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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_中国孔子网

诚心说

来源:作者: 2017-07-25 16:13:00

  儒家关于真实无妄、诚信不欺地进行伦理道德自我修养的学说。其内容主要是论述诚意为正心之前提,修身之基础。

  形成 《周易·乾卦·文言》:“子曰:……闲邪存其诚。”所谓“闲邪”意指防范邪恶不使其侵于心,从而保持内心之诚。内心之诚是一切伦理道德自我修养的根本和出发点,倘若心无诚,就别无可言。《孟子·离娄上》发挥这一思想:“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这是说,诚心诚意是“悦亲”的方法。若反躬自问,心意不诚,也就不能“悦亲”。若使自己诚心诚意,先要明白什么是善,不明白什么是善,也就不能使自己诚心诚意。诚是天道,追求诚是人道。极其诚心即“至诚”,就是天道与人道为一,所以能感天动地。否则,就不能感天动地。根据孟子的这种解释,所谓“诚”就是诚心诚意,也就是他所说的善。因此,在他看来,“诚”不仅是“天道”,即自然界的规律;也是“人道”,即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并通过“思诚”和“至诚”达到天人合一。荀子对此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并明确地提出“诚心”的范畴。他说:“君子善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它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变化代兴,谓之天德。……夫此有常,以至其诚者也。”荀子虽然认为“诚”是大自然运行和变化的规律,但主要是把“诚”看做养心修身的根本原则。只要“至诚”,就不用从事其他的养心方法,从而提出“诚心”范畴。所谓“诚心”的含义,就是他所说的“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即守仁行义。人通过“思诚”即克己自律的修养,至诚而笃实其心,就能化万物,达到“天之道”的“诚”的境界。

  发展 《中庸》系统地阐述了孔孟以来关于诚心的思想:“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第二十章》)其意思是,诚是天的道,天道运行真实无妄,至公无私。要做到诚,是人的道。天生而诚的人,不费力气,自能中道;不用心思,自能得道,从从容容做去,自能和道理相符,这是圣人。想要做到真诚的人,须要用心择取善道,又要用心把握住才行。这也就是择其善者而执之,而行之;择其不善者而舍之,而去之。怎么样用心择取善道,用心把握善道呢?“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中庸》第二十一章)。从诚心上明白这一道理,叫做自然的天性。从明白了道理再去涵养诚心,叫做人为的教化。这是因为,诚是自己成就自己的,所以说“诚者,自成也”(《中庸》第二十五章)。正因为是自己成就自己,所以“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第二十二章)。这是说,惟有天下最诚心的人,才能完全发挥他自己的天生的本性;能完全发挥自己的天生的本性,就能使一般的人的本性尽量发挥;使一般的人的本性尽量发挥,就能使万物尽量发挥它们的天生本性;使万物尽量发挥它们的天生本性,就可以赞助天和地的化育之功;可以赞助天和地的化育之功,就可以与天地并立为三了。“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中庸》第二十五章),诚心是君子最可宝贵的东西。就上述而言,由于《中庸》认诚既能明道,又能尽性,立诚可以尽心尽性,因此,它所说的诚主要是从诚心的意义上讲的,属于主观伦理道德修养的范畴。当然,《中庸》所谓的诚也含有本体论和认识论的意义。例如:“唯天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中庸》第三十二章)“诚者,物之终绐,不诚无物”(《中庸》第二十五章),即认为天道唯诚,然后有物。一切物的存在,皆决定于天道之诚。因此,只有认识天道之诚,即天地变化的道理才能赞助自然化育之功。《大学》则直接地把“诚意”和“正心”联系起来:“欲正其心,先诚其意。”“意诚而后心正。”“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大学传》第六章)认为只要诚心诚意,不自己欺骗自己,就可以使心端正。反之,如果有所忿懥、恐惧、好乐、忧患等心态,就会使心有所动、所移、所屈,而失其中正之心境。

  唐代的韩愈、李翱继承发挥了《中庸》《大学》的诚心说。韩愈说:“古之所谓正心而诚意者,将以有为也。”(《韩昌黎集·原道》)李翱认为,所谓“诚”首先是圣人的本性。他说:“诚者,圣人之性也,寂然不动,广大清明,照乎天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行止语默,无不处于极也。”(《复性书》上)圣人因具有诚这一本性,而在语默行止中无不合于至善。至于贤人则须做复性功夫方可以达到诚。其次,李翱认为,所谓“诚”就是心。他说:“道者至诚也,诚而不息则虚,虚而不息则明,明而不息则照天地而无遗。”(同上)认诚是至静至灵,寂然不动的心,它能明照天下,通达天下的事理,所以“其心寂然,光照天地,是诚之明也”(《复性书》中)。北宋的周敦颐在其《通书》中认为,诚包括天道的本体和人性两种含义:“寂然不动者,诚也。”(《通书·圣》)这里的诚显然是就宇宙本体的意义上说的。但是,他又认为诚是圣人的本性,是“纯粹至善”(《通书·诚上》),为人所禀受于天道的本性,固而也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在周敦颐看来,诚作为人的本性、道德的最高原则的本质特征是“无思”“无欲”,所以“诚无为,几善恶”(《通书·诚几德》)。他说:“君子乾乾不息于诚,然必惩忿窒欲,迁善改过而后至。”(《通书·乾损益动》)认为保持内心始终处于一种清静无为的状态,就必须“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从而获有中正之心。这就叫做“端本”,也就是“诚心”。周敦颐说:“治天下有本,身之谓也;治天下有则,家之谓也。本必端,端本,诚心而已矣。”(《通书·家人睽复无妄》)如果说周敦颐的诚包括本体和人性两种含义,张载则认为“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正蒙·诚明篇》),主张合天道与人性为一来论诚。张载把性与天道合一称为“天性”,“天性”的道德内容决定于它固有的本质即诚。他说:“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诚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故君子诚之为贵。”(《正蒙·诚明篇》)把诚视为天性的本质,不仅突出了天性的伦理道德属性,而且只要尽性就可人于诚之境界。他说:“至诚,天性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正蒙·乾称篇》)人的精神达到“至诚”这种道德境界,便进入一个至诚至善,排除了“意、必、固、我”的主观习俗,上与“天性”同一,下与万物贯通的“中正”状态而至于圣。因此,他说:“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易说·系辞上》)由明至诚,由诚至明,是张载提出的诚心即心性修养的过程。

  程颢、程颐“以《大学》《语》《孟》《中庸》为标指,而达于六经”(《宋史·程颐传》),把《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抬到和六经相同的地位,并吸收《中庸》思想,在周敦颐、张载思想影响下,把诚说成即是天理,从中提出“诚敬”或“主敬”的心性修养功夫。程颢说:“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敬诚存之而已。”(《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敬诚存之”是一种内心体认的功夫,人所以能够通过这种内心体认而达到“仁”即“诚”的境界,是因为人性本来是仁的,是无内外的,既不必“以外物为外,牵己而从之”(《定性书》),也不必“有意绝外诱”(同上)。据此,程颐不仅提出进修之术“莫先于正心诚意”(《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而且主张“涵养须用敬”(同上),把诚心说演变为一种主敬功夫。在强调区分“人心”和“道心”基础上,要达到“理与己一”,必须“主敬”而“灭私欲”。他说:“学者先务固在心志。……人心不能不交感万物,亦难为使之不思虑。若欲免此,唯是心有主。如何为主?敬而已矣。……但存此涵养,久之自然天理明。”(《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他虽然承认外界对人的影响,但同时更强调内省体验的修持作用,把“唯是心有主”提高到首要的地位。所谓“主敬”的“唯是心有主”的内心体验的修养方法,也就是“正其心,养其性”的“诚心”方法。程颐说:“凡学之道,正其心,养其性而已,中正而诚而圣矣。君子之学,必先明诸心,知所养,然后力行以求至,所谓‘自明而诚’也。故学必尽其心,尽其心则知其性,知其性,反而诚之,圣人也。”(《颜子所好何学论》)这正如二程的后学杨时所说:“自修身推而至于平天下,莫不有道焉,而皆以诚意为主。苟无诚意,虽有其道,不能行。《中庸》论天下国家有九经,而卒曰所以行之者一。一者何?诚而已。”(《宋元学案·龟山学案·语录》)

  南宋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指出:“《大学》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本只是正心诚意而已。心得其正,然后知性之善。”(《孟子序》)认为“诚意”系“自修之首”(《大学注》第六章)。朱熹所谓的“诚”虽然指“理”,有本体的意义,但主要是“以心言”(《中庸注》第二十五章),属于伦理道德的范畴。因此,他说:“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中庸注》第二十四章)所谓“真实无妄”的含义,就是“守其本心之正”,也就是“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中庸序》)。怎么样才能“守其本心之正”?这就要求克制欲动情胜,“知为善以去恶”(《大学注》第六章)。“为善去恶”必“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即“真实无妄”,“是以君子必察乎此,而敬以直之,然后此心常存,而身无不修也”(《大学注》第七章)。否则,人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而君子必以诚为贵也。盖人之心能无不实,乃为有以自成,而道之在我者,亦无不行矣”(《中庸注》第二十五章)。就是说,“诚心”不仅可以“自成”,亦可穷尽天理。王守仁的心学亦认为诚心“自是圣门教人用功第一义”(《传习录》中)。并明确地指出:“大学工夫,只是诚意,诚意之极,便是至善。”“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传习录》上)据此,王守仁认为不能把明善和诚身(心)视为二事。他说:“夫诚者,无妄之谓。诚身之诚,则欲其无妄之谓。诚之之功,则明善是也。故博学者,学此也。审问者,问此也。慎思者,思此也。明辨者,辨此也。笃行者,行此也。皆所以明善而为诚之之功也。故诚身有道。明善者,诚身之道也。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非明善之外,别有所谓诚身之功也。诚身之始,身犹未诚也,故谓之明善。明善之极,则身诚矣。若谓自有明善之功,又有诚身之功,是离而二之也。”(《王文成公全书》卷四)王守仁的这种说法,显然与程朱的理有内外、性有内外说不同,而是从心外无物、心外无理的基本观点出发来论诚。因此说:“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或者说:“就意而言,谓之诚。就心而言,谓之正。正者正此也,诚者诚此也。”(《传习录》中)这样,便将本体与功夫合而为一。他说:“诚字有以工夫说者。诚是心之本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工夫。明道说以诚敬存之,亦是此意。”(《传习录》上)正是从本体和功夫合而为一观点出发,王守仁又把诚心说成就是致良知。他说:“诚是实理,只是一个良知。”(《传习录》下)又说:“著实去致良知,便是诚意。著实致其良知,而无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传习录》中)明清之际的王夫之从其气本论出发,继承和改造了《中庸》的思想,释诚为实有,“诚,以言其实有尔”(《张子正蒙注,天道篇》)。又把诚视为宇宙的一般规律,“诚者,天之道也,阴阳有实之谓诚”(《张子正蒙注·太和篇》)。但是,在伦理道德修养方面,却颇受孟子等的思想影响,认为“孟子之功不在禹下”,说:“圣人之存神尽性,仅经精义,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为职分之所当修,非可以见闻所及而限为有。”(《张子正蒙注·序论》)据此,王夫之不仅认为“明善乃所以立诚”(《张子正蒙注·中正篇》),“诚意者必不自欺,而予禁自欺者亦诚意之法。互相为成也”(《读四书大全说》卷一)。而且推崇《大学》“之先诚意,为欲正其心者言也,非不问志之正否而但责之意也”(《张子正蒙注·中正篇》)。他说:“大学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备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张子正蒙注·序论》)就上述而言,王夫之由于受到孔孟以来诚心说的熏陶,而在伦理道德修养方面仍不免陷入道德是先天禀赋的传统见解之中。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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