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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自珍

来源:作者: 2017-11-27 15:19:00

  (1792~1841) 清代思想家、政论家和今文经学家。初名自逻,又名易简、巩祚,字璱人,又字爱吾、尔玉,号定庵,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道光九年(1829)进士,授内阁中书,官礼部主事,历职十余载,自称“不得志于今之宦海”,有“蹉跎一生”之叹(《龚自珍全集·跋某帖后》)。道光十九年,辞官归里;二十一年,就江苏丹阳云阳书院讲席,未几而卒,年50岁。

  他学有渊源。初,从外祖父段玉裁习许慎的《说文解字》部目,始治文字学,拟由文字训诂人手研究经学,颇有乾嘉汉学之风;后,从刘逢禄习《春秋公羊传》,转治今文经学,试图借公羊义针砭时弊,与魏源共倡通经致用之学,宣传改革,为世人所瞩目,并称“龚魏”;晚年,尤好“西方之书”,转治佛学,自云所造“深微”(魏源:《古微堂外集》卷三《定庵文录序》),但仍关心国事,主张禁烟,抗击外国侵略。

  综其一生,学通古今,精于小学和金石之学,熟谙掌故和典章制度,长于经史和西北舆地,文学有专攻,诗文瑰丽,自成一家,人称“龚派”,而使其大显名于世者,则是他的批判封建现实,主张“更法”“改革”的政论。著述宏富,1959年由中华书局汇编成《龚自珍全集》共11辑出版。其中,《明良论》《尊隐》《乙丙之际箸议》《平均篇》《农宗》《西域置行省议》《壬癸之际胎观》《六经正名》《春秋决事比》《古史钩沉论》《阐告子》和《己亥杂诗》等,是研究作者思想的重要论著。

  批判专制 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批判,是龚自珍思想的最大特色。他以史论形式,引古射今,抨击历代封建君主“未尝不仇天下之士”,无不以“摧锄天下之廉耻”来造成“一人为刚,万夫为柔”(《古史钩沉论一》)的专制统治局面,无不养成一班庸碌无能、视入主之颜色行事的官僚,他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封建官僚政治的腐败,指出这是封建君主专制下的必然结果。

  针砭时弊 批判封建现实,是龚自珍思想的又一特色。他指斥“近代”吏治之败坏,“官益久则气愈偷,望愈崇则陷愈固,地益近则媚亦益工”(《明良论二》);抨击“今世科场”之腐败,谓其文“万喙相因”(《与人笺》),其学“不通乎当世之务”(《对策》),其所造就之人只知“浮沉取容”以求仕进;揭露自乾隆末年以来,社会危机之严重:流民日增,烟毒泛滥,民生日蹙,风俗日坏,“人心惯于泰侈,风俗习于游荡”,贫富悬殊,社会财产分配严重不均(《西域置行省议》)等等;指出其时的清王朝已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犹如“日之将夕,悲风骤至”(《尊隐》),到处呈现出一片衰败的凄凉景象。他认为,这是封建“衰世”之征兆。

  倡言更法 面对危机四伏的封建“衰世”,龚自珍提出:“奈之何不思更法?”(《明良论四》)他认为,“更法”“改革”乃势之必然,其“更法”“改革”之重点:一是经济,他要求社会财产分配上变贫富“大不相齐”为“小不相齐”(《平均篇》);土地分配上变封建地主独占制为按氏族宗法组织“大宗”“小宗”“群宗”“闲民”四个等级之授田制,解决流民问题。二是用人,他反对论“资格”,主张“不拘一格降人才”(《己亥杂诗》);废科举,“改功令以收真才”,而不以“四书文录士”(《与人笺》)。三是边防,他建议“西域置行省”,移民实边(《西域置行省议》)。这些主张旨在抑制土地兼并,缓和社会矛盾,克服封建官僚体制之流弊,巩固边防。然而,他试图在不根本改变封建财产关系的情况下,用氏族宗法的授田制来解决因土地兼并而造成的流民问题,显然是行不通的。这说明在解决封建土地制度的问题上,他仍然未能突破“回到三代去”这一儒家的传统观念的束缚,因而不能不流于主观空想。

  主张进化 进化历史观是龚自珍倡言“更法”的哲学基础。他认为世有三等,即治世、乱世和衰世,而“法无不改”,“自古及今”皆然(《上大学士书》)。论世之演进,则又有“据乱”“升平”“太平”之别。考其进化历史观,旨在阐明“世易”则“法改”这一历史进化之理。其理论来源有二:一是本之《周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变通”之义;二是本之《公羊春秋》由“据乱”而“升平”“太平”的三世说。这表明他的进化历史观虽旨在为变革现实提供哲学根据,但其理论形式却相当古老,仍然未能突破传统的经学模式,从而反映其进化历史观在理论上的不彻底性。

  反对天人感应论 龚自珍的自然观具有反天人感应论的特点。他认为,天象与人事之间无必然之联系,日月之蚀、彗星之出,均可推算出来,故“非凶灾”,故所谓天降灾异以干预人事之说,自然不能成立。唯其如此,他对西汉京房之《易》,刘向之《五行传》宣扬天降灾异之说深恶痛绝,特作《菲五行传》指斥刘向“有大罪”,“罪在《五行传》”。然而,其反天人感应之自然观,虽强调“天人相分”之理,但并未完全否认有意志的天之存在,因而最终未能达到无神论的高度。

  尊崇告子人性说 告子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主性无善恶说,与孟子的性善说、荀子的性恶说,鼎足而立。龚自珍没有形成自己的哲学体系,然其人性论却颇有特色。他专门作《阐告子》,自称“宗无善无不善”的告子人性说,指出:正因性之“无善也”,故“可以为桀”,也正因性之“无不善也”,故又“可以为尧”;认为善恶“非固有”,故仁义廉耻等伦常也“非固有”;强调性之“善恶皆后起者”。其时正是封建卫道者桐城派鼓倡性善说以维护封建的纲常名教,故龚自珍之宗告子人性说,实有以唯物主义经验论对抗封建卫道者所宣扬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理论意义。

  思想影响 龚自珍身处新旧时代交替之前夜。他目击时艰,痛陈时弊,预感封建“衰世”之行将就木而历史“改图”之行将到来,于是倡言“更法”“改革”,试图解决当时所面临的社会、政治、经济等问题,为摆脱封建“衰世”之困境寻找出路,因而使其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尤其是他的政论和经史之学更具有振聋发聩的警世作用,闪烁着近代启蒙之思想火花,启迪了中国近代的先进分子。正如梁启超所说:“晚清思想之解放,自珍确与有功焉。光绪间所谓新学家者,大率人人皆经崇拜龚氏之一时期,初读《定庵文集》,若受电然。”(《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二)说明其思想对于19世纪后期兴起的变法维新运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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