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来源:法制网作者:许畅 2020-12-02 12:56
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为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的诞生,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
民法典是新时代走向繁荣强盛的重要标志
综观世界各国,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推进,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时代。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启动民法典编纂的决定。民法典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深刻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单行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以法典化方式消除单行民事法律制度之间存在的疏漏、重复和冲突,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编纂民法典是对几十年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次系统梳理和融合升级,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伟大成就,也是依法治国各方面工作长期积淀的智慧结晶。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国家崛起、民族复兴、社会进步以及人的发展等重大成果的系统性表达,是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代表性法典,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性法典,是维护人民权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示范性法典。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进程进入了新的阶段。
民法典是人民的法典,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希望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确立了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是民事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高度凝练和集中概括,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人民特色,充分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民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的生动实践
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编纂宗旨之一,既注重法律制度和规则的合理安排,又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宣传和施行,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规则意识、自愿原则和平等观念等理念,必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心中,逐渐成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和文明建设的内生力量。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的基础性法律
法治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独特地位、权威和影响,运用法治力量固根本、强根基,对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后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法典,其调整范围之广,涉及的社会生活范围之大,是其他法律所不能比拟的。可以说,民法典关乎国家、关乎社会,关乎每一个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重大利益,将对我国社会的民事生活发挥全面的调整作用,其基础性、根本性是无可替代的。
民法典是一部“稳预期”的基础性法律
法治的功能既体现在对国家和社会各种关系予以确认、保护、规范和调整,又体现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起引导、定向、推动和促进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它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人民群众的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就会得到有效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就会给全社会增强信心,稳定预期。
民法典是一部“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法治利长远的作用取决于它是否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是否紧跟时代变化,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民法典有效协调了改革开放与立法的关系,立足时代需求,解决时代问题,巩固确认了改革成果,在立法与改革开放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关系,尤其体现在民法典确定了财产权平等保护规则、新增土地经营制度、保护人格尊严等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典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进步的法典,具备鲜明的时代特色,必将发挥持久深远的保障作用。
民法典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是一次难得的推进契机。地方行政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多项重要职责,是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感受公平正义最直接的部门,尤其要注重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把民法典实施融入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充分利用实施前的窗口期,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的梳理,做好“立改废”工作,维护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法律维权机制,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及深化改革的客观需求,聚焦完善发展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重要领域,及时把改革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多立善法、多立良法,更好服务和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编辑: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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