代表。他说:“未得,则发愤而忘食;已得,则乐之而忘忧。”宋儒之论基本规定了这句话的解读路径。钱穆承袭朱熹指出:“此章乃孔子之自述。孔子生平,惟自言好学,而其好学之笃有如此。学有未得,愤而忘食;学有所得,乐以忘忧。”除了以“学”为关捩,在“未得”与“已得”的框架内进行理解,尚有“嗜学”“乐道”之论,如刘宝楠:“‘发愤忘食’者,谓好学不厌,几忘食也;‘乐以忘忧’者,谓乐道不忧贫也。”无论是作为“好学+快乐”的模式论之,还是在“嗜学”“乐道”的框架内进行讨论,所论皆由实向虚,由读书悟道,指向优入圣域的超凡境界。
宋儒对于好学之笃与乐以忘忧乃“纯亦不已”之圣心发用的理解,以心性、义理的体悟为关键,构建出一种具有道德形而上学意味的阐释理路,深化了“好学”的内涵,呈现出独特的思想面向,但此模式也在获得普遍接受的情况下,简化了孔子的思想。与由“好学”而优入圣域的理解模式不同,唐宋之前此模式尚不多见。郑玄认为孔子之愤与乐在于“尧舜之道”与“六艺之文章”,但对于“乐”的认识,已经有“快乐”的意思了。李充指出,这是夫子“抗论儒业,大明其志”的体现,但未明确“儒业”为何。这为我们的讨论留下了空间。
礼乐视域中“愤”与“乐”
若将叶公与孔子的问答置于语词训释、历史场域、孔子之志等视野内进行考察,会得出不一样的看法。
语词训释是进入孔子思想世界的首要工作。人们通常将“愤”解为“发愤”,与好学联系在一起,彰显一种向上的积极情绪。问题是,孔子所发之“愤”一定与学习有关吗?逐字来看,“发”本义“放箭”,《说文》:“发,射发也。”引申为生发、产生、抒发等义。“愤”,《说文》:“愤,懑也。”本义为一种忿怒充塞、郁积不满的情绪。“发愤”二字连说,意义由发愤好学一变为孔子内心郁积(生发)着许多不满情绪,志意愤盈,以至忘记饮食。结合孔子所处历史状况及其所欲践行之“儒业”,这种理解要比好学的理解切实。若孔子生活的时代礼不崩乐不坏,周天子德配天下,诸侯各安其位,没有纷争,他也就不会整顿鲁国国政不成,又累累若丧家犬而奔走于列国之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以求天下太平。但孔子的努力在诸侯争强的大势面前成效不大,眼见天下动荡日剧,他自然忧愤有加寝食难安,“愤”和“忧”在孔子本为一事,皆由现实中令人不安的境况引发。加之他时处吴楚争战前沿,一度厄于陈、蔡之间,“绝粮七日”,时局如此,艰难如此,如何不忧不愤?意识到这一点的不乏其人。黄侃云:“孔子慨世道之不行,故发愤而忘于食也。”刘逢禄认为:“吴、楚猾夏,乱贼接踵,所以愤也。”孔子所“愤”者在于道之不行、礼乐不兴,故解为愤而好学,同孔子彼时遭际与心情不是很切合。
孔子之忧愤,源于现实之礼崩乐坏及其志在重建礼乐秩序而不能。现实之忧愤以及解决忧愤的努力伴其一生,若“发愤忘食”指向的是现实困境引发的不安状态,“乐以忘忧”则是提出解决困境的方案,即重建礼乐秩序,使天下重归礼治与和谐。是故,处于礼乐败毁之际的孔子,学有所得自然可乐,而所学之道不得践行,只会加深他的忧愤,不会让他更开心。那么,“乐以忘忧”便是“礼乐使之忘忧”,只有这样才能理解孔子“忘忧”之所指,而这与通常理解的开心、快乐义迥然不同。
为了夯实我们的论述,再来看“乐”。放到“礼乐”层面,“乐”不仅指乐器、乐曲,更是社会规则和仪范的象征,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太庙每事问”、艰难困厄之际仍弦歌演礼不辍的孔子,其根本关怀是建设一个礼乐振兴、规范有序的社会,因此礼乐是《论语》的根本性议题,其他议题皆缘此展开。《论语》中“礼”出现75次,“乐”出现48次,其中“礼乐”并用9次,其他39处“乐”大抵可分三类:一指音乐,二是作为礼乐制度之“乐”,三是快乐,前二者可统归于礼乐。这样来看,《论语》中“乐”主要指礼乐和快乐,而快乐并不是纯粹的情感体验,多与礼乐有关,如“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等。所以,《论语》所言之“乐”,只是“礼乐”一事,后世的理解弱化了“礼乐”的维度,偏于从情绪体验进行理解。对语境、礼制等因素的忽视,导致对《论语》中未明确交待是礼乐之“乐”的认识出现误差,如以下名句中的“乐”,便是常从愉悦、快乐情绪方面进行理解的例证。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论语·学而》)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论语·雍也》)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芬格莱特认为解读《论语》,不可将“仁”“德”等术语心理学化,它们是孔子对大众生活和世俗世界考察的体现,都与“表示‘意志’‘情感’和‘内在状态’的语言无关”。这些术语的“心理的、主观的用法是一种后起的产物,受到“佛教注释很深的心理学偏见以及译者西方的、古希腊—基督教视野这两方面的影响”。传统对“乐”的认识,也存在着“心理学偏见”的影响,若超脱偏见从礼乐视角考察孔子“乐”论,所得或更为深刻和丰富。
一个例证:“饭疏食,饮水”与丧礼
对于“饭疏食,饮水”的理解自汉代以来高度统一,用现代汉语可表述为:吃粗粮,喝冷水,弯着胳膊做枕头,乐趣也在其中。事实上,这章的主旨没有字面上显示的那样简单,可能与礼乐有关。孔子重礼,尤重丧礼,丧礼在《论语》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直接言及者十余处,加上未直接说的就更多了。据此,我认为“饭疏食,饮水”章说的是丧礼,是死者亲属居丧时饮食居处方面的礼仪。如在《礼记》中,涉及丧礼时,“饭疏饮水”是很常见的表述。
“君之丧……子、大夫、公子食粥,纳财,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无算。士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食之无算。大夫之丧,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众士疏食水饮,妻妾疏食水饮。士亦如之。既葬,主人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妇人亦如之。……期之丧,三不食,食疏食,水饮。”(《礼记·丧大记》)
“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酰、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絰、带。”(《礼记·间传》)
《仪礼》中言及丧礼时,如此表述也很常见,这表明人君以下死者,丧葬时皆有“疏食水饮”之礼,居则“居倚庐,寝苫枕块”,以示哀之发于饮食、居处者也。文本的高度相似,或可证《论语》中的“饭疏食,饮水”说的是居丧期间饮食、居处的礼仪;“乐亦在其中矣”,意谓丧礼蕴含在“饭疏食,饮水”的做法之中。
这种解读的问题在于,与此章后半段“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两不相合。笔者认为后半段极有可能本为独立一章,后人有意将二者合而为一,如此有利于构建一种富贵—贫贱的模式,以凸显孔子安贫乐道的圣人形象。即便后半段言及富贵,但疏水曲肱就一定是贫贱生活的体现吗?贫、富的二元模式能否建立起来呢?以孔子之人格境界,无论处境如何,皆“无入而不自得”,没有必要刻意设置富贵、贫贱的二元模式。贫、富无非一种生活形式,本无好坏,若不讲礼仪规矩,不行正道,在孔子眼里,无论贫、富,皆不足道。所以当子贡问孔子“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表现如何时,他才会说那样虽然不错,但“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孔子的标准只有一个:是否合乎礼乐规范。
如此论之,身居陋巷,人不堪其忧也不改其乐的颜回,事实上和他的老师步调一致,他对天下的关怀(忧)与对礼乐之道的尊奉不会因处境的变化而变化,无论身处富贵,还是贫贱,他都会心忧天下,践行礼乐之道。也就是说,“人不堪其忧”乃是颜回本人之“忧”,忧天下混乱,礼乐不兴;“回也不改其乐”之“乐”乃是践行礼乐之“乐”,这就与孔子的“发愤忘食,乐以忘忧”同符合契了。如此一来,“孔颜之乐”也便落到实处。在“礼乐”的视野内,孔子之“愤”与“乐”得以更切实的呈现,其思想之张力与现实感亦因之而彰显。
(作者系宁波大学中国古典学研究院副教授)
编辑:宫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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