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四书大全说》
明末清初王夫之著。共10卷。作于康熙四年(1665)。《四书大全》系明永乐年间胡广等人奉钦命编纂,收录程朱及其后学对四书及朱熹《集注》的解释。王氏按《四书》原有篇章顺序,以读书笔记方式评论各家解释,阐发了自己的哲学思想:①“理即是气之理”,反对理先气后或理在气外的观点。指出“理”是一种抽象的、没有固定形态的东西,人们的感官看不见、摸不着,但它又不是不可知的;气的有规律的变化所反映的节奏、条理就是“理”的外在表现,通过这些外在表现就可以认识气中之“理”。所以他说:“理即是气之理,气当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气不后。”气外更无虚托孤立之理。②强调知行“并进而有功”,反对将知与行割裂。他以学下棋为例,说明如果终日只看棋谱,是“不能尽达杀活之机”的,必须同时与人实际“对奕”,才能掌握“谱中谱外之理”。可见当人们认真钻研棋谱时,也是属于行的一部分。他也反对知行合一,认为知有知的功用,行有行的功用。它们的功用虽然不同,但又是相辅相成的:“由知而知所行,由行而行则知之,亦可云并进而有功。”③格物与致知的关系。格物是心官与耳目均用,“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致知则“惟在心官,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但致知离不开格物,“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说明他既反对唯理论又反对经验论。④主张理势合一。理与势的关系如同理气的关系。理本来是气之理,“气之条绪节文,乃理之可见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于气上见理;迨已得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⑤强调理欲统一。王夫之很赞赏南宋学者胡宏的“天理人欲同行异情”的说法,认为它对那些“厌弃物则”的存理灭欲观点是很好的批判。他指出,饥则食,寒则衣,这是人自然本能的需要,但不同的人对衣食的爱好又各有不同,这就是人欲。孔子说过“食不厌精”,又说过“不以绀緅饰”,说明圣人的欲望是合理。所以他说:“圣人有欲,其欲即天之理。天无欲,其理即人之欲。……于此可见: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天理之大同无人欲之或异。”本书最初刊于清同治四年(1865)曾刻本,1933年太平洋本《船山遗书》亦载。中华书局1975年校勘标点出版单行本。岳麓书社1991年新版《船山全书》编入第6册。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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