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将把人类文化引向何方
来源:大众日报作者:解学芳 2024-05-14 08:51
当前,文化与科技正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深度融合,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影响下,人类的文化创作模式正在发生着颠覆式改变。从写作到绘画,从音乐制作到电影剪辑,人工智能的身影无处不在,其强大的生成能力让人惊叹不已。这也让人思考:未来,人类的文化生产是否会被人工智能替代?日新月异的新技术,将把文化引向何方?
技术发展历史也是人类文化生成、创新和演进的历史。伴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体验化主导的数智时代来临,人工智能技术在人类文化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建立在人工智能技术体系多维度驱动文化创新的原理基础上,产生多元化、交叉化、立体式的影响。
是充当工具,还是取代人类?
人工智能作为技术创新是一种“创造性破坏”,具有极强的关联性与波及性。2023年以来,人工智能进入技术集成创新的发展阶段,ChatGPT、Gemini、MidJourney、Stable Diffusion、Sora等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成为算法加速迭代的典型代表。实际上,人工智能算法的革新与人类文化生产模式创新的双向协同及其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为彼此注入了新元素和新驱力,带来文化生产模式、生成结构、集聚方式的高技术化、高智能化与高集约化,在推动文化创制能力跃迁的同时,也提升了文化智能化生产和精准传播的效率。
2024年以来,人工智能“无处不在的链接”对人类文化生产的实质影响进入新阶段,成为文化生产演化周期日趋缩短的直接动因。2024年2月,OpenAI发布文生视频大模型Sora,其可以根据用户给出的文本描述生成包含多个角色、并深度模拟现实世界复杂场景的视频,意味着人工智能模拟现实物理世界真实场景的能力已经提升至新阶段,且其应用、转移、扩散速度与强度正加速进行。特别是大语言模型高频介入人类文化生产、运营和传播等全产业链领域,其生成的绘画、音乐、小说、短视频等文化内容,塑造了多重文化场域,也形成了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文化生产间的协同逻辑。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演变,构成了新旧文化生产模式此消彼长的动态变迁,创造出全新的数智文化生态场域,滋生出文生文、文生图、文生音频、文生视频等新模式,给网络文学、短视频、动漫、游戏、影视等文化行业的创新发展带来无限想象空间;另一方面,文化创新发展成为牵引和倒逼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的驱动器,其高度依赖新技术的现实,客观上给予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更直接、更持久的激励,推动着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扩散潜能的持续释放。
此外,人工智能技术带来新旧文化生产模式的交锋,易产生挤压创意阶层生存空间的近虑和威胁人的主体能动性的远忧——对于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创意阶层而言,其作为“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受到巨大的挑战。进入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是部分介入文化生产领域成为人类的辅助工具,还是全方位进入文化创意领域进而替代人类?这逐渐成为热议的现实命题。
文化新图景与文化隐忧并存
人类文化变迁史实质是技术创新史。人工智能技术爆炸性演进,使其成为现代人类社会的支配性技术,即形成了一个由大数据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区块链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新技术群的集聚,变革着文化生产要素的配置、文化内容的创制和传播,形成了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文化生产之间自生、共生、再生的关系。特别是2023年以来,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深度介入人类文化生产,从“人-人”关系走向“人-机”协同关系,造就了全新的AIGC模式。所谓AIGC模式,是指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算法实现文字、图像、音视频等内容场景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
AIGC作为文化新质生产力,依托内容自动化生成的训练数据、芯片算力、深度学习算法、场景决策模型、多模态技术等人工智能技术集合,打造了一个“文化内容更加丰富,文化产品更加富足、文化生活更加多彩”的新文化图景,也带来了数智文化的崛起和传统文化业态的衰退。从AIGC模式的技术本质来说,人工智能理解真实世界的能力进一步跃迁,以“全知全能”的角色介入文化应用多元场景——包括文学作品、绘画、短视频、游戏乃至长视频、影视制作等文创内容的生成,也包括文化内容智能运营和智能传播领域的音视频智能营销,以及虚拟偶像、虚拟演员、虚拟导游、智能剪辑、AI审核与评级等服务。从AIGC模式赋能的文化体验来说,人工智能技术在交互中赋予受众感官体验与审美能动性——在跨智能感知与虚拟现实技术的支撑下,智能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电视通过语音交互、面部表情、脑电波数据捕捉打造受众全感官的体验,并通过受众心理与文化偏好的智能反馈机制,带来文化体验感的延伸与升级。
虽然AIGC作为新质生产力和内容生产模式会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持续创新,但在技术属性上,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未来的突破性发展仍然会受到算力、算法、伦理法规的制约,对其保持积极且审慎的态度至关重要。特别是AIGC模式在带来文化生产周期短期化与人类文化生产能力跃升的同时,也带来全新的文化隐忧。
一是AIGC模式下文化内容的机械式创作和情感缺失。AIGC模式模糊了人类创意与机器填充之间的边界,大部分AIGC文化产品存在一定的拼凑感以及情感缺失局限性——基于ChatGPT等大语言模型进行的内容生产,创作者不再是情感的表达者与内容的创作者,而成为文字的批量生产者。
二是AIGC模式下文化生产隐含意识形态风险。从国家安全的角度看,AIGC大数据语料的语种选择也会对生成的文化产品价值倾向产生影响。以ChatGPT为例,OpenAI公布的资料显示训练ChatGPT的数据资料大多来源于英语国家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机构、团体和社交平台,将不可避免地隐含西方价值观念。
三是深度合成乃至深度伪造带来的侵权风险增生等新型安全危机。AIGC可能会偏离客观中立的初衷,生产出继承并强化训练作品中固有的种族主义、性别偏见、暴力、色情等负面因素的虚假报道、不良文学作品、恶意视频等内容。如OpenAI的图像生成模型DALL-E、谷歌的Imagen模型均曾被指存在性别歧视问题;而Stability AI曾被指控为“复杂的拼贴工具”,侵犯了无数受版权保护的图像。
四是在AIGC模式下创意主体“灵韵”的消失。弗洛姆曾说,“在过去人们面临的危险是变成奴隶,而在将来危险是人类可能变成机器人”。之所以“危险”,不仅在于创意阶层的边界变得更加模糊与松散,而且面临着消解和“灵韵”消失的可能——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辅助,其文化内容创作易陷入对现有文化资源重复使用的循环而缺乏原创性创新,长此以往将会制约人的主体性创新。
遵循科技伦理实现文化守正创新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破坏性创新,其创新速度和创新强度成为新旧文化此消彼长的关键影响因素。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在其《数字化崇拜》中强调“技术只有摆脱了神话般的偶像崇拜,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动力”。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我们须理性对待和积极应对,特别是关注其介入人类为创意主体的文化生产领域所带来的文化创新边界命题,遵守人工智能文化科技伦理规范,实现人工智能价值对齐和文化守正创新的同步。
一是利用技术与制度协同创新,应对人工智能算法黑箱。尤瓦尔·赫拉利(Yuval Harari)在《未来简史》中强调“目前最耐人寻味的新兴宗教正是‘数据主义’,它崇拜的既不是神也不是人,而是数据”。基于大数据“喂养”成长起来的人工智能技术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带来的技术变革和文化变革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减,而是生态式革命,潜藏着数智鸿沟、文化鸿沟、算法污染、深度伪造等新问题新情况。由此,亟须加快制定更具前瞻性和实操性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人工智能数据安全与科技伦理的制度创新;构建基于社会效益和人本价值为导向、以文化创新与数据保护同步的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和发展负责任、自主、可信、可控的人工智能技术保障体系。
二是遵循人工智能价值对齐,实现文化守正创新。从系统论的观点来说,文化生产与人工智能技术是相互独立的系统,两者的融合是文化元素与技术元素相互融通、相互协同实现价值增值的过程。一方面,伴随人工智能算法的不断演进和算法污染问题的频出,立足“守正创新”,坚守人工智能价值对齐是原则和基准。另一方面,立足本土文化大数据优化AIGC模式,加快建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本土大数据语料库,赋能AIGC本土化创新。此外,在人机协同塑造文化新范式过程中,人作为审美主体的创意、情感与价值判断如何和人工智能完美结合,确保具有情感和审美力的“人”作为主体,实现人机“共同进化”,这是智能时代文化创新的内核与关键所在。
三是立足人类主体性地位,实现人工智能赋权的多主体自我变革。制度创新主体须做好顶层设计与思维变革,以预见性制度创新应对数智时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加速度和算法迭代;文化企业应立足数据思维、技术思维和伦理思维,加快研发与最大化利用AIGC以实现降本增效,同时要实现自主版权及其版权保护策略的与时俱进;文化消费者要学会辨识深度合成乃至深度伪造,实现内容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多重角色合一的身份转变;文化从业者则要做好终身学习规划,关注个体自我的内在成长,关注创意力、创新力、情感力、批判思维的能力建构,以共创共享共建思维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时代。
(作者系同济大学人文学院长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编辑:董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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