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平说
在封建等级式的政治秩序和阶梯式的财产占有的前提下,实行财富分配的大致均衡的主张。中国古代,特别是古代儒家所提出的一种影响深远的经济、政治思想。
先秦时期,晏婴、孔子、管仲等人先后都提出过有关均平的言论;西汉时期董仲舒十分关注土地均平问题;秦汉以后,历代农民阶级大多从先秦思想家的精神武库中借用均平这一武器,以便在起义运动中反抗地主阶级的压迫。
晏婴的“均贫富” 春秋时期,贫富分化已经引起当时一些思想家的重视。年龄稍长于孔子的齐国名相晏婴说:“其取财也,权有无,均贫富,不以养嗜欲。”(《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他已认识到贫富不均必然会引起人民的反抗;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并促使贵族阶级收敛自己的行为,他提出了“均贫富”主张。在他看来,一般人的财富应该“正德以幅之”,既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统治者应该了解人民的疾苦,“知其贫富,勿使冻馁,则民亲矣”(《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人君如果“藏财而不用,凶也。……昧财之失守,委而不以分人者,百姓必进而自分也”(《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孔子的“均无贫” 贫富分化这一社会问题也引起了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关注。孔子所提出的分配原则主要表现于下边的一段话:“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
在从分配方面理解这一段话以前,首先,必须对孔子的经济思想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在孔子那里,经济活动大都服从于政治伦理规范,因此,包括他的分配原则在内的所有经济思想都贯穿着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社会伦理观念。孔子在未阐述分配原则以前先说“闻有国有家者”;这里的“有国”“有家”正表明了他阐述分配问题的立足点;也就是说,孔子的分配原则是为他所谓的“国”“家”服务的。
第二,孔子的思想方法是“和而不同”式的中庸之道。他的分配观念也体现了这一思路。他所谓的“均”指平均,“和”指中和,“安”指安分。在他看来,只要保持平均、中和、安分,贫穷、寡少、倾危就不会出现。孔子虽然不太注意物质资料生产,轻视劳动,并且“罕言利”,但他并不一般地反对物质利益,也不主张贫穷,而是持一种比较中和的观点。一方面,孔子认为无限度地追逐财富会引起社会纷乱,“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另一方面,孔子又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同上),贫穷也会使人们之间产生怨恨,因为“贫而无怨难”(《论语·宪问》)。
第三,孔子的“均无贫”涉及到生产资料分配关系问题,但对于它是指被统治阶级成员间的财富分配问题,还是指统治阶级内部的生产资料分配问题,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有的学者根据孔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的观点推论后认为,孔子把人分为君子和小人两类,并断言君子是能够“安贫”和“贫而乐”的,而小人是专门逐利的人,不能做到安贫乐道,由此可知,孔子所论述的分配问题,有可能主要是解决被统治阶级成员间的分配问题。另有学者认为,孔子的“均无贫”并没有谈到被统治者,它指的是“有国有家者”,“有国有家者”是统治阶级;孔子是说统治阶级内部生产资料的占有应与其等级身份和地位相一致,以保证社会的均衡与和谐。
孔子“均无贫”思想的实质绝不可能是主张各阶级之间进行财富的平均分配,而是着眼于各阶级内部。孔子为人们之间财富分配不均感到担忧的实质是想使每个阶级内部各个集团、各个成员的财富分配彼此相互接近。他认为,人人皆贫即无所谓贫,也就不致于因贫富不齐而产生不安,由不安而产生变乱。人人皆贫而能安贫就不会危及封建秩序,同时也有利于巩固统治阶级的政权。
“均无贫”思想虽然不是为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提出的,但它初步认识到财富分配不均所可能引起的矛盾与冲突,这在当时有进步意义。但是,在阶级社会中,贫富的不断分化和日益对立是无法避免的客观趋势;贫与富是紧密联系的,使一些人富裕的原因也正是使大多数人贫穷的原因;孔子的认识不可能达到这一高度。“均无贫”思想的进步性只在于看到了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并提出了这一问题,虽然孔子还没有提出平均财富的办法。孔子要求被剥削的穷人安贫知命,努力做到“贫而乐”,“贫而无怨”。在他看来,只要贫穷的人知道贫穷是自己命运注定而不怨天尤人,只要那些富裕的人能够“富而无骄”,“富而好礼”,天下就可以相安无事。这些封建说教都是难以让人信服的。
董仲舒的限民名田 西汉时期董仲舒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均平思想,他在孔子分配思路的基础上首先提出了对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实行“限民名田,以澹不足”的主张。他说:“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春秋繁露·制度》)作为一个代表地主阶级的思想家,董仲舒还提不出像小农生产者所能提出的绝对平均主义幻想,也不可能提出根本消除贫富不均现象的主张,他只是要求富者有足够的资财显示尊贵,贫者有适量的食物足以糊口,“大富”的“积重”和“大贫”的“空虚”都应避免,因为这会影响上下关系的相安并导致危害封建社会秩序。
董仲舒在《限民名田疏》这篇奏议中详细地分析了形成贫富不均现象的原因。他认为:①土地的自由买卖造成了土地兼并,土地兼并使得“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②封建国家和富豪“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垄断自然资源,致使人民谋生之路受阻;③富者“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使得“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导致人民生活贫困;④赋税徭役地租榨取太重,力役征收30倍于古,田赋盐铁税20倍于古,地租交纳50%,使得农民衣食都不能周全;⑤贪暴之吏,妄加刑戮,“断狱岁以千万数”,使得人民破产逃亡。如何阻止贫富不均现象的发展,董仲舒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汉书·食货志上》)董仲舒要求武帝取消盐铁官营,减轻赋税徭役,特别是要求对私人占田数量进行限制,以使保持贫富的大体均衡。
起义农民的“均平”思想 历代起义农民的政治经济观念中也存在着“均平”思想。这种思想完全不同于统治阶级代言人的“均平”思想。历代注意贫富问题者多以防止土地兼并、均平赋役为核心,他们所提出的“均平”思想以及所形成的有关政策法令,并未触动封建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历代起义农民的“均平”思想则敢于触动封建大地主阶级的利益,它完全反映出农民阶级的政治经济思想。
唐末起义农民就提出过“均平”(《新唐书·黄巢列传》)的要求。两宋时期,地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垦田,使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代人佣耕的“客户”;同时,皇族、官僚、僧尼和道士都享有免役的特权,使农民遭受沉重的田租和赋役剥削。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王小波、李顺在四川发动农民起义时曾说:“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皇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十三)这种“均贫富”思想是针对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所形成的财富分配不均提出来的。它否定了那种维护封建制度的“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的天命观。北宋末南宋初,钟相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内部互称“爷儿”,体现了不分贵贱的平等关系;他们对官吏、豪富之家坚决镇压,并通过“劫财”剥夺富室财物,从而把“均贫富”的思想变成了“均贫富”的行动。到了明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直接提出“均田免赋”的口号。这一口号把唐宋时期起义农民要求劫富济贫和争取平等生存权利的“均平”思想,发展成为直接反对土地所有制和国家赋役的思想。然而,农民和小生产者不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代表,他们的“均平”思想不可能实现;他们反对封建压迫的斗争,也不可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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