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峻
(462~521) 南朝梁思想家、文学家。字孝标,平原(今山东淄博市)人。幼年陷身北魏为奴,也当过和尚。南齐永明四年(486)逃往江南,长期不遇,后为豫州府刑狱。梁武帝天监初召人西省典校秘书,旋被罢职,后为荆州户曹参军。刘峻勤奋好学,闻见博洽,著作有《类苑》,已佚,《文集》6卷,亦大部散佚。198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将散见的文章整理校注,辑为《刘孝标集校注》。现存的著作还有《世说新语注》。
刘峻作《辨命论》,持自然命定论。认为贫富、治乱、祸福皆由命定。命由“自然”“造化”形成,没有意识、感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命一旦形成,便无法改变。又认为命只决定死生、贵贱、贫富、治乱、祸福,“此十者天之所赋也”。而常人的愚智善恶则由自己的行为决定,因此他鼓励人生仍应不懈地为智为善。刘峻目睹世道险恶,人情浅薄,作《广绝交论》抨击时弊。认为社会交往有“素交”和“利交”两种。建立在仁义道德基础上的交往是“素交”,但“素交”“历万古而一遇”。“利交”则以权势、金钱为基础,趋炎附势之徒充斥朝野,“素交尽,利交兴”。他主张避开名利场,不计富贵荣辱,劳动自给,洁身自好。
刘峻的自然命定论是对传统的报应观和佛教因果报应论的批判,有一定积极意义,但他的自然命定论仍未跳出宿命论的窠臼,也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他的“素交”“利交”说,对时弊的针砭是深刻而有意义的。刘峻在学术史的一大贡献,是他为《世说新语》作注,他的注文旁征博引,保留了许多珍贵资料,对研究魏晋学术思想史有很大助益。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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