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强国目标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逻辑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龙静云 2024-09-23 09:09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用“七个聚焦”来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其中之一是“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并提出“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路径之一。因此,厘清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以文化强国目标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理论逻辑
《周易》有言:“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即是说,通过对人的人文教化,可以塑造人的道德品格,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帮助人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使世界变成一个光明美好的世界。由此可见,道德是文化化成的结果,文化建设对道德建设具有引领作用。
梁漱溟提出,文化是“生活的样法”,蔡元培认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他们都强调人的生活与发展状况是理解文化的起点和关键。文化流动在个体的生存和社会的运行过程之中,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它不仅是个体德性和社会美德的造血机制,而且对社会经济和政治具有能动作用。文化影响着道德的发展,道德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文化的繁荣兴盛起积极作用。因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落实到公民主体上,必然要以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道德素质为基本内容和价值指向。而公民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一环,侧重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生态道德、网络空间道德等具体领域,来提升公民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格,由此推动整个社会文明达到新高度。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中国共产党自一九二一年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历史业已证明,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不会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发展进步,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的导航塔,也是增进社会团结的黏合剂和润滑剂。这就要求我们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践中,把文化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作为融贯其中的重要内容;在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把文化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作为其精神支柱;在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的实践中,把文化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作为其基本依托。
以文化强国目标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价值逻辑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人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平越高,人与动物的距离就越远,其行为就越是带有理性并向着一定价值目标前进。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引领公民道德建设,亦具有自己的价值目标,遵循着一定的价值逻辑。
有利于坚定公民的文化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路径之一,就是通过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全体人民对中国传统美德及其精神和价值的认同,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制度竞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及其发展规律,在深切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明前景时,由内而外地生成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民俗风情和自觉行为。
有利于提升人民的道德生活水平。马克思在研究人的本质过程中,确证了人在文化实践、文化发展和文化传承中的主体性,认为人是在按照美的规律和文化自觉来塑造自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不断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朝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不断前进”。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如精神文化的质量、品位、风格、审美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精神生活富足构成了共同富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坚持物质生活富裕与精神生活富足均衡发展的原则,在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不断满足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以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有利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阔步向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没有高水平的社会文明,就不可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更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仍有一些难题和矛盾需要破解。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人,是人本身的现代化。故以人为核心开展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其价值在于不断提升公民的思想、意识、心灵、情操、审美的现代化水平,以培养和造就一批又一批具有高度文明素养、道德素养和科技素养以及健康体魄,能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从而不断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以文化强国目标引领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逻辑
世界各国的文化各有不同的价值体系和特征,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的各种行为也被统合于相应文化整体的法则、规范和伦理道德之中。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对公民道德建设的引领性是在社会实践中展开的。
首先,社会主义文化理想引领公民道德理想的进步。人类社会每一次跃迁,人类文明每一次升华,无不伴随着文化的进步。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真正有前途、有力量的民族,必然是有着辉煌的文化作为精神支柱的民族。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全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发挥,无论我们在经济上多么富足,都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故一个国家的文化不能止步不前,而是要随着经济、政治、军事和科技的发展不断向前发展,力求“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由此形成强大的精神文化力量。对个体而言,我们都应树立崇高的文化追求和远大的道德理想,因为这是个人道德成长的动力之源。当一个人具有这样的抱负时,就会形成求真求善求美的良性循环;当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都具有这样的抱负时,就会推动整个社会道德水平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效性不断提升。
其次,公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助推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一般说来,人的认知、情感、心理、气质、习惯等文明素质,是在不同文化熏陶下形成的。文明素质包括文化素质、心理素质、道德素质等方面。就文化素质而论,它涵盖人们所掌握的人文社科知识、自然科学技术知识、语言和文字的表达能力以及行为的礼节礼貌等。心理素质反映的是人的性格优劣,认知潜能、情绪调节和人际关系适应,以及承受挫折、抵御风险压力的心理状态与能力。道德素质作为文明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社会道德关系及其规范性要求在个体身上的表现,是人们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修养和道德行为的综合反映。人的文明素质包含道德素质,提升公民文明素质的同时也在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因此,要以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为重点,有效运用优秀的传统道德和革命道德资源,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其辨识真假善恶美丑的能力及自我道德约束的能力。如此,才能使公民的道德素质随着文明素质提升而获得进步和完善。
再次,文化创建和文化实践活动带动公民道德实践的开展。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文化强国建设需要我们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创建实施方案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为此,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着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以提高文化强国建设的质量和我国文化的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在文化强国建设中,要把文明创建工程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有机衔接起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和人民群众道德实践创新活动,选树一批道德模范和德艺双馨的名家大师,给整个社会提供榜样示范,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道德建设土壤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最后,我国独特的文化传统影响公民道德人格的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比如,天下为公、天下大同的社会理想,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九州共贯、多元一体的大一统传统,修齐治平、兴亡有责的家国情怀,厚德载物、明德弘道的精神追求,富民厚生、义利兼顾的经济伦理,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哲学思想,执两用中、守中致和的思维方法,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的交往之道等,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事实上,这也是中国人民在特定的地域环境、生存方式、人文历史等基础上形成的独特文化品格,这些独特品格不仅反映在中国人民特有的价值理念、思想理论、文学艺术、民俗民情、地方风物、建筑风格、饮食文化等方方面面,也体现在个体人格的塑造,如性格、气质、品德、良知以及由此形成的尊严和行为方式等方面。正是这些独特品格和人格基因,使得中国文化能够在人类文化史和文明史上熠熠生辉。
(作者:龙静云,系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政治学部政治哲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化强国背景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编辑: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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