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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狱

来源:作者: 2017-11-17 15:38:00

  中国古代统治阶级为钳制舆论,以诗文著述触犯禁忌为由而施的刑律。作为封建专制政治的产物,文字狱的出现并不自清代始。据《汉书》卷六十六《杨恽传》载,西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即因与友人通信流露对当局的怨愤,惨遭腰斩。又据《明史》卷二百八十五《高启传》载,洪武初,江南著名诗人高启,亦因一篇《上梁文》获罪而罹难。然而如同清代前期文字狱的冤滥酷烈,则是亘古未闻的。在清代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的百余年间,文字狱竟达上百起之多,而且愈演愈烈。

  文字狱在清代前期的泛滥,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清先世曾臣服于明朝,受官袭爵,闻命即从。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段史事讳莫如深。因此,不仅将有关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凡继续编写乃至收藏者,动辄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此为原因之一。康熙二年(1663)的庄廷鑨《明史》案,即属此类之最典型者。死于该案者多达70余人,庄氏虽于案发前故世,犹遭剖棺戮尸。原因之二则在于,清初的反清斗争,虽经40年的武力镇压趋于沉寂,然而反清思想却久久不能消弭。汉族士大夫眷恋故明,宣扬夷夏之防一类封建正统思想和狭隘民族意识,对清廷巩固其统治尤为不利。为了强化满洲贵族的统治地位,对反清思想势必就要用暴力去加以打击。康熙五十年的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六年(1728)的吕留良、曾静案,都可视做出于此类需要而制造文字狱的典型事例。《南山集》案,戴名世以翰林院编修而被处死,桐城文派开派宗师方苞亦牵连下狱。而吕、曾一案,吕留良故世多年,同样殃及枯骨,吕氏后人皆流徙东北,曾静虽免死一时,但乾隆初,即借端杀害。第三,康、雍之际,清皇族中权力角逐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清世宗即位之后,为了巩固既已取得的胜利,除戕杀夺嫡诸王外,亦借助于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雍正四年的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钱名世投诗案、查嗣庭乡试命题案,以及雍正七年的谢济世注《大学》案、陆生楠《通鉴论》案等等,尽管所加罪名不一,但借以打击异己这一目的,则始终如一。至乾隆朝,朋党积习未除,清高宗也效法其父,以文字狱来惩治朋党,整饬吏治。乾隆中叶以后,清廷以访求遗籍、纂修《四库全书》为名,寓禁于征,多方罗织,以致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到四十八年的十年间,文字冤狱无年不有,遍于国中。嘉庆、道光间,国家多故,世变日亟,时局已非文化高压所能控制,于是文网趋于松弛。

  严酷的文字狱,钳制思想,践踏学术,是阻碍历史进步的因素,理所当然应予否定。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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