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孔子所说的“恭、宽、信、敏、惠”,不仅是个人修养的“私德”,而且是治国理政的“公德”。其中所包含的“正己正人”的恭敬思想、“为政以德”的宽政思想、“取信于民”的守信思想、“敏则有功”的勤政思想、“因民所利”的惠民思想,对于当代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作者简介:黎红雷,男,1952年出生,海南琼海人,中山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与管理哲学。
据《论语·阳货》记载:“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在孔子看来,恭敬、宽厚、守信、勤敏、惠爱,是一个仁人应该具备的五种美德。恭敬就不会受到侮辱,宽厚就能得到人心,守信就能获得信任,勤敏就会有功绩,惠爱就能使用他人。
以往学者大多将上述五种美德理解为个人修养,而笔者则认为,从孔子所言“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的前提来看,“恭、宽、信、敏、惠”不仅是个人修养的“私德”,而且是治国理政的“公德”。如果将其与孔子所说的“尊五美,屏四恶”结合起来,就会更清楚了。据《论语·尧曰》记载:“子张问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这里,所谓“惠而不费”是对上文“惠爱”思想的展开——当政者为民谋利,就能动员民众共谋大业;所谓“劳而不怨”是对上文“勤敏”思想的补充——当政者任劳任怨,就能带动民众努力工作;所谓“欲而不贪 ,泰而不骄”是对上文“恭敬”思想的说明——当政者正己正人,就能保持庄重而不遭受侮辱;所谓“威而不猛”是对上文“宽厚”思想的诠释——当政者宽以待人,就能既有威严而又有亲和力;所谓“慢令致期谓之贼”是对上文“守信”思想的反证——当政者取信于民,就能获得民众的信任。这些论述,对于当代治国理政的理论和实践,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 正己正人:恭敬思想的现代启示
儒家所说的“恭”,含有三层意思。一是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论语·卫灵公》:“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这里的“恭己”,指的就是恭恭敬敬地端正自己。二是对他人的恭谨谦逊。《论语·颜渊》:“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 这里的“恭而有礼”,指的就是恭恭敬敬地待人接物。三是对礼法的自觉遵循。《论语·子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这里的“居处恭”,指的就是即使自己独处的时候也能够恭恭敬敬地保持敬畏之心。儒家恭敬思想所包含的这些庄敬律己、敬重他人、敬畏礼法的精神,是当政者不可或缺的宝贵品质。
关于“庄敬律己,正己正人”。孔子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国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德风草偃”的领导文化,那就是领导者的德行好比风,被领导者的行为好比草,风向那边吹,草就向那边倒。 这种文化,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或是:“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所以,老百姓最反感的就是:“领导感冒,群众吃药”。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都能够像战争年代一样,敢于唤出“向我看齐”并切实行动,那何愁党风不正,民心不齐?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12年12月上任伊始,就做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从规定内容来看,似乎都是一些“琐碎小事”;但是全党、全国人民正是从这些“小事”中看到了新领导集体敢作敢为、勇于担当的大气魄。以此开局,此后的“反腐倡廉,打虎拍蝇”、“深化改革,啃硬骨头”等大动作也就有了强大的民意基础,得到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
关于“敬畏礼法,欲而不贪”。儒家对于礼法的论述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孔子虽然主要强调“礼”,但并不否定“刑”的作用,他明白无误地说过:“君子怀刑”(《论语·里仁》),主张当政者要关心刑法。荀子明确将“礼法”并称,提出:“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荀子·成相》),更将礼法作为保证官员修养和百姓安宁的治国基本原则。儒家有一个主张,叫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有人望文生义,以为大夫以上的官员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据《孔子家语·五刑解》记载,冉有问孔子道:“先王制法,使刑不上于大夫,礼不下于庶人,然则大夫犯罪不可以加刑,庶人之行事不可以治于礼乎?”孔子回答道:“不然。凡治君子,以礼御其心,所以属之以廉耻之节也……大夫既自定有罪名矣,而犹不忍斥然正以呼之也,既而为之讳,所以愧耻之。”这里孔子说得很清楚,对于违反礼法的大夫,依然可以加刑,不过罪名有所不同,主要是把它们放到整个礼法体系中去考虑,使犯罪的官员能够从更高的层次认罪服法,知道廉耻,以儆效尤。因此,任何官员对于礼法都应存敬畏之心,而不可有侥幸之意。即如孔子所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论语·季氏》)又如陈毅元帅所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当然,官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但是,既然身在官场,就应该谨守分际,不该拿的绝对不能拿。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能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家人谋取利益。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则要加强廉政建设,营造“不敢贪、不想贪”的氛围,建立“不能贪、不必贪”的机制,从根本上提升国家的廉洁形象。
关于“敬重民众,泰而不骄”。孟子指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下》)人民、国家与当政者,在这三者关系中,人民最重要。有了人民,才需要建立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国家的管理者。因此,当政者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官员只是人民的“公仆”。由于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我们现在一些领导干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作威作福,对百姓颐指气使,为所欲为,霸气十足。网载,某市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被开发商建了别墅和楼中楼,记者对此进行采访时却遭到规划局长的质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个官员忘记了,共产党就是为老百姓说话的,不为老百姓说话,哪还叫共产党吗?有一首歌唱得好:“打天下,坐江山 ,一心为了老百姓的苦乐酸甜。谋幸福,送温暖,日夜不忘老百姓康宁团圆。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共产党永远的挂念;老百姓是山,老百姓是海,老百姓是共产党生命的源泉。”在中国人的传统文化中,“天”是最高的精神信仰;而在儒家的政治理念中,“天”是人间权力的来源。而在孟子看来,“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天意”概括“民意”而形成,“民意”通过“天意”而表达;“天意”即“民意”,“民意”即“天意”,从本质上看,二者是一致的。因此,当政者对于这种代表着“民意”的“天意”理应有敬重之心,而切不可存骄逸之意。孔子主张“君子泰而不骄”(《论语·子路》)。当政者受人民的委托而执掌国政,处理政务,就必须视民众为“天”,无论对方是众是寡,是大是小,皆不敢轻慢,这就叫“泰而不骄”。孔子还主张“居敬而行简,以临其民”(《论语·雍也》)。当政者应该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不要烦扰民众,不要增加民众的负担,更不要骑在民众头上作威作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此,向人民负责和向党负责、为人民说话和为党说话,从根本上说,都是一致的。党的领导干部必须俯下身子,放下架子,把自己作为人民群众的一分子,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为上为了群众,发自内心的服务好群众,一时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只有这样,才能继续经受住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
二、 为政以德:宽政思想的现代启示
儒家所说的“宽”,含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指个人修养方面的“宽德”,《论语·尧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第二层意思则指治国理政方面的“宽政”。《论语·八佾》:“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规之哉?”一个居于上位的当政者,实行宽厚的治国方略,就能赢得人心,得到民众的拥护,即所谓“宽则得众”(《论语·阳货》)。
儒家所谓“宽政”,是相对于 “暴政”而言的。本节引论提到孔子所说的“从政四恶”中,前两条就是:“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论语·尧曰》)反对“不教而杀”,就要“为政以德”,积极推行道德教化;反对“不戒视成”,就要“宽猛相济”,既要有善心也要有良法。而在道德教化与法律惩罚二者的关系中,儒家更突出前者的根本作用,提倡“明德慎罚”并主张“德主刑辅”。这些,就构成了儒家“宽政”的基本内容。
关于“为政以德,道德教化”。“为政以德”是儒家治国之道的基本原则。孔子指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当政者是老百姓的表率,其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具有示范的意义。因此,孔子本人把主要精力用于当政者的培养,希望他们成为合格的“君子”即有位、有德、有能的国家领导者和管理者。同时,孔子也看到“君子”对“小人”即小民老百姓进行道德教化的必要性,所谓“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论语·阳货》)。当政者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就会爱护老百姓;老百姓的道德水平提高了,才能组织起来;上下同心同德,才可能团结一致,完成国家治理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社会的道德水平却下降了。执政党的应对之道在于从严治党,以党风转化民风,以“官德”带动“民德”。毛泽东曾经说过:“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臣下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我们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在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基础上,习近平进一步指出:“国有四维,礼义廉耻,‘四维不张,国乃灭亡。’这是中国先人对当时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在当代中国,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应该坚守什么样的核心价值观?这个问题,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经过反复征求意见,综合各方面认识,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是“官德”与“民德”共同的道德基础,也是儒家“为政以德”与“道德教化”思想在当代的完美结合。
关于“宽猛相济,善心良法”。春秋时期的郑国政治家子产指出:“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在子产看来,“法治”就像火,民众不敢触犯倒反可以保全生命;“德治”就像水,民众可能疏忽而迷茫堕落。所以,施行 “宽政”其实并不容易,必须有“法治”作为其背后的保障。孔子对此非常赞同,进一步指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德治”与“法治”,就像国家治理的两只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就“法治”这一手而言,儒家反对“不教而杀”,却并不一概反对必要的刑罚。荀子指出:“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荀子·富国》)因此,儒家既提倡引人向善的道德教化,又保留防人做恶的刑罚诛杀,两者缺一不可。正如孟子所指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一个当政者,治理国家当然不能没有对民众的善心,但如果光靠发善心,还是不能够处理好错综复杂的国家事务的,这就必须依靠法律的配合;但是,法律却不能自己发挥作用,需要人来制定、执行和遵守。人有“善心”才可能制定“良法”,人有“善心”才可能执行“良法”,人有“善心”才可能遵守“良法”,“善心”与“良法”相结合,才能够把国家治理好。当代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而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又是“道德经济”。为适应这一经济基础,在上层建筑的国家治理层面,就既要“依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既重视发挥法律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关于“明德慎罚,德主刑辅”。儒家虽然不否定法律刑罚的作用,但更看重道德教化的价值。周公提出“明德慎罚”(《尚书·康诰》)的理念。他主张,一方面要大力宣扬德政,让民众走上正确的轨道,国家才会安康;另一方面要严明执行刑罚,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要慎重断案,要刑当其罪。从根本上说,使用刑罚的目的并不是单纯为惩罚人,而是为了劝民为善,防止犯罪,保证社会的安定。汉儒董仲舒进一步提出“刑者德之辅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的理念,并论述道:“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汉书•董仲舒传》)在儒家看来,治理国家有“德”与“刑”两种手段,“德”的作用在于培养社会良善的氛围而纠正不良的风气,“刑”的作用则在于惩治危害社会的罪恶并禁止罪恶的发生。二者相比较,“德”的作用更加根本,更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当代中国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矛盾错综复杂,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任务均十分艰巨。首先,要大力提倡 “以德治国”,高度凝聚社会的道德共识,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其次,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无论是“以德治国”还是“依法治国”,落实的关键还是当政者自身素质的提高。儒家主张:“善为吏者树德,不善为吏者树怨。”(《说苑·至公》)我们的领导干部,要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大德,不要累积损害群众利益的怨气,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严格司法,不谋私利,不求虚名,以自己的“德政”获得人民的拥护,促成国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