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气质无以为性
舍弃人之“质”和运动于人之质中的气,则无从谈人之性。清初颜元关于人性论的命题。语出《存性编》卷一《性理评》:“非气质无以为性,非气质无以见性。”宋儒将人性分为义理之性(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两种。认为义理之性原于理,是纯善无恶的;气质之性兼理和气,所以有善有恶。颜元不同意宋儒的这种二重人性论。他在《存性编·驳气质性恶》中批判说:“程子云:‘论性论气,二之则不是。’又曰:‘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恶,是气禀有然也。’朱子曰:‘才有天命,便有气质,不能相离。’而又曰:‘既是此理,如何恶?而所谓恶者,气也。’可惜二先生之高明,隐为佛化六贼之说浸乱,一口两舌而不自觉!若谓气恶,则理也恶;若谓理善,则气亦善。盖气即理之气,理即气之理,乌得谓理纯一善而气质偏有恶哉!”在颜元看来,既然理气不可分,那么说理是善的,则气也是善的。宋儒认理善气恶,那是自打嘴巴,自相矛盾。他认为,宋儒言性,自恃为备于孟,密于孟子,其实是对孟子思想的歪曲,而刚好蹈袭了孟子所反对的告子的观点。颜元所指的气质,实际是指人身,如耳目、口鼻、手足、五脏、六腑、筋骨、血肉、毛发等,亦即指的人性之依托者。没有这些具体依托者,则谈不上什么性不性的问题。他从“人为万物之灵”的立场出发,认为构成气质的每个部分都是善的。他说:“明言气质浊恶,污吾性,坏吾性。不知耳目、口鼻、手足、五脏、六腑、筋骨、血肉、毛发具秀且备者,人之质也;虽蠢,犹异于物也。呼吸充周荣润,运用乎五官百骸,粹且灵者,人之气也;虽蠢,犹异于物也。故曰:‘人为万物之灵’,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其灵而能为者,即气质也,非气质无以为性,非气质无以见性也。”(《存性编》卷一)舍弃人之“质”和运乎人之质之中的气,无从谈人之性,也无法见人之性。“气质”即人之性。颜元的人性观点,有力地批驳了程朱理学的二重人性论,在反对理学空谈心性上有一定积极意义。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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