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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彦红:论董仲舒的博爱思想

来源:中国孔子网作者:魏彦红 2024-11-17 13:37

  编者按

  第十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于7月10日至11日在山东曲阜成功举办。本届论坛共收到百余篇高质量学术论文。中国孔子网精选部分高质量论文进行整理并发布,以飨读者。本期推出衡水学院董子学院院长、教授魏彦红的《论董仲舒的博爱思想》。

  博爱思想一直被认为是西方基督教提出的理念,其实中国人倡导的博爱思想已经有了2000多年的历史,孔子的“泛爱众而亲仁”就是博爱思想的体现。到了汉代,董仲舒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对儒家倡导的仁爱思想进行了深入阐发与大力弘扬,并予以高度重视,他对仁爱思想的发展可以称为博爱思想。董仲舒多次提出“博爱”一词。“人无春气,何以博爱而容众?”(《春秋繁露•天辨在人》)“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博爱思想是董仲舒思想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范畴和主脉之一,是仁爱思想发展到西汉时期的重要气相,是儒家仁爱思想传承的接力棒,为之后儒家仁爱思想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

  董仲舒博爱思想源于天道

  董仲舒思想是天的哲学,阴阳五行是其思想体系的架构。董仲舒非常重视理论构建之元,“谓一元者,大始也”。元就是开始、本原的意思,“大始”就是宇宙最初的状态。他在解读《春秋》时认为《春秋》以元为贵,“春秋何贵乎元而言之?元者,始也,言本正也;道,王道也;王者,人之始也。”因为《春秋》记录史实和阐释的义理是最根本性的东西,所以一定要本原端正。道就是王道。王道,是人道的发端。“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所以,万物之本就是元,万物之本自然也是人之本。

  那么万物之本是什么,元是什么呢?董仲舒认为,天是万物之本,天是人的先祖,人的一切源于天地,天就是元。“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人)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此人之所以乃上类天也。”在董仲舒看来,人一出生只是一个生命个体和自然个体,生来还不能称其为人,真正的人必须是循序天道的,循天之道是人的本质特征,只有遵循天道为人、做事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因为人之本在于天、源于天,天就是人的宗祖。由此看来,人的一切源于天,人的博爱思想当然也源于天道。董仲舒认为,“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人的身体源于天的给予,仁德也是天志转化而成的。因为在董仲舒看来,天人相类,天人相动,“唯人道可以参天”,有什么样的天就应该有什么样的人。人承继天志,效行天道是人的本质。董子曰:“仁之美者在于天。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有养而成之,事功无已,终而复始,凡举归之以奉人,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人之受命于天也,取仁于天而仁也。”“仁,天心。”仁爱是天的美德,天的心是仁爱的,天道的核心是仁爱,也就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是仁爱。为什么说天是仁爱的呢?我们从自然现象可以观察到,万物都在天的覆盖之下,像是父母张开双臂呵护着自己所有的孩子,天用博爱之心既养育了万物,又教化了生灵。这种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无穷无尽,循环往复。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万物的生存与长养。我们能由此观察到天之大爱,就是无穷极之爱,这就是博爱。人是天的子女,人受命于天,获取了天赐予的基因,天的仁爱之心自然也传给人类。为此,作为人,作为天之授命者,必须将天之仁爱基因得以培育和展现,做仁爱之人。董仲舒多次强调天所具有的博爱精神。“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天用一颗博爱之心呵护、长养万物,春夏秋冬永不停歇。爱是天与生俱来的本能和特性,天人合一,天人相应,人若为人,必循天之道。

  董仲舒博爱思想实现的主体

  人从上天那里承继了博爱的基因,就必须有所作为并得以实现。在董仲舒看来,只要是人都应该有博爱之心、博爱之为,社会才能得以和谐。但是,人和人对社会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阶层和拥有不同职权的人担当的博爱责任和能力是不一样的。作为国家顶级管理者的君王应首当其冲承担起博爱的责任与义务,他的角色是上天直接派下来管理并教化百姓的,所以君王传播天之博爱精神于百姓之中是其与生俱来的天职。“王承天意,以成民之性为任者也”,“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教化百姓是圣人之道,是王道,教化的首要内容就是博爱。因为天不是为了君王而生养万民,恰恰相反,而是为了万民而设立王位。王是为了万民、为了百姓更好地生存而诞生的。教化百姓与天道同行是王的根本职责。“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传曰:天生之,地载之,圣人教之。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故君民者,贵孝弟而好礼义,重仁廉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故曰:‘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此之谓也。”此处提到的“圣人”主要指的君王,或者说是对君王的要求。天生了万民,地养育了万民,作为君王的责任就是教化万民了。这里说明了君王对百姓施以教化的重要性,并强调君王、百姓之于对方的重要意义,二者的关系如一体之身心,不能分离。君王为心,百姓为体,心好体安。所以君王管理百姓就是要善待自己的身体,要做到一体同仁,发挥好机关枢纽的作用,躬行实践,则万民从之。

  王的职分如此重要,所以首先他自己要领悟天道并时刻牢记天对他的嘱托,以身作则,对博爱理念和行为付诸实践。董仲舒在《对策》中说:“故圣人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布德施仁以厚之。”“溥爱”就是博爱。“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上面提及的圣人主要指君王,将“博爱”看做圣人或君王的基本道德素养。

  董仲舒进一步解释,王的职责就是接受天的任命,执行天命,贯彻落实天道。董仲舒把“仁爱”作为王传承天道要达到的终极理想。也就是说,作为君王,循天之道是天职,不仅自己的工作要效行天道,而且还要引导百姓依天道而行事,这不仅是天心(天的意志),也应该是王的意向,能做到此就是大爱了。董仲舒多次强调:“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上天从不吝惜自己的爱,一年四季长养众生,爱满天下,而作为君王也必须立志爱利天下,弘扬天道,把百姓的生活幸福安乐作为自己终身的价值追求。正如董仲舒的名言:“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除了王必须承担起博爱的责任之外,其他国家管理者如诸侯、臣子、大夫等也担负着国家管理的重要职责,自然也是担当博爱的主体。博爱的主要受众是百姓,如果百姓被教化以博爱,他们也争做施爱的主体,社会的和谐美好便与之俱来。总之,人人都是实施博爱的主体。

  博爱思想的实现路径

  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涉及内容广泛,论述深刻。既有理念上的引领,也有实践的倡导,既有正面的教诲,也有反面的警告。

  (一)效法五帝三王

  王作为社会运行的主宰者,对承继和传播天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董仲舒首先对君王博爱思想的实施路径进行了引导。“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圣人的做法是遵循天道的,天道是“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而“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所以董仲舒提出了基本原则即效法天道,德主刑辅。

  董仲舒首先以五帝三王的做法为例进行了分析阐释,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以便对君王引以启示。《春秋繁露•王道》有载: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郊天祀地,秩山川,以时至封于泰山,禅于梁父。立明堂,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诸侯各以其职来祭。贡土地所有,先以入宗庙,端冕盛服,而后见先。德恩之报,奉先之应也。

  上述五帝三王的做法就是作为君主博爱的表现。五帝三王管理天下时从不把自己当做高高在上的君临天下的管理者,不给百姓缴税压力,只收取土地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税收。广泛地教化百姓,以爱对待所有人,教给百姓忠诚,尊敬长辈,做到亲近亲人、尊敬尊贵的人。役使百姓要根据时节要求,不占用农忙时节,役使百姓的时间不超过三天。五帝三王的这些做法是极具高度爱心的,是董仲舒倡导的博爱精神的典范,正如董仲舒总结的“民心即天命”,君王要想百姓之所想,行百姓之所愿,把百姓的需求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具有民本思想的萌芽。董仲舒认为,五帝三王之博爱举措带来了美好和谐的社会效应,每个君王应借鉴这样的做法,让大爱撒播每个角落,承天之志,民修德而美好。

  董仲舒对博爱与天道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析,认为博爱体现的是顺应五行之德,五行配四时,君主的德行如果顺应四时就是顺五行,否则就是逆五行。他再次强调了五帝三王之术,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博爱措施及其带来的祥瑞。“劝农事,无夺民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进经术之士。挺群禁,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通障塞。恩及草木,则树木华美而朱草生;恩及鳞虫,则鱼大为,鳣鲸不见,群龙下。”如果君王不顺时应节,奢靡无度,不顾政事,徭役繁多,结果自然是伤及草木、百姓和动物,这就是上天的惩罚。

  董子曰:“春夏之阳,秋冬之阴,不独在天,亦在于人。人无春气,何以博爱而容众?”这里也是说人要遵循阴阳之道而行事,春天为阳,生发万物,呈现的是博爱之气,人与天道一致,要有春气才会有博爱之心并施以博爱之举。

  (二)亲近来远,推恩致远

  1、亲近来远,同民所欲

  董仲舒认为,作为君王,不仅要爱护自己国家的百姓,还要与远方的国家友好相处。“《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虽然,大略之要,有十指。……亲近来远,同民所欲,一指也。”董仲舒分析并总结了《春秋》倡导的十大治世原则,即十指。其中之一便是“亲近来远,同民所欲”。这是对于国君而言的。儒家认为国家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重民、亲民,以民为本,想民之所想,同民之所欲,将百姓的诉求作为国君治理国家的出发点。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首先,必须亲近本国的百姓,了解他们的所需,以仁爱之心待之,举国上下形成一种国君仁爱百姓的氛围,为提升国际影响力奠定基础;其次,要招徕外国的人才以及远道而来的投奔者,用一颗宏大包容之心吸纳他们的加入,将仁爱与恩惠遍布天下,以形成强大的国际号召力。“亲近来远,同民所欲,则仁恩达矣。”

  董仲舒以鲁庄公为例,认为他有忧国忧民的长远意识是智慧高明的,那么国之万物与百姓就会因为感受到国君的仁爱而快乐了。董仲舒借此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智慧高明就能预料事物的发展,仁爱深厚就会施及远方的人。施及爱的远近反映了爱的多少。所以能成圣王的人,他的爱远及四方夷狄;能成霸主的人会爱其他的诸侯;使国家安定的君主只爱他本国的人民;使国家危难的君主只爱他身边的人;使国家灭亡的君主只爱他自己。

  董仲舒借齐桓公一例阐述了信用和道义对于一个有“亲近来远”雄心抱负的国君的重要意义。“齐桓挟贤相之能,用大国之资,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诸侯。于柯之盟,见其大信,一年,而近国之君毕至,鄄、幽之会是也。其后二十年之间,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诸侯也。至于救邢、卫之事,见存亡继绝之义,而明年,远国之君毕至,贯泽、阳谷之会是也。故曰:亲近者不以言,召远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如果在与邻国相处、会盟中讲信用讲担当,便必定会将相邻之国团结在自己周围。但仅有信用还是不够的,站位还不够高,担当还不够大,如齐桓公救邢国、卫国之事,才得见其有着国际抱负,有着“存亡继绝之义”,这样的道义之举,才足显其具有国际担当,亲近来远的效果方凸显出来。

  如果想树立国际影响力,招徕远方加盟者,必须从“亲近”开始,如果“亲近”做得好,则必定会“致远”。“亲近以来远,未有不先近而致远者也。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董仲舒认为,只要坚持了“亲近以来远”的国际政治原则,没有达不到目的的,以此类推,亲善了本国,就会招徕诸夏各国,并致远夷狄诸国。

  需要说明的是,董仲舒并不认为对所有国家都要施之以博爱,他说:“爱人之大者,莫大于思患而豫防之,……怨人不可迩,敌国不可狎,攘窃之国不可使久亲,皆防患、为民除患之意也。”最好的博爱不是对每个人和每个国家都好,要考虑到人性和潜在的隐患,与你有仇怨的人不可亲近,对敌国不可过分亲近,盗窃成性的国家不可长时间亲近,这都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董仲舒的博爱也不是对所有人和所有国家施以同等之爱,爱是要去区别的,是要有智慧的。董仲舒认为,仁爱是用来爱人类的,智慧是用来为人类除害的。

  2、推恩至远,仁者为美

  儒家仁爱思想源于有血缘关系的孝,由此推及及远,出现了兄弟姐妹间的“悌”、朋友间的“信”、臣对君的“忠”等。作为具有更广泛意义的博爱,仅有这些还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推恩至远,比如境外、国外。前面我们已经论及相关内容,虽然董仲舒并不认为对所有国家施之以爱,但可视具体情况而决定,展现爱心。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竹林》篇用较长篇幅以司马子反与宋国停战讲和一事为例进行了深刻的剖析,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推恩者远之为大,为仁者自然为美。即将恩情和爱传播到更远的有需要的地方,爱及邻国,做有仁德之人,为仁德之事,这是高尚美好的事情。

  “司马子反为君使,废君命,与敌情,从其所请,与宋平,是内专政而外擅名也。专政则轻君,擅名则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为其有㦧怛之恩,不忍饿一国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远之为大,为仁者自然为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无计其间,故大之也。”

  《春秋》记载的这件事,对于公羊学大师董仲舒来说,恰恰是他借以表达自己“博爱比君臣伦理更重要”的观点的极好素材。针对司马子反的做法,结合当时人们对《春秋》辞法的认知,董仲舒又进行了层层深入的解读。

  难者曰:“《春秋》之法,卿不忧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为楚臣而恤宋民,是忧诸侯也;不复其君而与敌平,是政在大夫也。湨梁之盟,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为其夺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夺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间也。且《春秋》之义,臣有恶擅名美,故忠臣不显谏,欲其由君出也。《书》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此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复,庄王可见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国之难为不得已也,奈其夺君名美何?此所惑也。”

  董仲舒首先把人们对《春秋》解读义理的各种困惑展示给读者:春秋的笔法是卿士不应为其他诸侯国而担忧,政事是由君王决定而不是由大夫决定。子反作为是楚臣却怜悯宋国百姓,这是忧虑其他诸侯国了;不禀告他的君主而自作主张与敌人讲和停战,这是犯了“政事决定于大夫”的错误。董仲舒又举出人们对溟梁之盟一例的看法:溟梁之盟的盟约由大夫决定而不是由君王决定,《春秋》对此持讥讽态度,因为这是大夫占了君主的尊贵地位;讲和停战一事不是由君主决定而是由大夫决定了,这也是侵占了君主的尊贵地位,但《春秋》却予以赞扬,这说明《春秋》前后矛盾。而且《春秋》阐发的义理,是反对臣下夺占君主的美名,所以忠臣一般不公开向君主提出自己的建议,为的是让主意出自君主,维护的是君主的尊严。现在子反离君主很近,可以去告诉他实际情况,让君主定夺,但子反却没有去禀报,这就是违背了作为人臣的原则。董仲舒针对人们的上述困惑,直接点名了自己的看法:司马子反是为了解救两国的危难不得已而为之。他作为重要的臣子,非常懂得人臣之法,但这法则比起两国百姓的生命来说,则是微不足道的,此时君主是可以冒犯的,人臣之法是可以悖逆的。博爱精神在这关键时刻体现得淋漓尽致,荡气回肠,在《春秋》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董仲舒看来,《春秋》阐释义理遵循了“常”与“变”两种原则。董仲舒也称为“通辞”和“变辞”。二者互不妨碍,互不影响。人们在理解《春秋》时往往只看到了《春秋》记录史实、阐发义理的一般规则,或者人云亦云,没有进行深入思考,所以并没有看到或理解《春秋》对特殊事件的灵活而变通的解读方式。董仲舒认为子反的行为是局部的变通,符合《诗经》所倡导的“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的博爱理念。按照通辞说法,礼是由仁、文(形式)、质(实质)三方面构成的系统,缺一不成礼,而子反在形势紧急状态下自作主张,做了“和解”的决定 ,虽然有违于“礼”的关于“文”(形式)的规定,没有经过向楚庄王进行汇报的过程与形式,但面对敌对国“易子而食”的惨状,面对自己国家“粮不过七日”的险境,哪里还有时间和必要顾忌礼的形式呢!礼的形式在这样严峻残酷的形势下已经可以忽略了,果断做出停战决定以解救双方的惨境和危机是最重要的质(实质,最根本、最重要的东西)。这就是子反的“当仁不让”!在关键时刻、在特殊场合,“仁”比“让”这种礼仪形式更重要。这就是子反的博爱之心。所以,解读《春秋》时,不要用普通的常规去怀疑变通的大法,《春秋》以司马子反之举为大,至此可解惑矣。

  董仲舒在此基础上又做了进一步的推导。《春秋》叙事以百姓为重,战争对人民的伤害至深,这是《春秋》最痛恨的,所以在记录、书写“战伐”事件时非常谨慎。按照《春秋》之法,遭灾荒之年百姓生活极端困苦,国家不能修葺旧房屋,不能给百姓再增加额外的负担,使百姓生活雪上加霜。修旧都会给百姓增加困苦,何况是战争呢!

  问者曰:“其书战伐甚谨,其恶战伐无辞,何也?”曰:“会同之事,大者主小;战伐之事,后者主先,苟不恶,何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恶战伐之辞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

  这里表达的意思是,对民伤害程度取决于所做恶事的大小,并强调文德在亲近来远中的重要意义。凶年修旧都要受到《春秋》的讥讽,建造新的城邑更是《春秋》所不容许的,如要记载的话必须要以隐讳的形式。战伐相对于凶年修旧对百姓的伤害就更大了。董仲舒认为,《春秋》阐发的义理是,对国家和百姓的管理,要通过仁德的力量去感染教化百姓,而不是通过武力进行驱使、管制和残害。作为一个国家,当然可以设置国家机器,但最好的结果是用仁义使百姓信服,而国家机器备而不用。董仲舒引用《诗经》的话,就是通过施行文德,和协四方及诸国。

  (三)天不重与以调均,不与民争利

  董仲舒认为,“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天不会重复给你东西,给了你这个就不会再给你那个,头上长了角就不会再你长牙齿,这是天道,天是公正公平的。为此,董仲舒推导出任何人都要遵循天道的公平原则。他针对社会上存在的财产两级严重分化现象提出了经济调控政策,即调均。同时,他强调官员不要与民争利。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

  在董仲舒看来,社会财富的积累往往会出现两级分化的现象,有的拥有过多的财富和家产,有的穷困潦倒,一无所有。有的穷奢极欲,有的饿死街头。根据人性特点,这样往往会造成“大富则骄,大贫则忧”的现象,势必会出现“忧则为盗,骄则为暴”的可怕的社会隐患。董仲舒引用孔子之言,认为圣人孔子能够分析出人性的弱点,也看到了社会乱象产生的根源就是因为财富不均而造成的。所以,为了防止因财富不均而出现社会隐患,国家管理需要制定政策,对财富进行适当调均,以降低差距的悬殊程度,做到使富裕的人既能显示他的富贵而又不至于达到骄横强暴的状态;使贫穷的人可以解决生存之困而不会因担忧无法生存而成为盗贼。调均的结果会是财富既不会匮乏,还会使得上下级、穷富人之间相安共处,社会稳定,这样一来存在的社会问题就很容易得到治理了。

  那么应该怎么做呢?董仲舒引用孔子之言和《诗经》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孔子曰:“君子不尽利以遗民。”《诗》云:“彼其遗秉,此有不敛穧,伊寡妇之利。”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食时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以此防民,民犹忘义而争利,以亡其身。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故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夫已有大者,又兼小者,天不能足之,况人乎?故明圣者象天所为为制度,使诸有大奉禄,亦皆不得兼小利、与民争利业,乃天理也。

  孔子认为,作为君子(主要指权贵)不要把利益、好处都占尽了,一定要留一部分给百姓。所以,在董仲舒看来,调均也是维护了君子之道,君子之道乃天之道。《诗经》有言,割稻子时不要收拾得太干净,要留下一些给那些生活困难的寡妇去拾遗。这就是在倡导一种博爱精神。董仲舒又进一步阐明官员不与民争利的思想,因为官员有俸禄,就不要再去种庄稼,占用农民的利益。因为天道公允,“天不重与,有角不得有上齿”,所以,“已有大者,不得有小者,天数也。”贪得无厌是违反天数的。天不能重复给予,人也不能重复索取。所以,君主应该遵循天道,订立制度,使官员不得与民争利。这是天理!

  董仲舒着重强调了官员不能与民争利。《汉书•董仲舒传》有载:“夫天亦有所分予,予之齿者去其角,傅其翼者两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故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此上天之理,而亦太古之道,天子之所宜法以为制,大夫之所当循以为行也。”上天给予了你牙齿就不要再奢望给你犄角,让你长了双翅,就不能再给你四肢,而只能给予两条腿两只脚。劳心受禄者就不要再从事体力工作增加收入。即受禄之家不与民争利就可使得“利可均布”,百姓之家亦可富足。这是天道,也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天子应该将其定为制度来执行,大夫们应当遵循并付诸行动。他提倡官员们以鲁国国相公仪休为榜样,典型的例子就是“拔葵出妻”或“拔葵去织”。“故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葵,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为此董仲舒非常赞赏公仪休的做法并倡导官员们向他学习。

  (四)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

  董仲舒在论仁之法时,是与义以对比的方式同时论述的。他分别论述了仁与义的作用及主客体。“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以仁安人,以义正我,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春秋》阐释义理无非是为了研究人我关系,人我关系无非是仁与义。仁是用来安别人的,义是用来纠正自己的。仁爱是为了别人而安的,义是为了自己而正的。仁是为了爱别人而生的,义是为了正自己而生的。仁爱的主体是自己,施爱的客体是他人;义的主体也是自己,纠正的客体还是自己,以自我反省、自我约束、自我调整的方式纠正自己,而不是纠正他人。一般人们看不到二者的区别,往往把自己作为实施仁爱的客体,他人要爱我,自己要自爱,即自我享受,认为义也是针对纠正他人而言的。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社会就混乱了,必须分清人我之别以及仁义的本质所在。董仲舒一再强调:“以仁治人,义治我,躬自厚而薄责于外。”用仁对待别人,用义对待自我,遇到问题要严厉地责备自身的过失而不要对别人求全责备。

  董仲舒多次强调,《春秋》就是仁义之大法,阐述的就是仁义的本质与关系。“是故春秋为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与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通过深入论证,董仲舒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看法:《春秋》提出了仁义的法则,仁的法则在爱别人,不在爱自我;义的法则在端正自我,不在端正别人。自己不正,即使能端正别人,他也不能算义;别人没有蒙受到他的爱,他即使非常爱自己,也不承认他为仁。董仲舒为了说明爱自己不算仁的道理,举出了多个例子,从反面进行了说服论证。“昔者,晋灵公杀膳宰以淑饮食,弹大夫以娱其意,非不厚自爱也,然而不得为淑人者,不爱人也。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仁者,爱人之名也。”上述有关晋灵公事件,有史料予以了记载。作为君主,如果能发自肺腑地爱护百姓,他也会爱及万物以致于鸟兽昆虫。这才是博爱之心。如果没有爱心,就不会做到仁。董仲舒再次强调并总结到,所谓仁,就是爱人的概念名称。“仁”之于“人”的重要意义,董仲舒通过对比“义”再次进行了高度概括:“是义与仁殊。仁谓往,义谓来;仁大远,义大近。爱在人,谓之仁;义在我,谓之义。仁主人,义主我也。故曰:仁者,人也;义者,我也,此之谓也。”这里着重强调了“仁大远”,即仁爱是施于别人而向外推广,这就是博爱的重要特征。董仲舒进一步阐明“仁”的本质就是“人”,就是爱人;同样,“人”的本质就是“仁”,也是爱人。“仁”与“人”是二位一体的,与生俱来的,不可分割的。

  综上,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源于儒家的仁爱之说,他把仁爱思想发扬光大,在对《春秋》的解读中,将仁爱视为《春秋》之大法。董仲舒的博爱思想源于天道,天赋予了君王教化百姓的天职,所以君王应承继仁爱之天志,与百姓身心一体。君主需效法五帝三王,仁爱百姓,想百姓之所想,同百姓之所欲。根据天不重与之理,为了防止贫富两级过度分化,应制定调均政策,官员不能与民争利。君王的大爱应推恩至远,博爱而容众。董仲舒认为,仁者人也,仁之法在爱人。无爱而残暴之人,必将承受天之严惩。

编辑: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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