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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与明经

来源:作者: 2017-11-08 09:48:00

  中国古代以考试为主的选士制度及其科目之一。在中国古代,皇帝由世袭产生,官僚则由“选举”产生。这种“选举”意谓挑选和推举,一般由皇帝和各级官僚操纵,与现代的选举大为不同。古代有所谓“乡举里选”。汉代的选举有“察举”和“征辟”二途:“察举”是由各地官吏将人材挑选出来,推举上去;“征辟”是由皇帝或上层官吏直接选出人材,拔擢上来。应举的士人要经过皇帝策问,对策或射策合格,便可授职。这种“察举”的办法有赖于乡里州县官吏的监督,以应选人材在乡里的长期表现为依据。到汉魏之间,战乱迭起,士人流徙,对应选人材的长期表现无从考核,于是建立九品中正制度,由原籍某地的士人充任中正,负责品评四处流动的原籍该地的士人。由于中正的品评不受舆论监督,遂计资定品,渐形成士庶等级制度。时至隋朝,设立考试科目,考核应举士人,即是最早的科举制。唐朝因袭隋制,又加扩大,使科举制趋于严密。这种制度的特点是专用考试的办法来挑选人材,不再循由地方察举的途径。参加考试的应举人材,有“生徒”“乡贡”两种;考试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以明经、进士最为重要。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其中进士科的人材较多,更受重视。科举制一直延续到清代,但明经一科在北宋被废止。

  明经科的实行,主要是在唐代,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等。唐代规定正经有9种,分大经、中经、小经三类,《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其余为小经。《孝经》和《论语》为共同必试,此外通二经者,必须通一大一小或两部中经,通三经者须通大、中、小三经各一部。唐代一度规定《道德经》《孝经》并为上经,必须兼通,这在历史上被视为特殊情况。

  科举制的弊病很多,最主要的是它的科目往往不合社会发展需要。在这点上,明经科尤为陈腐。科举制还有武举,在近代也嫌落后。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的废除就成为必然了。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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