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孟子》(三)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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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
                                                                                                            上

11.10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
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
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
死者,故患有所不辟[1]也。如使人之所欲莫
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
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2]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
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
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
勿丧耳。一箪食,一豆[3]羹,得之则生,弗
得则死。呼尔而与之[4],行道之人弗受;蹴
尔而与之[5],乞人不屑[6]也。万钟则不辨礼
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
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7]?乡[8]为身死
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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