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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_中国孔子网

荣辱观

来源:作者: 2017-07-25 15:39:00

  儒家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光荣和耻辱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荣与辱是揭示社会对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以及个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意义的评价和内心感受的一对范畴。荣与辱都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从主观方面说:荣,是指个人对自己思想行为社会价值的肯定评价,它和道德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密切相联;辱,是指个人对自己思想行为社会价值的否定评价。从客观方面说:荣,是指社会对个人思想行为社会价值的肯定或赞誉;辱,则是社会对个人思想行为社会价值的否定或谴责。

  中国是一个重伦理传统的社会。历史上,许多思想家提出了对人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的问题,也留下了很多精辟的见解。儒家的荣辱观就是其中之一。儒家的荣辱观从不同的角度剖析了荣和辱的内涵,提出了区分荣辱的标准,探讨了荣辱之间的相互关系。儒家的荣辱观把荣辱问题和人生的处世原则结合起来,把荣辱与修身,并进而与功名成就和治理国家结合起来,内容丰富。

  早在原始社会,与当时极端低下的生产和文化相应,产生了原始人的荣辱观。原始人以诚实劳动、同甘共苦为荣,以偷懒欺骗为耻。到了奴隶社会,荣辱观开始多样化,不同的社会集团有了不同的荣辱观。正是在这一历史时期,儒学的创始人孔子对荣辱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孔子的荣辱观 孔子赞成积极有为的人生态度,而以无所事事为辱。他说:“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者乎?为之,犹贤乎已。”(《论语·阳货》)一个人要活动,要有为,即使是进行一种游戏,也比无所事事好得多。由于推崇积极有为,因此孔子认为无能是十分令人羞辱的。“君子病无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论语·卫灵公》)另据《二程集》所载,孔子还对人们关于无能的态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或问:‘人有耻不能之心,可乎?’子曰:‘耻不能而为之,可也,耻不能而隐之,不可也。至于疾人之能,又大不可也。若夫小道曲艺,虽不能焉,君子不耻也。”’孔子还把他的荣辱观贯彻到人生修养的具体行为之中,他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为了把众多关于伦理道德和人生修养的原则统一起来,孔子提出了仁这一范畴,认为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培养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凡符合仁的思想行为则荣,反之则辱。“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这里的“与”是信从、尊崇、赞成的意思。不难看出,孔子认为富贵利益并不是人生所应追求的价值目标,道德才是人生所应追求的真谛。他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同上)

  孟子荀子的荣辱观 在孟子看来,荣辱对人的影响至关重大:“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不耻不若人,何若人有?”(《孟子·尽心上》)孟子明确提出了判断荣辱的标准问题。他说:“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孟子也强调义的作用,把取义看成是光荣的事,他认为“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到了荀子,他把对待义和利的态度看做判断荣与辱的标准。他说:“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荀子·荣辱》)在荀子看来,荣辱问题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就是:“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劳苦之事则争先,饶乐之事则能让。端悫诚信,拘守而详,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任。体倨固而心执诈,术顺墨而情杂污,横行天下,虽达四方,人莫不贱;劳苦之事则偷儒转脱,饶乐之事则佞兑而不曲。辟违而不悫,程役而不录,横行天下,虽达四方,人莫不弃。”(《荀子·修身》)

  宋代儒家的荣辱观 在宋代,张载也提出了自己对荣辱的看法。他说:“君子宁言之不顾,不规规于非义之信;宁身被困辱,不徇人以非礼之恭;宁孤立无助,不失亲于可贱之人;三者知和而能以礼节之也,与上有子之言文相属而不相蒙者。”(《张载集·正蒙》)由此可见,张载重义重礼,以符合义与礼为荣,以不符合义与礼为辱。张载十分推崇义,他说道:“天下之富贵,假外者皆有穷已,盖人欲无厌而外物有限,惟道义则无爵而贵,取之无穷矣。”(《张载集·经学理窟》)陆九渊对荣辱问题讲得也很明白。他把对待义的态度作为判断荣辱的标准,说道:“君子义以为质,得义则重,失义则轻;由义为荣,背义为辱,惟义与否。科甲名位,何加损于我,岂足言哉?吾人所学固如此。”(《陆九渊集》卷十三《与郭邦逸》)不仅如此,他‘在看到荣辱相互对立的同时,也看到了荣辱相互统一的方面,把荣辱关系看做对立统一的关系,认为知荣才能知辱,从而使他的荣辱观带有一定的思辩色彩。他说道:“人惟知所贵,然后知所耻:不知吾之所当贵,而谓之有耻焉者,吾恐其所谓耻者非所当耻矣。”(《陆九渊集》卷三十二)

  历史意义 儒家的荣辱观是儒家社会伦理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对荣与辱及其相互关系的辨析,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公共生活的处世原则,包含着许多合理的因素,客观上维护了一定的社会正义,引导着人们对个人的思想行为进行合适的恰当的判断,为形成中华民族的共同心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儒家的荣辱观是一种抽象的荣辱观,它没有从社会的经济生活出发去分析人们的思想行为,也没有从不同人的利益要求出发去考察人们的思想行为,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极大的片面性,它的积极作用也就有着很大的局限。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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