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农论
荀子强调农业在中国古代国家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论。
时代背景与思想来源 从根本上说,荀子的重农论的提出,源于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分工有很大发展的现实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尤其是战国末年,农业、手工业、商业以及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进一步分化。士农工商,职业殊途。铁制农具进一步推广,农业生产的经验、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工贸也逐步繁荣。诸侯争战更使农业生产的社会需要显得紧迫。人们对农业的认识积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许多思想家特别强调农业的重要性。农家许行要求贤者与民并耕而食;儒家孔孟主张统治者无夺农时,足食惠民;墨子主张以农为本业;法家李悝倡尽地力之教,商鞅主张农战论;道家主张小国寡民,自给自足。但他们的主张缺乏系统性与深刻性。荀子则超前把握了大一统的时代趋势,根据统一国家发展经济的需要,继承儒家孔孟的思想,并吸收和改造法家的富国论以及关于重农抑工商的思想,援法归儒,提出了重农论。
内容 荀子重农论的立论基础是:①“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荀子·富国》)农业资源、农业劳动力是财富的本源,其原因在于农业生产是直接而唯一的财富生产活动,是国家财政开支的依靠。②农工商等经济部门之间,存在着相互为用又相互限制的关系。国家应协调士农工商百业人口的数量比例,避免士工商等对农业的不良作用,维护农业生产正常进行。
荀子重农论的具体主张如下。
①平政裕民,养民养农:荀子要求国家运用政治力量,发挥其对经济的导向功能,优先稳定和发展农业生产,使农民有所节余贮备,保证农业再生产的基本条件,以刺激农业生产,安定社会,富民富国强国。荀子肯定:人生而有欲,是人之情实;人生而好利,是生之自然。不过人有社会性,能察物之理,制天命而用之。治国要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他特别重视运用民力,“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荀子·王霸》)。对于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和创造财富的能力,荀子相当乐观。他说若得民力,“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藏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荀子·富国》)。因而,他反对墨子忧天下匮乏,希望“儒术诚行”(同上),敬重人为。为了巩固生产,还要统治者阶层做到各尽己职,一切按“明分”的制度行事,务于利民而不争民利,所谓“从士以上皆羞利而不与民争业”(《荀子·大略》)。
②节用裕民:国家赋税对农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循环有直接重要的影响。孟子主张制民以恒产,荀子也有类似主张,这就是节用裕民。他主张“田野什一”(《荀子·王制》),“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荀子·富国》)。坚决反对巨敛苛税,警告说:“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荀子·王制》)荀子还反对:“好功”“好战”,攻城掠地,要求政治做到“宽、饶、简、易”(《荀子·富国》)。
③必须有完善的农政管理制度:他提出国家应设置“司田”“司空”“虞师”“乡师”等管理各种农事的职官。司田管理农事,司空管理水利建设,虞师管理农业自然资源,乡师管理执行具体的下层事务等。在此基础上,荀子还提出农业生产者要“善治”田业,包括掌握生产规律、利用耕作技术器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把善治与周密虑事、战天役物、善假于物、劬劳疾力结合起来。
④节制工商而求协调百业分工:战国末期,各诸侯国之间攻城掠地的频繁战事,予农业生产以极大破坏;而士农工商百业之间严重的比例失衡,也加深了农业的危机。对此,荀子看得十分真切。他说:“夫工匠农贾未尝不可以相为事也,然而未尝能相为事也。”(《荀子·性恶》)所谓“相为事”就是分工协调。荀子的分工论强调君王应重用儒术,因为儒术的“明分”理论能使社会秩序化,包括使分工得以实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荀子·王霸》)。荀子认为个人智力、能力有限,分工能使分职精一,使人在社会中能其所不能。荀子的重农论着力辨明农业是创造财富的唯一泉源,厘清农工商的主次,以农为本,使百业相与为事。
荀子并不反对工商业本身及其社会职能和经济作用。相反,他辩护商业能“通流财物粟米,无有滞留,使相归移也,四海之内若一家”,“故泽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鱼,农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并主张“关市几而不征”(同上),国家要开关市、通货财、安商旅。但是,士农工商虽并存分业、相互依赖与相互促进,但工商贸对农业亦隐含着排斥、限制的反作用。荀子主张平衡这种自发限制的机制,要求采取措施,调节士农工商数量比例上的严重失调。他指出,士与工商人口存在相对过剩的问题,“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荀子·富国》),要求工商适应农业生产。
荀子主张圣王治国,“故仁人在上,则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器械”(《荀子·荣辱》)。如此能使“商贾敦悫无诈,则商旅安,货通财,而国求给矣。百工忠信而不楛,则器用巧便而财不匮也。农夫朴力而寡能,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荀子·王霸》)。这就是他理想的天时、地利、人治和谐统一的“能参”社会。
荀子的重农论与法家的重农主义性质有所不同。荀子虽然强调务本禁末,但并未确指工商为末业,他至多是主张相对地抑制工商,平衡士农工商。法家重农主义以农为本、抑制工商。韩非明确地提出“农本工商末”的观点,甚至斥工商业者为“五蠹”之一。不过,荀子虽然是儒家,但其理论对法家亦有部分吸收。其隆礼重法的最高主张,反映了儒家与法家虽不合而同流的趋势。荀子的“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荀子·富国》)的主张,显示了他的重农是寄希望于国家行政干预来强制推行。
影响与评价 荀子的重农论对以后两千多年中国经济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重农抑工商的政策出于法家,而荀子的重农论则较完整,虽有相对地抑制工商的一面,毕竟以求协调士农工商为宗旨。
“民以食为天”。中国古代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重视生产与重视农业几乎是同义语。重农论之所以有影响,最根本是决定于中国古代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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