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相成说
关于相反的东西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作用的学说。也就是关于对立同一的学说。儒家朴素辩证法命题。相反相成的概念由《汉书·艺文志》提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中国各历史时期对相反相成说的重要见解如下。
先秦 相反相成说萌芽于西周初期的《易经》中。在《易经》里出现了30对以上对立的概念,有泰与否、谦与豫、损与益、既济与未济等,用一些感性的形象化材料,喻事物对立面相互依存和转化之理。如《泰·九三》爻辞云“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虽然是用地理现象的平与陂,出外旅行的往与复,来表征事物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转化,但表现了对事物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转化的个别认识向一般认识过渡,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先秦儒家的辩证法中,以《易传》的相反相成说最为精深。《易传》在广泛观察了天文万物的变化后,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一阖一辟谓之变”(《系辞上》)。这些命题,包含了对立面统一的思想。《易传》给宇宙万物所固有的对立统一的双方,建立了一对基本范畴,叫做“乾”与“坤”。乾为阳,坤为阴,性质相反,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其相互作用,可产生万物的变化。《易传》的作者还认为天道、地道、人道都是相反相成的。“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易传·说卦》)
先秦儒家除《易传》中有对相反相成说的专门论述外,未留下其他的专门论述,但在他们所说的善行中、人性中、仁中、智中,乃至常人“行之而不著焉,习矣而不察焉,终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孟子·尽心上》)的日常动作中,相反相成说无所不在。贯穿于儒家政治伦理学说之中的最核心的东西,是保持平衡、取得协调、追求和谐;而构成平衡、协调与和谐的个人与人群,其地位又是互相差异直至根本对立的。这样,求和谐于对立,或者说研究对立是怎样同一的,成了儒家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研究范围包括仁与义、礼与乐、忠与恕、圣与智等范畴。首先看仁与义的关系。什么是仁?《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就是我去爱别人。儒家认为这是处理人我关系的第一准则。而“义”是原本存于“仁”之内部的“能恶人”一面的外现,与“爱人”的“仁”处于相反相成之中:“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孟子·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孟子·离娄上》)仁与义之间有一种关系:“义者,艺之分,仁之节也。……仁者,义之本也。”(《礼记·礼运》)义是对仁的节制,根本地说来,儒家道德学上的仁与义,有如它的政治学上的德与刑,是统治阶级应有的两手政策在儒家学说两个领域中的表现,是相反相成的。其次看礼与乐的关系。礼是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而乐是集诗、歌、舞三位一体的文化总汇,发生于人心受感于物。在儒学体系中,礼、乐的关系是这样安排的:“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礼记·郊特牲》)“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记·乐记》)“仁近于乐,义近于礼。”(同上)“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荀子·乐论》)“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周礼·大司徒》)无论从礼乐之产生和它们之间的作用看,礼乐都是相辅相成的对立面。礼以中为体,乐以和为德,礼乐相反相成,以调和矛盾为最高原则,以保存现存秩序为最高目的。其他范畴如忠、恕,圣、智等都是相反相成的。由此可见,先秦儒家的政治伦理学说中蕴含的相反相成思想是丰富而深刻的。
汉代 西汉董仲舒也承认一切事物都有阴阳的对立。他的特点在于强调矛盾双方的统一性。《春秋繁露·基义》:“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董仲舒所说的“合”,指矛盾双方的统一性。董仲舒也承认事物对立的普遍性。“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春秋繁露·基义》)但他认为对立的双方是固定的,彼此不能转化,转入了形而上学,这在相反相成说的发展上是一种倒退。
宋代 张载对相反相成说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他提出“一两”学说,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对立统一关系,给予了深刻的论述。《正蒙·参两》:“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自注:两在故不测),两故化(自注:推行于一),此天所以参也。”这就是说,气是统一的物质实体,但包含着内在矛盾。“两”是矛盾的对立性,“一”是矛盾的统一性,“参”是“合两”,即指矛盾既对立又统一。而“一”与“两”之间的关系是:“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正蒙·太和》)也就是,没有矛盾的对立,就没有矛盾双方的依存和统一;而没有矛盾双方的互相依存,矛盾双方的对立作用也就会停止。张载的观点非常简要,又非常精湛。
明清 明清之际最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夫之继承并发展了张载的观点。他在张载“一两”学说的基础上,对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本质关系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矛盾双方的这种关系,一方面是“相峙而并立”,“判然各为一物,其性情、才质、功效,皆不可强之而同”(《周易内传》卷一、卷五),这是“分一为二”的关系;另一方面,两者又“相倚而不相离”(《周易内传》卷五),专用“氤氲”一词来形容两者“交相入而包孕以运动之貌”(《周易内传》卷六),这是“合二以一”的关系。王夫之还认为天地万物都没有截然分开而绝对对立的情况。“天下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对待之物乎?求之于天地,无有此也;求之于万物,无有此也;反而求之于心,抑未捻其必然也。”(《周易外传》卷七)一切对立面都是相互转化,交参互含的。王夫之还提出“非合两而以一为之纽也”(《思问录内篇》)的命题,指出所谓一是指两端的统一联系,并非另外有一个作为纽带把两者统一起来的东西;同时,作为对立的两方面,也没有间隙使其截然对立起来。在王夫之这里,相反相成说有了完备的论述,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发展到其高峰阶段。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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