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九族说
儒家关于宗法制度中家族亲属系统和丧服礼仪的主张。
“九族”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五服”之说,见于《周礼·春官·小宗伯》《仪礼·丧服》和《礼记》的《丧服小记》《服问》《学记》。意谓以亲疏的差等为准,确定丧礼的重轻,并以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丧服表示丧礼的等级,统称五服。
沿革 五服九族说,在西周以前已经萌芽。《尚书·尧典》以“九族”起源于尧时,或不可信。但殷虚卜辞中则有关于族的称谓,如“王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可见殷人对于亲属、家族关系已经重视。族,本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由于同出一个系统,所以“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殷人注意亲属间亲疏关系的区别,但未形成严密制度,只是将以前曾有的以三代为限的家族范围扩大到以五代为限。《礼记·大传》:“六世亲属竭矣”,是说到第六代就超出了亲亲的界限。
周初,亲亲就以九族为范围。《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所谓“以三为五”就是自己上亲父,下亲子,然后以父亲祖,以子亲孙。“以五为九”就是再以祖父亲曾祖、高祖,以孙亲曾孙、玄孙。这说明到西周亲族范围由三族扩大到五族,再由五族扩大到九族,超出九族之外,可再立祖宗,另辟门户。这种宗族关系表现在丧礼上就形成了五服制度。五服的意义就是以外在形式表示“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的“人道之大者也”(《礼记·丧服小记》)。
春秋战国时期,礼坏乐崩,社会的家族系统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宗法性礼治却陷入混乱之中,儒家为了“复礼”,于是整理汇编周代礼仪文献并予解说,成《仪礼》《礼记》等书,对五服九族说多有阐释。西汉初期建立制度,确定礼仪,设官职“以序九族”。汉武帝起儒学独尊,经学家通过注经、说经,发挥儒学。其对于五服九族之说,颇有异词。
东汉初期班固纂辑的《白虎通义》一书,以“君父之义”为宗旨,用谶纬神学对宗族、九族进行阐释:“宗者,何谓也?宗者,尊也。为先祖主者,宗人之所尊也。……古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其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及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族所以有九何?九之为言究也,亲疏恩爱究竟,谓之九族也。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宗族》)东汉晚期郑玄遍注群经,不同意九族包括异姓母族、妻族的说法,明确指出“上自高祖,下及玄孙,是谓九族,同出高、曾,皆当亲之。”(《尚书正义》疏引)《白虎通义》对宗、族、九族涵义的解释和郑玄对九族范围为同姓的确定,使九族说法典化,成为后代儒学所遵循的不易之论。至于丧服之制,后代虽有增改,但其尊尊、亲亲的基本原则未有变易。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乱,礼教危机,但传统的宗法关系仍有发展,形成一大批豪门世族。隋唐时代,门阀世族衰落,但至宋代宗族共同体又重新建立起来,形成以血缘为纽带的纲常等级秩序。理学家对五服九族制中的尊尊、亲亲、尊卑、亲疏等观念,用天理进行诠释,所谓“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皆天理也”(朱熹:《四书集注·中庸注》)。并对“累世义居”的宗族共同体进行论证,认为“此天性人心,不易之理”(《朱文公集》卷九十九《知南康榜文》)。由于朝庭的奖掖和理学的播扬,九族五服之制更为强固地维系下去,直到封建社会的终结。
基本内容 “九族”之说,汉代今古文经学的解释有所不同。据《左传·桓公六年》“亲其九族”的注疏所引,今文经学家夏侯、欧阳以为九族系异姓亲族,即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者,谓父之姓为一族,父之女昆弟适人有子为二族,己之女昆弟适人有子为三族,己之女适人有子为四族。母族三者,谓母之父母为一族,母之昆弟为二族,母之女昆弟为三族。妻族二者,谓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为二族。东汉重要典籍《白虎通义》一书的《宗族》取此说。汉未经学家马融、郑玄的《尚书》注,郑玄《诗·小雅·常棣》笺,《礼记·丧服小记》注均以九族为同宗。即以自己为本位上推四代(父、祖、曾祖、高祖),下推四代(子、孙、曾孙、玄孙),包括自己,合称九族。《尚书》的“伪孔传”采此说。此后封建社会立宗法、定丧服,皆以此为准。
以九族的亲疏重轻等差,所确定的丧服制度是:①斩衰:儿子和未嫁女子对父母,儿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服斩衰三年。其服用粗麻布制成,左右和下边不缝。②齐衰:以自己为本位,为继母、慈母服齐衰三年,为祖父母、妻、庶母服齐衰一年,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为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其服以粗麻布做成,缉边缝齐。③大功:为堂兄弟、未婚的堂姐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等都服大功;已婚女为伯父、叔父、兄弟、侄、未婚姑、姊妹、侄女等也服大功。服期皆为九个月,其服用粗麻布做成,较齐衰为细,较小功为粗。④小功:为祖之兄弟、父之从父兄弟、身之再从兄弟,以及内外诸亲有服同者,服小功。服期五个月。其服用较粗的熟布制成。⑤缌麻:凡疏远的亲属、亲戚如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中表兄弟、婿、外孙等都服缌麻。服期三个月。服用疏织细麻布制成。五种丧服,自斩衰至缌麻由重而轻的等级,表示了九族中与自己由亲而疏的亲族关系,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服以外的,皆为袒免亲,又称无服。遇丧葬,则素服,以尺布缠头。
五服九族说的尊尊亲亲观念 ①尊尊观念。对九族中直系祖辈亲属要求服高规格的丧服,在齐衰中还设有为曾祖父和高祖父服丧的两个丧服等级即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足见对祖辈之丧的高度重视。用隆重的丧服规格为祖辈服丧,直接表现了对祖辈尊重和敬仰的观念。死者的宗法地位越高,丧服等级越高;宗法地位越低,丧服等级亦低。同是孙辈为祖父服丧,嫡孙服斩衰三年,而其他众孙则服齐衰不杖期。庶子之子在祖父死后,甚至无资格为亲祖母(祖父之妾)服丧。丧服的等级标志着一个人在宗法制度中的尊卑地位。②亲亲观念。家庭成员无论谁丧,其他人都要为之服丧。即使孙辈早卒,祖父和曾祖父、高祖父也要服丧,表示自己与死者的关系和对死者的哀悼。充分显示了同家族内成员间的亲亲关系。凡为直系亲属服丧,无论对长辈还是对晚辈,所服的丧服,规格都高于为旁系亲属所服的丧服。妻子为丈夫祖辈所服的丧服,其等级比丈夫所服的丧服要低。自己为兄弟、堂兄弟所服的丧服也高于为兄弟妻、堂兄弟妻所服的丧服。这表明了家庭的亲疏、主次有别的关系。
影响 儒家的五服九族说在历史上对于维护封建的宗法制度,形成血缘家族内长幼尊卑、远近亲疏的稳定秩序,强化家属意识和封建伦理发挥了重要功能。而且,以九族系统形成的家族,在经济生活中具有组织生产和分配产品的功能,在社会生活中,有负责教育的大部分功能;它所体现的祖先崇拜观念和祖宗神灵意识,事实具有宗教功能。在一定的有等差秩序的家族范围之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受到严密监督,发生越轨行为可以在家属内部按照本家族的家法实行惩罚,于是家族也具有法律性的社会控制功能。由于五服九族制的综合社会功能,历代统治者竭力维护九族制度,一方面给那些数世同居的遵守封建礼教的大家族以褒奖,树立社会典范;另方面,又把诛灭九族作为法律中的一项刑罚,以维护统治秩序。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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