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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亦姝诗词大会夺冠:吟诵,让古典诗歌生命延续!

来源:中国孔子网作者: 2017-08-04 15:40

(武亦姝 图源自网络)
  美才女武亦姝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诗词与传统文化的熏陶,可以让一个人如此美好。曾有人在知乎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大部分读过的书最后都会忘掉,那读书的意义何在?有位用户在这个问题下进行了一个简单粗暴的回答:当看到天边的飞鸟,我会说‘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不是‘好多鸟’。苏轼的《和董传留别》里其中一句“腹有诗书气自华”被广为传颂,而今天,我们何其有幸,见到了这样一位如此配得上这句话的姑娘——武亦姝。
  这几天在朋友圈疯狂刷屏的第二季《中国诗词大会》终于落幕了,红透半边天的00后才女武亦姝夺得了最后的冠军!最后一轮攻擂战战况可谓焦灼,武亦姝和彭敏比分一度紧张,但还是美少女笑到了最后。面对强大的对手和台下的观众,武亦姝凭强劲的实力与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淡定心态,镇定自若,从容击败一位又一位对手。总决赛上是四位才女(张淼淼、陈更、武亦姝、李宜幸)攻擂一位才子(彭敏)。毫无疑问,这档节目是现在众多综艺里的一股清流。我相信它不仅拯救了许多玩手机的低头族,同时还让你愧对曾经的语文老师们。比起其他不是跑跑跑吃吃吃等,它所表现出来的美感与典雅,实与其有云泥之别。
  起源于先秦的中华诗词,讲究节奏、韵律。有着无比凝练的语言、绵密的章法、充沛的情感以及丰富的意象。诗词之美,亦是中国传统文化之美。而中国诗词大会,则是要将这种似乎已经被我们遗忘的美感重新展现在我们面前。原来,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开始这样诗意地生活,其可滋养性情,可借古喻今,可切中时弊,可成风化人,这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
  中国语言文字的特色
  中国语言文字最大的特色是“独体单音”,不似西方的拼音语言。
  比如,我们说“花”,属于单音,一个声音;独体,一个方块字。但是英文的flowers是由很多音节组成的。
  这种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特色为我们所特有,因此只有中国才有吟诵,而这样的特色也形成了一个要求,即中国的诗歌语言一定要有节奏。
  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要形成节奏感,最简短、最原始的一种句式就是四言体。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就是以四言句式为主,比如《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两个字一个音节,这就是有节奏的、最短的句子。
  这种句式并非是强加的规定,而是自然形成的。因为一个字没有音节,两个字或三个字,音节还很单调,四个字才有双音节。
  以独体单音的语言文字寻求一种诗歌语言的节奏感,中国诗歌自然就形成了对诗句吟诵时之节奏顿挫的重视。
  一般,四言诗节奏以二、二之顿挫为主,五言诗以二、三之顿挫为主,七言诗就以二、二、三之顿挫为主。
  此外,因中国语言文字之独体单音的性质,要在形式方面产生一种抑扬高低的美感效果,那么声调的讲求必然是一项重要的要求。
  把吟诵时声律的自然需求加以人工化,就形成了近体诗的平仄声律。而近体诗格律的完成,也正是为了吟咏诵读的需要。
  中国古典诗歌的美感特质
  中国古典诗歌自始,即以其能予人直接的感发之力量,为最基本的特色。
  说到作诗,一定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即看到外界的景物情事使内心感动。然后用诗歌表达出来。作者看到了外部的景物,进而引起了内心的感动,然后写出诗作。所以说,人心是不能够死的。
  到了南北朝,钟嵘《诗品序》中说:“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
  他认为天地间阴阳二气的运行感动了万物,万物的生长变化又感动了人心,引起人性情的摇荡,而最好的表现方式就是诗歌。
  钟嵘所认识的诗歌,其本质乃是心物相感应之下发自性情的产物。所谓心与“外物”的相感,乃是兼有外界时节景物(物象)与个人生活遭际(事象)二者而言的。
  使人心动的,除了外在的、大自然的景物外,人世之间的死生离别的现象更加使人心动。
  如杜甫写在天宝乱离年间的诗歌:“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如果看到沿途有饥饿冻死的人,难道不会关心吗?
  所以,这就是我们学习作诗的一个真正的动机和兴起。学习诗,不仅使人心不死,更可以使人对宇宙万物、对社会人事有一种关怀。
  作诗的方法:赋、比、兴
  中国古人作诗的方法有三种:“赋、比、兴”。这三种最基本的表达方式不仅指表达情意的普通的技巧,更是对于情意感发的由来和性质的一种基本的区分。
  所谓“兴”:就是由物及心,人心由外物而引起内心的感动。外物,是指大自然的景物。
  所谓“比”:就是由心及物,内心先有一种情意,然后用外物来表述。
  所谓“赋”:就是即心即物,内心有怎样的感动,直接表达出来,不借用外物。
  这三种表达方式,除去“赋”是以直接对物象的叙述引起读者感动之外,“比”和“兴”都是重在借用物象以引起读者感发的。
  一般说来,“比”的作用大多是“心”的情意在先,借比为“物”的表达在后;而“兴”的作用则大多是“物”的触引在先,“心”的情意感发在后。
  诗歌的格律与佛经的因缘
  诗歌的体式发展成熟后,到南北朝时期开始注重诗歌的声律。之所以注重声律,这与南北朝时期翻译佛经有着密切的关系。
  佛经原来都是梵文,中间有很多念诵的颂赞。把梵文翻译成中文发音,就需要推究如何准确地发音,这时候就有了“反切”,即一种拼音的方法,有声母和韵母,因此产生了“平仄格律”。
  下面我们就以李白和杜甫的诗为例,对格律诗进行赏析。
  《夜泊牛渚怀古》
  李白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
  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
  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中国古人,尤其是读书人,都有一个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李白亦是如此。
  一般说来,绝句没有对偶,但律诗有,在律诗中第三句和第四句是对偶、第五句和第六句是对偶。所谓对偶,是指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词性要相同,而平仄则要相反。
  李白的这首《夜泊牛渚怀古》不但对得不工整,且平仄也不完全合律。虽然如此,但这首诗却有其绝妙之处。
  李太白不受格律的拘束,但诗歌在情意的分量上取得了平衡,如“望秋月”和“谢将军”表面上看起来不对,但就情意的分量而言是平衡的。
  “望”是动词,“秋月”是宾语,“望秋月”是动宾结构;“忆”也是动词,“谢将军”也是宾语,“忆谢将军”也是动宾结构。这就是李太白这首诗的妙处所在。
  再看杜甫的《喜达行在所三首》。
  这三首诗是杜甫经历了“天宝之乱”,冒险乘隙逃出被安史叛军占据的长安,投奔远在凤翔的唐肃宗,历经千辛万苦,到达朝廷的临时所在地之后,痛定思痛之作。以第一首为例:
  其一
  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
  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
  雾树行相引,连山望忽开。
  所亲惊老瘦,辛苦贼中来。
  杜甫的这首诗特别的朴实,其中的词句对称尤其工整。“眼穿”对“心死”、“落日”对“寒灰”、“雾树”对“连山”、“行相引”对“望忽开”,这首格律诗对偶的地方完全看不到雕琢造作的痕迹,非常的自然、真切,感情表达也非常深挚。
  通过赏析两位诗人的作品,可以看出李白与杜甫的不同。李白的诗有出尘脱俗之意象,而杜甫的诗则朴实无华。然而,两人的诗歌皆为上乘之作。
  究其原因,则是二人皆是吟诗之人。他们作诗,并非查过字典、韵书、格律才写出了诗作,而是二人熟于吟诵,声调就在其心胸、口吻之间,那些字句便自然地伴随着声调而出。
  一般都说人的头脑分左右两半,一为智性,一为感性;那么,文字思想就是智性,声音直觉就是感性。
  因此,只有使智性文字的思索伴随着直接感性的声音而出,这样的诗才算得上是好诗,才是有生命的、有兴发感动的诗篇,所以说吟诵是很重要的。
  中国古典诗歌的吟诵
  从周朝开始,我们国族就非常注重诗歌的吟诵。
  《周礼春官宗伯》中曾记载:“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这里“兴”指读诗时应具有一种感发的能力,就是“心”。只要心动,就会兴发,就有感动。
  “道”就是引导的意思,是指对于感发指向的一种导引,以及告知诗歌所表达的意思。
  为了达到对于诗歌可以有随时随地的感发,并且可以灵活自如运用的目的,因此,又提出了“讽”与“诵”的要求。古人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
  就是说诗不但要背,且读诗时还要有节奏。
  对于吟诵,现代人又有着怎样的观点呢?
  很多人以为,吟诵有一种方法:平声字拖长、仄声字缩短。
  其实并不尽然。
  吟诵诗歌主要贵在,能将古人诗歌原有的韵律,与自己读诗时的感情融合在一起,使自己的生命和诗人的生命结合起来,令诗歌的生命延续,生生不已。
  这便是中国诗歌的吟诵之妙。
  而中国古典诗歌之所以有如此之妙处,是因为中国古典诗歌重视心、物之间的兴发感动,由一生二、由二生三、由三生无穷;以内心的感发为主,“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杜甫说“摇落深知宋玉悲”,杜甫读了宋玉的作品,就受到了宋玉的感动。
  辛稼轩说:“老来曾识渊明,梦中一见参差是。”我在梦里遇见了陶渊明,读了他的诗受到感动,而这个感动可以一直延续不断。所以“兴发感动”是中国诗歌中的生命,且这个生命生生不已。

编辑:魏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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