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孟子》(二)中·英对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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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
                                                                                                            娄
                                                                                                            上

7.1

      孟 子 曰:“ 离 娄[1] 之 明, 公 输 子[2] 之
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3];师旷[4]之聪,
不以六律[5],不能正五音[6];尧、舜之道,
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今有仁心仁闻[7]
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于后世者,不行先王
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
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8]。’
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
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
可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
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之以不忍人之政,
而仁覆天下矣。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
必因川泽。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
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
其恶于众也。上无道揆[9]也,下无法守也,
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
国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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