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明道
唐代韩愈关于文学创作原则的命题。略早于韩愈的柳冕曾提倡文道合一,并作为君子儒的重要条件。韩愈继承儒家的传统观点,认为道是文章的内容,辞是文章的形式;辞与道相辅相成,而以道为主。“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而“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题欧阳生哀辞后》)。他对“辞”与“道”的关系,主张修饰文辞,为的是阐明道术。“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耳。”(《送陈秀才彤序》)所谓“道”,即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孔子、孟子“相传之道”,这是所要建立的道统;但他又很讲究文辞,认为修辞是明道的途径,两者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韩愈倡导的古文运动,虽说是修辞以明道,但后来道学家仍认为他更重文辞。如朱熹说:“韩文公第一义是去学文字,第二义方去穷究道理,所以看得不亲切。如:‘其行己不敢有愧于道’。他本只是学文,其行己但不敢有愧于道尔。把这个做第二义,似此样处甚多。”文学批评家郭绍虞也认为明道不同于载道,“载道则是道的工具,明道则文是道的流露,就是说,目标还重在作文,不过不作言之无物的文,而作学道有得之文罢了”(《中国文学批评史》)。
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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