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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阳

来源:作者: 2017-11-16 11:20:00

  (1497~1580) 明代思想家。字仁甫,号中溪,云南大理人,白族。嘉靖五年(1526)进士,曾任监察御史等职。他不满朝政之腐败,曾上书指责明世宗“以爵禄畜小人”。中年后隐居大理40余年,潜心学问,著有《心性图说》等书,编篡《云南通志》《大理府志》等,诗文辑为《李中溪全集》,载《云南丛书》(1914)。

  李元阳主张按儒学原则来治理国家,认为人民是国家的“元气”,应当关心和爱护;“万里边氓,亦国家之赤子”,统治者不应为个人名利任意对边疆人民发动战争,“杀无辜之民,费帑藏之金,破边氓之产”(《与陈抚翁》)。在学术上李元阳主张“志于明道者,不主儒,不主释,但主理”(《重刻楞严会解序》),又认为“老释方外儒,孔孟区中禅”(《感寓二首》),即试图调合儒、释、道三者的思想。他在《心性图说》中着重论述了性、心、意、情的相互关系。认为性是人的先天精神,没有偏邪错误,保持性的人就是圣人。由外物而引起心识、意识、情识,受此三识蒙蔽而背离本性者为凡人。凡人若从心、意、情三识中解脱出来,重归于性,即“复性”则可为圣人。李元阳推进了儒学在白族中的传播。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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