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说
儒家关于富民是富国之本,民富则国富的学说。儒家仁政德治学说的重要内容之一。民富是礼乐教化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富而后教,才可使人向善,遵礼守法。富民是王者之治,保证农民有固定的田产,吏治清廉,轻徭薄赋,使百姓富足,安居乐业。
起源和流衍 富民观念在中国春秋时期即已产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即有“夫民生厚而利用”和“富,人之所欲也”的记载。富民观念形成系统学说则始于孔子。此后孟子、荀子又进一步阐发,奠定了儒家富民学说的基础。后世儒家的富民学说基本上没有超出先秦儒家论述的范围。明清以后由富民学说引发的解决土地问题的要求,为富民说增加了新的内容。
先秦时期 孔子的富民观是其仁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以养民、惠民、富民为成仁成圣的条件和为政的基本要求:视“养民也惠”(《论语·公冶长》)为君子之德,以“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为仁为圣;以足食、足兵,为治国要务,主张实行富民政策,富而后教;提倡“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论语·尧曰》),以民众富足为君主富足的前提。“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论语·颜渊》)此语出自孔子弟子冉有,亦体现了孔子的思想。孔子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不误农时,爱惜民力;主张均富,“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认为财富平均则无贫,社会和谐平安则有人民拥护,国家才不致倾危。
孟子的富民观是其仁政学说的核心内容,主张“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孟子·尽心上》),认为人民是否富足,能过安居乐业的生活是关系长治久安的关键问题。他视人民、土地、政事为“三宝”,提出了著名的恒产论,认为:“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人民拥有一定数量的固定田产,才能使之遵礼向善。他认为“制民之产”,应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而理想的境界应是“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同上)。衣食自足,老有所归,幼有所养,就是王道之始。
荀子以富民为行王道的标志:“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荀子·王制》)他认为富国必先富民,富民是富国的基础:“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荀子·富国》)“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同上)富国之道在节用裕民,以此则可使“上下俱富”。为此他主张要以政裕民,计利而畜民。他说:“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同上)
汉唐时期 汉初注重与民休息,贾谊主张“富安天下”,认为安民,必先富民。他说:“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贾谊集·论积粟疏》)司马迁认为富裕是道德礼仪的物质基础,社会安定的前提,富则“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史记·平准书》),“人富而仁义附焉”(《史记·货殖列传》),并认为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自然合理的,应给予充分发展的条件。
东汉王符主张立国以富民为本。“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富民应“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潜夫论·务本》),反对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他推崇孔子对百姓富而后教的思想,认为“礼义生于富足,盗窃起于贫穷”,主张“爱日”(《潜夫论·爱日》),珍惜农民的时间,“富足生于宽暇,贫穷起于无日”(同上)。
东汉末年针对豪强垄断土地,民不聊生的状况,仲长统、崔定等提出过富民的主张,强调人民富足才有社会的稳定。
北魏李安世提出并被魏孝文帝采纳推行的“均田论”,作为一项抑制兼并和富民的措施对后世影响甚大。均田制要求“力业相称,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魏书·李安世传》),按劳动力授田,使农民占有一定量的土地以事生产。
宋元明清时期 北宋李觏认为富民在于充分发挥人力、地力,“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分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李觏集·周礼致太平论》),认为“人各有事,事各有功”,是“富民之本,为国之上务”(同上),并进而提出“平土”(平均土地)的理想蓝图。
王安石认为《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意在强调相生相养之道,因此“为政于天下者,在乎富之贵之”,“凡正人之道,既富之然后善”(《王临川集·洪范传》)。致富的途径是:“因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少长而有为也,莫不有富之道,保其常产则富矣。”(同上)
明代中期以后,实学思潮兴起,一些著名学者针对社会存在的问题,提出许多兴利除弊的学说和改革方案,强调富民、养民。
张居正认为,为政之要在安民生,认为孔子论政,开口便说足食足兵。主张“时时修明祖宗之法度,精核吏治能否,由此富国富民”(《张太岳集·答应天巡府论大政大典》)。黄宗羲吸取明亡的教训,把能否解决生民根本之计视为国家存亡的关键,认为君主的天职是养民、富民,应授田养民,轻徭薄赋,知天下冷暖,以使“下下者不困,则天下之势相安”(《明夷待访录·田制》)。顾炎武亦以“国家治乱之源,民生根本之计”为怀,主张改革税制,减轻百姓负担,认为苛重的赋税是“穷民之根,匮财之源,启盗之门”(《亭林文集·钱粮论上》)。
唐甄认为立国的根本在富,富的标准是民富。他说:“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山丘,实为贫困,不可以为国矣。”(《潜书·存言》)认为国家应以富民为宗旨,“虽官有百职,职有百务,要归于养民”(《潜书·考功》),考核政绩以“富民为功”(同上)。主张革除忘民、虚民之官,兴富民之政,用富民之官,“举贤以图治,论功以举贤,善民以论功,足食以养民”(同上)。认为“海内之财,无土不生,无人不生”(《潜书·富民》),只要官不扰民,“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而财不可胜用矣”(同上)。
颜元以“富天下”“强天下”“安天下”为社会改革目标,强调以富天下为基础,而富天下的关键是平均土地。认为人生天地间都应有获得土地和致富的权利,不能为少数人垄断,“思天地间田宜天地间人共享之”,行王道就不能“使一子富而诸子贫”(《存治编》)。
王源的富民思想亦落实到土地问题上,认为农民贫困的原因是没有恒产,要使其摆脱贫困,就应立法,有田者必自耕,不能雇人代耕,士、工、商均不得有田,“惟农为有田耳”(《平订书·制田》)。
历史地位 富民思想是儒家理想的仁政德治的重要内容,在历史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中关于富民为富国之本、富民为道德教化基础的思想,以及为此而提出的种种富民措施,都对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富民措施中,从孟子“恒产”论直到清代学者的“惟农为有田”的主张,说明儒家学者大都认识到要富民就必须给予农民一定的田产,使其安居乐业。但这种主张只具有思想理论上的价值,在封建制度下则无法付诸实践。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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