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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庵文集》

来源:作者: 2017-11-27 15:22:00

  清代龚自珍议政、论治、言学之著作集。道光三年(1823)由作者自编成书,凡3卷。内中收集了龚氏自嘉庆十九年(1814)以来的政论、奏疏、碑铭、表、志、书序、信札等共46篇,世称自刻本。后经战乱,版本荡然无存。同治七年(1868),又由浙江钱塘吴煦重新刊印,是为吴刻本。吴刻本系经龚氏的同乡好友曹籀校勘,自称“不敢妄为增损”,一遵龚氏生前之志,仅删去其中“少作”4篇和后续所得之《与江子屏笺》《杭大宗逸事》两篇,故仍保存龚氏自刻本之原貌。现存有同治七年刊本、光绪二十三年(1897)万本书堂刊本、民国四年(1915)国学扶轮社铅印本、民国间上海中华书局聚珍仿宋版印本和《四部丛刊》本等。1959年中华书局根据龚氏自刻本《定庵文集》,吴刻本《定庵文集》《定庵续集》《定庵文集补》,朱(之榛)刻本《定庵文集补编》,风雨楼本《定庵别集》《集外未刻诗》,娟镜楼本《定庵遗著》《年谱外纪》,《龚自珍集外文》稿本,《孝珙手抄词》,以及诸书引载与海内公私诸家旧藏佚文等,重加校勘、整理,汇编成《龚自珍全集》出版,共11辑,后附清人吴昌绶所编《定庵先生年谱》及诸家序、跋,是目前研究龚自珍思想较为详备之版本。该文集内容相当广泛,比较全面地反映了龚氏早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和学术观点。它猛烈抨击封建官僚政治的腐败,尖锐批判封建君主的专横,无情揭露晚清社会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积极主张废科举、“改功令”、按“农宗”授田、移民实边、巩固边防等社会改革,大力提倡“经世致用”之学,坚决反对汉学之烦琐和宋学之空疏等。其社会批判思想和社会改革思想虽存在着不彻底性和若干主观空想的成份,但它大胆批判封建现实的勇气和锐意革新的精神,曾启迪和鼓舞了后来者,促进了“晚清之思想解放”(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二)。

  《病梅馆记》 又名《疗梅说》。清代龚自珍早期散文名篇,撰于嘉庆十九年(1814)至道光三年(1823)间,后编入《定庵续集》。该文以梅为题,托物言志。首言文人画士以梅之曲、攲、疏为美,而以梅之直、正、密为无姿、无景、无态的“孤僻之隐”。次言“鬻梅者”为“求重价”不惜斫、删、锄而“以夭梅、病梅为业”,足见“文人画士之祸之烈”。末言作者决心抢救“病梅”之意:购“病梅”以“疗之”,“毁其盆,悉埋于地”;解其缚,“纵之、顺之”,以“复”“全”其生机;“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并愿以有生之年,“广贮”江、浙之“病梅”予以疗治。综观全篇之立意,在于借“梅”之“病”,揭露“病梅”之祸首是“文人画士孤僻之隐”,实际上是影射清朝封建统治者及其官吏对于士大夫知识分子的思想禁锢和政治迫害,谴责封建专制制度对于人才的压制和摧残,表达作者誓与封建统治者压制、摧残人才的行径进行抗争的决心以及迫切要求变革封建现实的愿望,具体而又形象地反映了作者的社会批判思想和社会改革思想。

  《平均篇》 清代龚自珍反映其早期社会经济思想的代表作,撰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后编入龚氏自刻本《定庵文集》。该篇着重探讨历代治乱兴亡的根源,指出:“千载治乱兴亡之数”,取决于社会财产分配之状况,认为分配不均,贫富悬殊,其“相去愈远,则亡愈速;去稍近,治亦稍速”,而历代出现的社会危机,均始于“贫富不相齐”,由“小不相齐,渐至大不相齐”,最终导致“丧天下”。因此,为治之道,莫“贵乎操其本源,与随其时而剂调之”,“挹彼注兹”,取有余以补不足,实现所谓的“天下平”,故说:“有天下者,莫高于平之之尚也……”然而,龚氏所追求之“均”“平”“齐”,并非实行真正的财产平均分配,而只是要求按照封建等级结构对财产实行等级分配,各取其份,防止发生“下侵”或“上侵”的越份行为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贫富“大不相齐”。至于贫富之“小不相齐”,则是自古已然。龚氏关于财产分配之“均”“平”思想虽与历史上农民起义提出的“均贫富”口号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仍具有反对社会财产分配的严重不均、抑制土地兼并、缓和社会阶级矛盾的积极意义。七年后(道光三年,1823),龚氏在《农宗》一文中提出按氏族宗法关系授田。他自称与《平均篇》“大指不同,并存之,不追改,使备一,聊自考也”。说明龚氏早期的社会经济思想已发生了新的变化,即由按封建等级身份授田改为按氏族宗法关系授田。然而,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它们均没有涉及到废除封建财产关系这个根本问题,因而尽管其主观愿望在于反对社会财富分配之不均,但终究是无法实现的空想。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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