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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康有:孔子的“乐”观与“美好生活需要”

2019-04-29 13:37:00  作者:朱康有  来源:中国孔子网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若把这些弟子中精通者看作是具有“专业”高度的人才,那么在此背后反映的则是孔子平民教育中的社会艺术、社会美育思想。这一点对我们新时代满足“美好生活需要”不无启迪之处。
  《论语》中载子路等四位高徒“侍坐”之际,孔子让他们各言其志。其中最后言志的曾皙很有意思,他“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沉浸于音乐之美的享受,在此恬淡、安宁、无我的境界之中,说出自己不同于其他三位弟子的想法:“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看起来,曾皙的志向不像众弟子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着手,治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想法那么高大、那么“有为”,只是自己生活上一种精神享受的意境:游泳、唱歌、尽兴玩乐——这种高度艺术化生活所反映出来的恬静和满足感,实质乃大同理想社会安详、自得的生活写照,乃社会长期稳定、国家自主、经济繁荣、天下太平特别是社会高度精神文化孕育的结果。从军事、政治、经济等宏大治理活动转化为文明化育,似春风润物,更进入一个更深入更细密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即使是各种宏大“叙事”,也一定浸染上以文化人的浓厚氛围。
  “乐”之教化即属“文教”重要组成部分。《孔子家语》载,孔子至周,通过问礼访乐等活动,乃“知周公之圣与周之所以王也”,说明“乐”为社会治理反映的一个重要方面。制礼作乐,标配着天下和国家秩序,不是灵机一动、随便创制的,所谓“天下有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集中到最高层由之统一发出、颁布。同样,“乐”也是人民情感生活的调节。儒家认为,人本身有喜悦和悲伤等情绪活动,审慎地制定准则来进行节制非常必要,比如可以用歌舞等手段来表达人心中欢乐的需求。协和五声,以平和人心,成就政事。这就是说,给人们提 供“美感”的艺术工作者,需要与时代共舞,把握时代脉搏,创新升华至艺术之美,然后再反哺社会,才能发挥出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所谓“事不成,则礼乐不兴”,作“乐”是在功业成就、圆满后的追述与比兴,增强了韵味和形象的化育感染力。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乐”之影响深入人心,无形中对社会风气的转移、引导功效甚为显著。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并说“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我们看到,孔子把“乐成”往往作为个人修养也好、社会治理也好的最后一步、最高成就——一种所谓美在内心、美在实质的充溢、贯穿:“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一个完善人格的养成,最终亦要“文之于礼乐”来完成。在扬弃异化的条件下,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生产劳动“变成一种快乐”和“自主活动”,物质和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自我享受”,理想社会显然离不开对人的感觉器官社会化的美的培育。礼乐文化向来是作为传统中国治理的重要内容。其中的“乐”反映的美育思想,并非我们今日一些人追求的“为艺术而艺术”之纯粹,而暗合当代倡导的“人民需要艺术”、“艺术需要人民”这样一种互为互需的艺术观。
  对于“乐”之创制,儒家向来主张以“中和”为原则。孔子为什么把《关雎》放在诗经第一篇呢?《论语·八佾》给出了答案:“《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为何要“放郑声”呢?因为其“淫”,过度了即伤和伤生,对正能量的“乐”是一种扰乱,“乱雅乐”。现在有人把艺术仅仅定位为满足娱乐消费,甚至提出“娱乐至死”主张,显然这是极度有危害性的;“死”就走向了极端,转变为“乐”的反面。这样看来,并非所有打着艺术旗号的都能呈现给人们以美感,“淫”乐同样需要剪除,才能使“雅乐”更好生长;否则,葬送的不只是艺术之美,最后颠覆的可能是美好生活。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要“用高尚的文艺引领社会风尚”,“不让廉价的笑声、无底线的娱乐、无节操的垃圾淹没我们的生活”。做到这一点,艺术作品不仅要“尽美”,还要“尽善”;美同善相比,善更根本,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这一观点对后世的影响不可谓不深远。
责任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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