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
(1019—1086) 北宋史学家、思想家(图1)。字君实,号迂叟,谥文正,世称涑水先生。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宝元进士。历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翰林院学士、御史中丞、知永兴军、知许州、判西京御史台、门下侍郎、尚书左仆射等。赠太师、温国公。年少有才,手不释卷。7岁能为家人讲《春秋左氏传》大旨。曾破瓮救人,传为美谈。其于史学,患历代史籍浩繁,君主不能遍览。于治平三年(1066)献《通志》8卷,得英宗赏识,命专设书局续修。神宗时赐名《资治通鉴》(图2),并为之序。历时19载而成。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后当政尽废新法。著作除《通鉴》外,另有《司马温公文集》《稽古录》《潜虚》等。
《通鉴》系中国首部编年体通史,记载了战国至五代末共1362年的历史。以编年为主,吸取纪传体之长,交代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文笔生动。
学术上继承儒家传统,不喜释老,被朱熹称为北宋“六先生”之一。认为“万物皆祖于虚,生于气”(《温公潜虚》),“虚者物之府也,气者生之产也”(同上),把先于气的虚作为事物产生的根源。主张天命论,“违天之命者,天得而刑之;顺天之命者,天得而赏之”(《司马温公文集》卷十四)。命穷强富,命愚强智,即违天意,天必刑其神,夭其生。反之,天必赏其神,使其闲静而佚乐,寿终正寝。以为:“天地不易也,日月无变也,万物自若也,性情如故也。道何为而独变哉?”(同上)固守祖宗之法不可变的信条。提出“治国之要三:曰官人,曰信赏,曰必罚”(《宋史·司马光传》)。人臣之功皆是君主之功也,“天地有草木,天不雨露之,则不能以生;月有光华,日不照望之,则不能以明;臣有事业,君不信任之,则不能以成。此自然之道也”(《司马温公文集》卷十三)。君主对贤才要知之、用之、信之,“有贤不能知,与无贤同;知而不能用,与不知同;用而不能信,与不用同”(同上)。论修心之要有三,“曰仁,曰明,曰武”(《宋史·司马光传》)。不同意孟子的性善说:“丹朱商均,自幼及长,所日见者,尧舜也,不能移其恶,岂人之性无不善乎?”(《温公疑孟》)认为君明、臣忠、父慈、子孝是人们的行为准则,违背就会导致祸患。为学的宗旨在于“治心”,其要在格物,不受物之诱和物之累,使物莫能蔽,“依仁以为宅,遵义以为路,诚意以行之,正心以处之,修身以师之”(《司马温公文集》卷十三)。他还认为要做到“不欺”,事亲如此,事君亦然。
司马光在历史学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影响深远。其思想是对儒学的光大,包含合理因素,但总体上呈保守趋势。
编辑:李婕
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