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
(226~249) 三国魏玄学家,《易》学义理一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魏晋玄学的创始者之一。字辅嗣,山阳高平(今山东省邹县西南)人。仅任尚书郎一职,在晋代被评定为正始名士。
王弼生平官职低微,不以事功见长,唯在学术上有极大的建树。20岁左右,即以清谈而震动学界,并以学术著作折服何晏等人。其学术特点是融合儒道,在名义上推尊孔子为圣,判定老子为贤,承认《周易》是经,《老子》则相当于大传,确定孔优于老的名分等次,并采用注释经传的著述形式;在思想实质上则以《庄》解《老》,以《庄》《老》解《易》,为道家的后继者。撰有《老子注》《老子指略例》《周易注》《周易略例》《周易大演论》及《论语释疑》。《老子注》有2卷,不分篇章;《老子指略例》为1卷,久佚,今有辑本。这两部著作辨析道与万物、有与无、本与末的关系,认为道为本,物为末,道为无,物为有,主张“贵无”,既讲“崇本息末”,又讲“崇本举末”,力图使二者统一。主张通过把握本体来了解事物的认识论,即“得本知末”;反对就具体事物逐一观察和逻辑分析,称其为“舍本逐末”。《周易注》包括上下经注及附经的《彖》《象》《文言》的注释,为6卷;《周易略例》及《周易大演论》各有1卷,《略例》佚失近半数,《大演论》久佚,仅可看到佚文若干。这些著作的主要内容是发挥《易传》卦德说,认为六十四卦各有卦义与卦象,卦义为体,卦象为用,主张以体御用,体用如一。称每卦六爻的交感变化为“至变”“至动”,认为动以静为根本,故应以静制动,以常御变。提出通过把握义理来认知象数的认识论,亦即“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扭转了汉代以来《易》学局限于象数之学的倾向。关于《易》之太极,则释之为无,为一,为“非数”,象数则为群有,为多,均以太极为根本。太极为高居形上的本体,宇宙间的最高法则,义理的最高层次,亦即“至理”或“理之极”。《论语释疑》有3卷,久佚,今有辑本,内容与《易》《老》两注相通,对原始儒家的学说做出全面的解释。
在中古时期,王弼为最具创新精神的思想家之一,他在哲学自然观方面开创本体义理之学,使汉代以来注重宇宙论、象数学的学风为之一变;在人性论方面提出圣人有情论,主张以性为本,以情为末,以性统情,首次从本体论角度解说性情问题(见性其情);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提出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的理论,认为只要以无为本,“载之以大道,镇之以无名”(《老子》三十八章注),便可使名教规定的仁义礼敬得到彰显,达到“厚”“正”“清”的水准,从而将道家的崇尚虚无的思想与儒家的积极救世精神结合起来。在一些学术的细节问题上,亦有许多新见,例如在六十四卦如何形成的问题上,倡言伏羲自画八卦又自重为六十四卦;在《周易》编次上将经传文字相掺,改变了《周易》的面貌;在孔老关系问题上指出老子虽屡屡论说虚无,却属于“有”的层次,孔子等圣人虽未论说虚无,却已达到“体无”的层次。这些新思想引起中古时期思想的变革,促进了古代学术与思想的发展。
由于王弼以道家的思想原则来解释儒家的经典,故被很多坚持“纯儒”立场的经学家视为儒学的破坏者。又因王弼承认老子不如孔子,采用经学的著作形式,而且他的很多结论也不同于道家学说,故而成为很多学者心目中的儒门功臣。他的《周易注》在东晋中期以后以至隋唐五代,一直立于学官,到宋代也是朝野学界公认的权威注释。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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