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典: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与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打造
来源:《民俗研究》2025年第2期作者:王学典 2025-03-17 10:57
摘 要:作为人的生存样法,生活方式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并起着重要作用。它不仅是人类文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是文明的基础性表征,亦是文明存续的稳压器与蓄水池。中华文明之所以历经五千多年而没有中断并长盛不衰,在于我们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形成了一套深入民众之中并行之有效的儒家生活方式。近代以来,儒家思想虽屡遭冲击与质疑,但至今仍然富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复兴的潜力。今天,如何基于儒家的通变智慧与时代发展需要,以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为基础,打造一种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是根本且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生活方式;儒家;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让它变成“百姓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因此,无论是中华民族固有的价值观,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想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就必须植根于生活方式之中。这提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生活方式”问题。生活方式,即人们在一定的经济条件、社会文化、民俗风情等影响下形成的生活习惯、生活制度和生活意识的总和。简单来说,生活方式就是人的生存样法,也就是人们过日子的方式,其最主要的呈现形式就是我们常说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以重复性思维和重复性实践为基本存在方式,凭借传统、习惯、经验以及血缘和天然情感等文化因素加以维系的自在领域。就实质来说,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相关存在方式其实就是文化,正如梁漱溟所言:“你且看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
一个社会中人们形成怎样的生活方式,不仅决定着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也决定着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并进而决定着这个社会的未来,故对于国家与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中华文明之所以历经五千多年而绵延不断、经久不衰,非常关键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形成了一套深深嵌入民众之中并行之有效的生活方式,即古典儒家生活方式。而今天,我们进入了历史发展的全新时代,应该打造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以满足民众过好美好生活的愿望并更好地推进国家与社会建设呢?笔者认为,打造一个与今天中国发展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将是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社会建设的基本方向。
一、“生活方式”的基础性意义与作用
作为“人的生存样法”,生活方式看似只是一些微不足道、拉拉杂杂的小事,比如吃饭、穿衣、睡觉、交往等,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意义,正如法国年鉴派史学大师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所说的那样:“历史事件是一次性的,或自以为是独一无二的;杂事则反复发生,经多次反复而取得一般性,甚至变成结构。它侵入社会的每个层次,在世代相传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刻下印记。”事实上,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就包含着大量与生活方式相关的理论与思想,“把生活方式作为分析社会变迁和社会转型、描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特征,以及揭示阶级阶层、城乡差别和个人生活特点的概念工具”。因此,生活方式并不是无关紧要的,而是对于文明发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与作用。
首先,生活方式是文明存在与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一定的生活方式是一定文明形态的产物,反之,文明形态的存在与发展,则必须以生活方式的开展与存续为前提与基础。社会要存在,文明要发展,离不开主体性的人。而人的存在与发展,必须满足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物质需要,这种人借以生存的衣食住行的开展以及由此产生的组织形态与思想观念等,就是人的生存样法,就是生活方式。于是对文明存续与社会发展而言,生活方式也就具有了基础性意义。虽然马克思十分强调生产力、生产方式对生活方式变革的决定性作用,但与此同时,他又提出生产方式是“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是“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也就是说,物质生产活动固然重要,但也只是人现实生活世界的组成部分,“这种生产方式不应当只是从它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方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为了生存,人当然首先需要解决衣食住用,因而与生活方式相比,生产活动只是“工具”与“手段”,而非本质所在。
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就生物学特征与相应遗传编码系统来说,与其他高级动物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人却逐渐与其他高级动物区别开来,根本即在于人逐渐建立起有文化的社会生活方式。一方面,为了生存,人必须从事生产劳动,并进行相应的工具发明以及知识与技能的积累。另一方面,为了保证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人们又建立起各种社会组织并形成相应的社会规范、产生了各种精神文化活动,由此使人类具有了远远超出一般动物的高度复杂性。因此,一部人类发展史就是人的生活方式发展史。而反过来,我们亦完全可以说,人是由生活方式所塑造的,故马克思说:“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生活方式具有刚性、不可选择性的一面。一个人一生只能过他出生并成长于其中的环境所已有的生活方式,而不可能是其他生活方式——这正是我们能很容易区分一个中国人与一个美国人的原因所在。若一个人非要特立独行,则必然会被其周围的人所谴责,或不能融于“正常”社会生活之中。正因为人是由生活方式所塑造的,同样文明形态下的人会共享大体相同的生活方式,特定形态的生活方式又决定着生活于其中的人过怎样的生活,故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将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或民族拥有怎样的生存状态与生活质量,以及具有何种制度规范与道德情感。总之,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生活方式,是决定社会制度与价值观念的基础,将深刻影响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未来发展等诸面向。正因为此,马克思将“生活方式”放到了极高的地位上,视其为唯物主义理论逻辑的出发点,另外其政治经济学研究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建,也都是围绕“生活方式”展开的。
其次,生活方式是文明的基础性表征,体现了文明的发展历程与核心特质,是了解一种文明形态的最佳窗口。生活方式是人与客观物质世界相互作用的创造物,是一种文明的产物。每一种文明与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反过来,生活方式也就成为一个社会之经济活动、文化创造、价值观念、伦理情感等的具体表现。而与相对短暂、变动不居的政治运动或军事行动相比,生活方式是相对稳定的,更能体现一种文明的特质。因此,生活方式就如同一面“镜子”与指示器,最能真切反映一个文明的发展历程与核心特质。以中华传统文明为例,其最大的特性即农耕文明底色与建基于此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使得中华文明特别重视血缘伦理,强调道德教化与心理感致。这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有体现,如家庭本位、家族制度的发达、“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礼仪的发达、人与人之间的繁缛称呼等。
生活方式的最大特点是日用而不知,是自然流露,没有过多的矫揉造作与虚假掩饰,因此更能体现人的真性情与真实生活样态。由此,生活方式也就成为观察与理解一个文明与社会最重要、最好的窗口,故中国古人特别强调“观风问俗”,到一个地方,首先要了解一个地区的社会风俗,也就是民众生活方式。这是对一个地方加以了解的基本途径。另外,生活方式作为社会运作的指示器,见微而知著,也能真切反映一个地区的社会思潮、民众观念与生活样态,故我国古代从很早起就有“采风”的制度,通过“观俗”而“观政”,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明清时期,尤其是近代以后,大量西方传教士、外交官等来到中国,并努力强化自身对中国文化的认知与了解,而他们的切入点便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比如清末在华北传教的美国人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其有关中国的两本著作《中国乡村生活》《中国人的素质》,就对中国乡村的结构、道路、渡口、水井、商店、戏剧、学堂、庙宇、宗教、市集、婚礼与丧礼、新年、男人女人、头面人物、家庭,以及好面子、劳作、礼节、时间观、整体性格、为人处世等做了饶有趣味的描述与介绍,体现出一个西方人对中国的认识与了解。再比如德国传教士与汉学家卫礼贤(Richard Wilhelm),在《中国心灵》一书中,亦主要是针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展开论述,涉及家庭本位、血缘亲情、祭祀礼仪等各个方面。
最后,生活方式是文明存续的蓄水池与稳压器。一定的生活方式,是人们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态下形成的生活经验以及智慧的积累,是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出生后,就要学习与适应既有的生活方式。在既有生活方式面前,个人是渺小的、被动的,要接受它、依赖它才能生存并顺利地生活,融入群体,融入社会。因而与政治、经济、军事等的剧烈变动相比,生活方式具有传承性与稳定性等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相应的被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价值观念,不会因一个王朝的灭亡而灭亡。一个朝代可以被改变,但生活方式却不会轻易改变,并能继续发挥稳定民众生活、延续文明传统、再造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生活方式可谓文明存续的蓄水池与稳压器。故比王朝灭亡更可怕的,是以生活方式为代表的文明的灭亡。这也即顾炎武所论及的“亡国”与“亡天下”之别:“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在世界“古代四大文明”中,中华文明是唯一一个未发生断裂而一直延续至今的文明形态。之所以如此,原因很多,儒家造就的生活方式一直以来的稳定传承是最重要因素之一。当然,生活方式并非一成不变,比如饮食结构与方式的改变等,不过这更多只是有限的量变形态,并不会对生活方式以及建基于此的文明形态造成大的、根本性的冲击。但近代以后,随着外敌入侵、国门洞开与现代工业生产的发展等,西方文明要素大量传入中国。在“仰慕”西方文明的同时,大量知识分子将我国“落后挨打”的“锅”甩给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明,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德先生”与“赛先生”运动,并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提出了诸多批评。在这一背景下,传统中国生活方式以及民众思想与观念等受到了极大冲击,并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
二、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的恒久意义及其局限
任何一种生活方式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是特定文明形态的产物,有什么样的文明就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对中国传统生活方式来说,其最大特色就是深受儒家观念之影响,是一种儒家生活方式。这一生活方式,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乃至饮食起居与举手投足等日常生活;不为中国所独有,还对朝鲜、日本等周边邻国产生了很大影响力,体现出强烈的东方生活方式特性。如果说先秦诸子共同开创了独特的东方思想,那么在汉代获得独尊地位的儒学,就是东方思想最典型的代表。两千年间,儒家吸纳百家,消融释佛,成为一套缜密庞大、无所不包的东方思想体系,其独特的思维方式与思想观念,深广地引导着传统中国社会各个层级和不同领域的生活。就此而言,东方生活方式就是儒家生活方式,或者说,儒家生活方式就是最典型的东方生活方式。
特定的生活方式是特定文明形态的产物,不同民族、不同国家往往会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及其表现,而所有生活方式又无不植根于人性之中。人性有诸多表现与方面,但笔者认为这两个方面是最为基本的,即对自由的向往以及对亲情的渴望与依赖。现今世界上两种最为主要的生活方式——不仅影响力大且涉及人群广,即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与东方儒家生活方式,就分别植根于两种人性基础之上。其中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强调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主张“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富有冒险精神,崇尚无拘无束与自由开放,推崇个人英雄主义。比如,不论美国的社区还是高校,通常都四通八达,没有围墙的遮挡与保护;各种好莱坞大片,如《白宫陷落》《伦敦陷落》等,宣扬的都是个人英雄主义。相比之下,儒家生活方式则更强调亲情至上,总是渴望在亲情中寻找安全感,并以家庭为核心与基础,将这种亲情关系逐步上推到家族、社区、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层面,传统君臣如父子、父母官等理念与称呼就是典型体现。受此影响,中国人日常生活总是充满温情脉脉的一面,特别强调情感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熟人圈子,比如老乡、同学、战友等。历史上,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与东方儒家生活方式都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发展到了各自的极致水平。在全球化急速推进的今天,只有文明交流互鉴,吸收两种生活方式各自的优势与长处——当然也包括其他类型的生活方式在内,才能更好地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
另外,与西方自由主义生活方式有很大不同的是,儒家特别强调德性伦理,特别强调自身的修养。西方文化更强调外在的规范,更强调制度、法律、法治等刚性约束,而中国文化则更多的是靠内心的提升,表现出一种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特别强调“修身”,即自我道德养成的重要性,是一种“克己”的文化、“自律”的文化、“慎独”的文化、“自我管控”的文化,主张人人都是君子。毛泽东就曾作诗说“六亿神州尽舜尧”,希望造成一种人人都是舜与尧、都是君子的局面,而“君子”是通过自我修炼、自我修养达成的。表现在社会治理层面,传统中国强调的是内在道德教化与化民成俗的治理理念,为政以德,强调“贤能政治”。相比之下,西方文明下的生活方式,则更强调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故在社会治理上强调的是“民主政治”与“票箱政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持与国家政治运作主要靠外在的法律、契约等进行规范与约束,刚性的味道更为浓重一些。所以西方文化是一种规范伦理,而中国文化是一种德性伦理,是自我约束,是自律,是克制,是慎独,然后久而久之,下意识状态就会形成一种君子人格,不需要外在的强制就能够做一个有境界、有操守的人。此外,儒家还特别强调角色伦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要有君的模样,臣要有臣的模样,做父亲有做父亲的要求,做儿子有做儿子的要求,这就是儒家的角色伦理。这与西方的个性主义、我行我素,特别是个性至上完全不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处在不同的角色上,都会有相应的伦理要求,必须完成这个伦理要求,然后才能从事其他工作。可以说,中国的角色伦理与西方个性至上正处在两个极端上。
为了协调不同角色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人“发明”了礼,并将其深深融入上至国家政治、下至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礼成为贯通“国家”“事”与“人”的准则与规范,所谓“凡用血气、志意、知虑,由礼则治通,不由礼则勃乱提僈;食饮、衣服、居处、动静,由礼则和节,不由礼则触陷生疾;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因此,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之所以能得到普遍而长久的维系,并不是单纯依靠理论家的论说和解释,也不是像现代社会那样有着法治的深厚根基,而且现实地依靠一套有章可循、可操作可教习的“礼”。正是基于“礼”、依于“礼”,传统中国虽然不是法治社会却依然井然有序。这给明清时期来到中国或对中国有较深了解的西方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就评论说,“在中国,乡野鄙夫和权豪势要都要遵守相同的礼仪。对培养宽厚仁慈、维护人民内部和平而优良的秩序,以及消灭产生于粗暴性格的一切邪恶而言,这是一种十分恰当的方法”,“宗教、法律、风俗、礼仪被他们混在了一起。这一切都是道德,这一切都是品德。所谓礼教,就是这四者的规则。正是因为严格遵守礼教,中国的统治者获得了成功”。美国传教士明恩溥亦说:“中国问题方面最为挑剔的批评家也被迫承认,中国人已经把礼节的实践带到了一个完美境界。此种境界,在西方闻所未闻,在亲眼目睹之前简直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这成为中国之所以被称为“礼仪之邦”的重要国际文化背景。
归根到底,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不在于提供了一套价值观念,而在于创造了一种生活方式。古典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形成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的东方或儒家生活方式。中国几千年主流的生活方式是儒家造就的,如我们的处世理念、注重血缘亲情等,都与此密切相关。李泽厚等曾提出“情本体”的概念,认为情感不仅是人内在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社会文化结构的基础。中国是一个以人情为重心的社会,的确是“情本体”,特别强调亲情、人情与温情。梁漱溟曾言:“团体与个人,在西洋俨然两个实体,而家庭几若为虚位。中国人却从中国就家庭关系推广发挥,而以伦理组织社会,消融了个人与团体这两端(这两端好像俱非他所有)。”人自出生起,就处于各种人际关系之中,这种种关系,就是种种伦理。儒家将各种关系概括为“五伦”,也就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五伦”之中,父子、兄弟、夫妇这三类为家庭关系,最为基本。《论语》强调“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正是看到了家庭关系为社会伦理关系之根本这一属性。中国古代社会是儒家思想主导还是法家主导?又或者是外儒内法?这是一个讨论了很多年的问题。但仅就家庭生活来说,中国古代社会一定是儒家式的,而非法家式的。因为法家不信任血缘亲情之爱,如战国时期奉行法家思想的秦国,商鞅变法中有关社会生活习俗的一条重要内容,就是禁止父子及成年弟兄同居一室,规定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了立户年龄不分居的,就加倍征收户口税。
儒家所倡导的家庭生活,是聚族而居的方式,所赞颂的是“五世不分居”的和睦大家庭生活。故在数千年的古代中国历史中,聚族而居的生活方式是主流。家族之内的和睦友善,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极大增强了个人抵御各种意外和灾害的能力,因此聚族而居是避祸的需要,是对古代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空白的有效填补。毕竟个人力量是弱小的,尤其是遇到各种特殊情况甚至意外事故,个人生存能力更显得脆弱不堪,但若依托家庭、依托家族,度过艰难危困时期的能力便大大增强,同时安全感和幸福感也随之而来。个人的生存寻求群体的依托,个人的价值体现于其对于群体的意义,这在东方和西方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方式。相比之下,东方社会最根本的古代特征便表现为宗法;西方社会的古代特征则首先在于宗教,没有家庭所依托的个人只好求助于上帝,由此产生了一神教。
聚族而居的生活遵循着血缘亲情的原则,而儒家则将血缘亲情的原则提升至道德自律的要求与高度,于是儒家生活方式相较于西方宗教社会生活方式的最大不同,便是以道德代宗教。与西方古代宗教社会和现代法治社会都不同,东方或儒家社会的道德动力,其来源既不是外在于我的神灵,也不是外加于我的律令,而是内生于我、内在于我的真实情感,而家庭中的亲情之爱,又是这种真实情感的起点。孔子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作为为父母居丧三年的依据,实际上揭示了父母之爱与子女之孝的现实联系。每个婴孩,都需要来自成年人的爱护和抚育,才能存活与成长,而在人类已有的、直到今天的各种类型的社会中,对于婴孩成长必不可少的爱护和抚育,最重要、最直接的来源就是父母。但唯有儒家,以人类社会中这种最真实、最持久、最重要的情感为出发点,在个体生命追求的方向上又具有“下学而上达”的超越性,在社会和平稳定需求的方向上发展为“为政以德”的政治理论,从而形成一套可以安身立命、安邦定国的思想体系与政治理论。
自汉代以来,“三纲”“五常”逐渐成为对儒家伦理体系的概括性描述,但“三纲”具有历史性,并非儒家伦理的核心,而仁、义、礼、智、信“五常”则具有超越历史的恒久性,其中又尤以“仁”为儒家伦理的核心概念,也是儒者德性的最高追求。儒学之“仁”,是以家庭亲情为起点的。而家庭亲情,首先表现为父母对子女之爱。与父母对子女的爱相对应的,则是子女对父母的孝敬。孝既包括物质的赡养,但更重要的是敬爱之情。护犊之情,动物也有,但孝亲之情则区分了人类与动物的界限。儒家是一门“学而时习之”的学问,它提供给人们的,不是数学、物理、化学等知识教育,也不是耕种、养殖等技术教育,而是教人们如何“做人”的“为己”之学,亦即培养人的道德情感与情操,而孝敬父母,则是一个人道德情操培育的出发点,是不能突破的底线。一个不孝敬父母的人,定会受到强烈谴责,故“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成为中国古代的社会共识。这种家庭之情是一种自然之情,正如蒙培元所言:“父母、子女之间的真情的爱,是一种天赋德性,不只是动物式的母爱。”这种天赋德性,并不需要特别地灌输与教育,是自然而然具有的,只要加以保护、培养就能够“扩充”。“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家庭的亲情之爱,是具有恒定性的“诚”之爱。儒家伦理体系,正是以人天然的、内生于心的真情实感为基础,深深植根于人性之中的,因而具有贯通古今的稳定性和恒久价值。
儒学作为东方社会人伦日用的生活智慧,由中国先民世世代代的生活所孕育,而儒学确立之后又积极领引和维系了传统生活方式,从而使儒家生活方式得到了内在的深化和外在的强化。尽管当今中国已步入现代社会,与古典儒家生活方式相匹配的土壤正在逐渐消失,但“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我们基于古典生活方式所形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生活观念以及由此体现出的基本特点,今天并未消失。笔者认为,儒家生活方式之所以具有超越古今的恒定价值,在于儒学所内含的三组富有张力的矛盾或悖论。首先,儒学虽扎根于人的世俗生活,但又有着彻底的道义论立场,现实生活中儒家并不拒绝功利追求,但当功利与道义发生冲突时,儒家又有着“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道德取向。其次,儒家伦理虽以人的亲情之爱为基础,但并不囿于自己的小家小爱,而是有着推己及人、由家而国的情怀,认为家庭、国家的伦理共同体利益要高于个体的利益,将对家和国的伦理义务视为个人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最后,儒家虽以一种理性的、世俗的伦理道德精神为其根本精神,但同时亦提供了“下学而上达”的生命超越途径,“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人生终极理性自觉,使儒家生活方式虽不离包括洒扫应对、孝侍父母在内的日常,却又在世俗的日常中沉潜着“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追求,从而满足人的现实需求和精神需求。
在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上,为何恰好是儒家被历史所选择并成为古代社会的思想主干,而非道、墨、法、名等其他诸子百家呢?对此,崔大华曾从生活形态的角度作了相关说明。他说:“在今天的历史位置上观察,儒家与先秦诸子百家的根本差别,在于它绝不是一种纯粹的观念形态、思想体系的存在,而是以一种儒家传统——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形态或生活方式的存在。”从共时的平面结构来看,儒家曾经提供了宽广而丰富的生活世界。这个生活世界,既容纳着伦理礼俗、社会政治等现实向度,又包含了道德追求、精神生活等人生意义空间。故如同崔大华所总结的,儒家生活方式最重要的特质或最凸显的特点之一,是以家庭、国家、天下这一细密的伦理关系之网,以及包括“五礼”典章制度、“五伦”人伦行为规范和日常行为规矩在内的道德规范之网,构筑了具有封闭性特征的周延的道德生活世界,形成了以理性的、世俗伦理道德为主要内涵的儒家生活方式,使全体民众能够实现自我认同,并成为具有悠久历史的存在和内化为人之生活本身的固然所在。而从历时性的发展眼光来看,儒家又有着向未来开放的无限可能性。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儒家的合理性曾不断地遭遇危机,这些危机既有来自外来文化的挑战,也有来自其内部的冲突,但儒家总能依托人格平等与人性相同的道德理念,采取“和而不同”的实践智慧逐渐消融这种紧张与冲突,民族融合的实现与儒、释、道三教的兼容即是明显例证。在此过程中,儒家打造了和谐而又多彩的世俗生活,并形成了自己宽容阔大、兼容并蓄的文化品格。
当然,儒学的局限也是需要我们正视的。第一个局限是漠视个性,漠视个人权利,强调义务,有一种义务本位的倾向;强调宗族,强调共同体,强调社群主义,强调家庭,这一局限不能回避。读一读《论语》就会有明显感觉:不张扬个性,更不用提个人至上。儒家在强调个人的时候是对等的,父慈才能子孝,父不慈子不孝,但发展到最后,却会导致“三纲”这些糟粕出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有非常大的问题,不是偶然。儒家过于强调义务,诸如个人对家庭的义务、对宗族的义务、对共同体的义务等。与之相比,西方的自由主义是权力本位,而儒学强调义务本位,这一点需要高度关注。今天特别强调创新、创造性与创造力,如果继续漠视个性,抹杀个性,无视个人权利,肯定无法释放人所固有的巨大创造力。
第二个局限是儒家过于强调亲情,强调人情至上、关系至上。中国是人情社会,有其巨大的优势,讲求人间温情、亲情、友情、乡情,但同时也有很大的问题。儒家特别强调熟人之间的关系——中国社会直到今天依然如此,而相对轻忽非私人之间的关系,甚至有点鄙视与轻视陌生人。这一点,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有非常具体的描述。笔者认为费孝通所描述的中国乡土社会,就是建立在儒家一些核心概念之上的、典型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展示。比如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我们特别强调熟人圈子,而所有这一切的背后都是感情。这一方面有它的好处,比如说中国人在酒场上没有谈不拢的事,陌生人只要三杯酒下肚,所有的陌生感都消除了。但强调感情亦有它的坏处,即导致人情至上,从而没有了原则性。比如很多贪官在反省自己的时候,都会说脱离不了家庭以及亲朋的观念,战胜不了亲人朋友之间的要求。中国是一个外推的社会,是一种“差序格局”,就像投一块石头到水里产生波纹,波纹越扩散越大。在儒家心目中理想的圈子就是这样,越牵越大,从而导致了熟人社会并对法治产生了很大消解作用。怎么避免这些局限,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一个问题。
第三个局限,不光是儒家的局限,也是几千年中国思想史的一个局限,即我们始终没能解决对公共权力的监督与约束问题。儒家实际上意识到了这一点。《礼记》说“苛政猛于虎”,所有不受制约的公权力都猛于虎。既然猛于虎,就要把老虎关在笼子里。该如何把公共权力关在笼子里?如何防止公共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侵犯呢?儒家寄希望于人的境界、操守、修养、品质、人格、自律、慎独,寄希望于把自己修炼成一个君子,修炼成一个贤人。儒家主张内在的修养,如果把权力放在所谓贤能人手里,不会出现问题,这一直是儒家的一个理想。但就现实来看,这很难靠得住,起码不能持久。中国历史上的王朝大体上不会超过300年,达到一定程度,整个社会就会动乱,然后农民起义大扫荡,然后休养生息,然后经济繁荣,100年左右问题又开始出现。之所以如此,核心问题就是公共权力没能受到约束,没能解决把权力关到笼子里去的问题。不受制约的公共权力,给人类社会、人类文明带来的灾难,不亚于自然界带来的灾难。怎么样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防止其对人类文明成果造成损害,儒家没有解决好这一问题。今天,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制度、纪律、规则,重建规则、重建秩序、重建纪律、重建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非常重要的任务,其核心要义就是要解决如何把权力关到笼子里的问题。
三、儒学的通变智慧与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打造
汉代“独尊儒术”之后,儒学就不再单纯是一个学派、一种学说。在数千年的时间里,儒家是笼罩在中国古代王朝运作和普通民众生活之上的一套完整而宏阔的制度体系,至少可分为如下四个层面:(1)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的儒学体制架构;(2)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家价值体系;(3)作为民众生活方式的儒家伦理生活;(4)作为经典文本体系的儒家思想文献。这四个层面严密配合,由上及下,使儒学与国家行政组织融为一体,与社会道德规范完全重合,打造了一个被誉为“礼仪之邦”的“儒教国家”。
我们都知道,中华文明是世界上五千多年来唯一从未中断的文明。这其中的关键,不仅仅因为中国古代很早就建立了一套稳定、成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传统,更因为我们发展出一套和社会形态、政治架构完美配合的意识形态系统,那就是以儒家学说为核心的传统价值观念。儒家政治学说特别强调“教化”民众,认为“善政不如善教”,“德教为先”,将价值观建设放到威权统治之上,以家族乡党为基础单位,以道德伦理为核心内容,以礼节仪式为承载形式,对民众进行教化约束,建立了古代中国独特的“伦理型生活方式”。在封建社会发展顶峰的明清时代,恰恰是“皇权不下县”的一种状态,国家权力不需要对基层社会进行烦琐的控制就能实现有效治理,其原因就是这一时期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已经完全渗入普通民众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之中,潜移默化,日用而不知,由此实现了古代社会和国家长期有序而稳定的运行。
但历史发展到晚清,以儒家“三纲五伦”等为代表的中国古代主流文化与核心价值观,却逐渐陷于崩塌解体的境地。个中原因,主要是鸦片战争以后西方文化的大规模传入并与中国传统文化系统相冲突。这让当时一批有思想的人,如李鸿章、曾纪泽、郭嵩焘、张之洞以及康有为、严复等封疆大吏与思想家,无不忧心如焚,意识到当时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亘古未有之大变局。换言之,中国社会从晚清开始走向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历史转型时期,其最终目标是在中国建构一个现代的文明秩序。而在这一数千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文明转身之中,儒家不再被认为是一种让人自豪的底蕴,而被看作是一个亟待甩开的负担。儒学作为封建王朝的“上层建筑”,近代以来被认为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要为西力东渐以来中国遭遇的危机负责。在此背景下,最先被冲击的,是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的儒学体制架构;最先被革命的,是延续一千三百余年、一度被西方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科举制度。1905年9月,光绪皇帝采纳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人《会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暨清帝谕立停科举以广学校》的建议,“着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废科举也成为新旧中国的分水岭。科举制度是制度化儒家的核心和枢纽,科举的废除使儒学切断了与知识精英阶层、与社会上升渠道之间的关联,正如美国学者吉尔伯特·罗兹曼(Gilbert Rozman)所说:“科举制度曾经是联系中国传统的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的纽带,是维护儒家学说在中国的正统地位的有效手段……它构成了中国社会思想的模式。由于它被废除,整个社会丧失了它特有的制度体系。”而1911年的辛亥革命和清帝逊位,则标志着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的儒学体制架构的消亡。
继儒学体制架构之后,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家政治理念继而被清理。辛亥革命之后,早期留洋回国的知识分子认为民主共和理念之所以不能深入人心,是因为以儒学为核心的封建文化麻木了民众意志、禁锢了民众思想,因而提出只有引进西方思想、破除儒学思想,重新构建一种新的价值观,才能挽救中国于危亡。于是1915年,以《新青年》创刊为标志,新文化运动正式开始,以进化论观点和个性解放思想为主要武器,猛烈抨击以孔子为代表的“往圣前贤”,大力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以“民主”和“科学”为口号反对以儒学为核心的“封建礼教”。虽然新文化运动并没有完全否定儒学的历史作用,没有把儒学说得一无是处,但正如胡适在《新思潮的意义》中所言:“人类社会有一种守旧的惰性,少数人只管趋向极端的革新,大多数人至多只能跟你走半程路。这就是调和。调和是人类懒病的天然趋势,用不着我们来提倡。我们走了一百里路,大多数人也许勉强走三四十里。我们若先讲调和,只走五十里,他们就一步都不走了。所以革新家的责任只是认定‘是’的一个方向走去,不要回头讲调和。”
作为经典文本体系的儒家思想文献也在这一时期丧失了崇高地位。五四运动以来,重估传统成为当时的时代潮流,正是在这种时代氛围中,古史辨派横空出世。如顾颉刚自言:“《古史辨》的工作确是偏于破坏的,所要破坏的东西就是历代皇帝、官僚、地主为了巩固他们的反动政权而伪造或曲解的周代经典。这个反动政权是倒了,但他们在学术和历史上的偶像还没有倒。”顾颉刚认为,要推翻伪造的古史系统,就必须打破中国古史在演变中形成的“四种偶像”,即帝系所代表的“种族的偶像”、王制所代表的“政治的偶像”、道统所代表的“伦理的偶像”和经学所代表的“学术的偶像”。从五四运动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疑古思想“几乎笼罩了全中国的历史界”,将原本神圣不可侵犯的儒家经典拉下了神坛。至此,传统儒学已经被卸掉了“三头六臂”,“孔家店”被打成了“落水狗”。
然而,当儒学体制架构崩解消失、儒家政治理念被清理殆尽、儒家思想文献变成老学究的故纸堆后,让人惊奇的是,儒学并没有就此消失,反而保持了强大的韧性。这种韧性表现在很多层面。就思想层面而言,虽然儒学遭到了新文化运动以来全盘西化思潮的强烈冲击,但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来,就有一批批学者坚信固有的儒家文化和人文思想对中国、对未来仍有其价值。他们尤其注重儒家心性之学的阐扬,并会通中西思想,认为儒学不仅不是累赘,反而是中国实现近代化的有力凭仗。他们甚至认为中国自近代以来之所以不能应对新的局势,在外强压迫下屡屡失败,内在原因是这个时代的儒家思想作为中国精神与思想的根本,僵化停滞,没有焕发出新的生命。如贺麟所言:“中国近百年来的危机,根本上是一个文化的危机。文化上有失调整,就不能应付新的文化局势。中国近代政治军事上的国耻,也许可以说是起于鸦片战争,中国学术文化上的国耻,却早在鸦片战争之前。儒家思想之正式被中国青年们猛烈地反对,虽说是起于新文化运动,但儒家思想的消沉、僵化、无生气,失掉孔孟的真精神和应付新文化需要的无能,却早腐蚀在五四运动以前。儒家思想在中国文化生活上失掉了自主权,丧失了新生命,才是中华民族的最大危机。”这种思潮在1949年之后于港台地区延续发展并被冠以“新儒家”的称号。
纵观20世纪的中国社会,在革命性与现代性的双重激荡中,儒学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历经百年革命与转型的波涛巨浪,儒学已经丧失了其体制化、官方化的地位,但今天其绝不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古代思想、古典文献而在高校中存在,在广大的民众中间,儒家思想仍然富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复兴的潜力。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学最深厚的根基体现为其作为民众生活方式的儒家伦理生活。这种作为中国人生活方式的儒学,虽经历代王朝更迭,却依然延续着强大的文化惯性。
传统文化与中国变革、改革与进步之间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被反复提起的一大命题,而每次提起都导致对传统文化与改革关系的大面积解构和更深刻的质疑,认为孔夫子应为中国落后挨打负责。20世纪80年代人们甚至还形成了一种更为普遍的认识,那就是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华文化,是封闭、落后、僵化、保守、不能与时俱进的,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绊脚石。但事实上,这一被认为已经僵化了的中华传统文化,却并没有如很多人所预期的那样,走向其必然死亡的命运,不仅没有死亡,反而在新时代展现出绵延不绝的生命力。如果说曾引起世界关注的“亚洲四小龙”的飞速发展,还只是儒家文化边缘地带的崛起的话,那么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以强劲的发展势头,迅速成为世界经济的引擎,则是在儒家文明的腹地上实现了自身的崛起。而中国经济的腾飞,不仅没带来传统的消亡,相反,传统却随之再度大面积复兴开来。中国就崛起在中国传统之中,这一事实显然是对“儒家文化阻碍现代化进程”等原有认识的巨大修正。这一事实也再度把这样一个问题推到世人面前:中国文化究竟为什么会绵延不绝?为什么会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这一生命力如何进一步延续下去?我们认为,中华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和延续力,来自中华文化丰富的通变智慧,来自这一文化所具有的一种能有效应对时代挑战的内部机制。这就是《周易》所提出的“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命题。
与中国并称“四大文明古国”的古巴比伦文明、古埃及文明、古印度文明都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唯有中华文明始终保有自己的国土领地、始终保持其连续性,而且延续至今、从未中断。这其中的答案必须从文明自身的特质中去寻找。中国文明数千年绵延不绝的秘密,就在于中国文化所蕴含的强大自决力,这就是儒家的通变智慧。通变是中国智慧的集中体现。通变即在保守、会通、融合传统的基础上,随时代发展而不断变动、革新。这一智慧,既包含重视传统、融汇古今的一面,又要求不拘常规、适时而变。中国古代诸子百家对于通变智慧均有贡献,其中尤以儒家贡献最为卓著。智者乐水,水的特质就是变,因此中国古代以川流不息、不断变化的动态的水,与智慧相比拟。当通变的智慧与现实的社会生活结合,就有了儒家所主张、所强调的“因革损益”。正是以通变智慧为核心所构成的一整套自我更新机制,使儒家文明能够安然度过历史长河中各种各样的困境,并不断丰富与更新自己,永葆青春;正是儒学内部因革损益的活力和动力,使其能够与时俱进,不断推进而不是阻碍历史上一次又一次的变革。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问题于是再一次被提了出来,许多伟大文明的兴亡,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佛教、基督教等,均是我们在传统世界里曾遭遇的对手,而自由主义则是中国文化在现代世界所遭遇的对手,而且这一对手还携着一系列的样板作为其义理的成功案例。面对这一强劲对手,中国传统智慧该怎么办?通过对话汲取对手的长处进而消融对方并实现自身的创造性转化,应是千古不变之法则。对儒学在未来的生命力而言,比对话更为重要的一点是:我们能否创造一个以儒家原则为基础,克服自由主义生活方式的缺陷,从而高于自由主义的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这尤其关乎儒家文化的生死存亡。为此,我们亟须以古典儒家生活方式为基础,打造一种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这一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是一种现代范畴内的生活方式,是传统儒家生活方式的现代版,而非传统儒家生活方式的原样再版。
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的核心,是人文主义的最终追求,是一种再造,或者是塑造一种有教养、有操守、有追求、有境界的彬彬有礼的君子。儒家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质上都是再造或塑造那种有境界、有操守、有追求的彬彬有礼的君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精英文化、贵族文化,是一种真正的人的文化。所以,儒学的复兴,中华文化的复兴,实际上就是追求全体国民的君子化。笔者有一个观察,近200年中国和西方走在完全相反的道路上。其中西方是把草根平民贵族化、绅士化,所以西方是精英主义支配的社会,新贵族主义、绅士主义已经支配了整个西方社会。而中国,尤其是一百多年来,我们是把贵族、士绅、君子、读书人、精英阶层草根化、平民化、基层化,占支配地位的是草根主义。所以,传统文化和儒学复兴之要义和追求,应是重新精英化,重新君子化、圣贤化或者文明化。
具体来说,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应具备如下六个方面的特征。
一是人伦情义。人伦是以伦理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儒家的道德准则由人际关系推演而来,既照顾到个体自然本能的情感需求,也有面向社会国家的道义责任,对此可概称为“情义”。传统中国的人伦情义,经过了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富有温情、亲情、人情、友情,仍然是东方社会的特点,“有情有义”仍然是社会上赞扬一个人的重要道德标准。
二是君子人格。君子是儒家所推崇的理想人格,包括独立意志、自强不息、内省修身、立己立人、和而不同、温柔敦厚、宽容博大等美好品行。君子人格理想对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观念、民族精神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至今仍是人们辨是非、论善恶的基本标准。而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的核心,在个人层面就是要塑造有教养、有操守、有追求、有境界的君子。
三是家庭本位。家庭是中国社会生活和政治治理的核心,家庭本位是中国其他传统价值观念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作用都不可替代。”儒家思想历来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所有家庭成员都对自己的家庭和家族负有责任与义务。“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中国家庭对个人提供的温情和支持,是优于西方的个人本位的。因此,尽管近代以来传统家庭伦理关系受到了很大冲击,但中国人对家庭亲情与家庭价值的重视并未动摇。
四是礼仪社会。礼仪是儒家理念在社会实践中的直接表现,在待人接物、婚丧嫁娶、传统节日等日常礼节仪式中,都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几千年来,“礼乐文明”深刻塑造了中国社会,亦对东亚世界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国得以保持稳定、长治久安的重要力量。“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当前中国已实现全面脱贫并步入小康社会,“仓廪实”“衣食足”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知礼节”“知荣辱”的任务应该提上日程,重建礼仪社会迫在眉睫。用礼仪教化民众,与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形成互补,有利于整饬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道德滑坡、行为失范乱象,并有利于规范民众日常生活、理顺社会秩序、提升中国整体形象。
五是道义经济。儒家的经济理念是道义经济,追求道义至上,保障基本民生,为经济活动和利益追逐设置伦理界限。传统儒家追求的道义经济,与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总体理念上是一致的:防止两极分化,维系社会和谐,是两者的共同追求。
六是法治社会。中国古代纳礼入律,形成了以法律儒家化为特色的中华法系,其中蕴含的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髓,至今仍深刻影响着中国的法治理论与实践。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必须建立在现代法治基础上,并必须凭借法律法规纠正传统儒家生活方式的弊端,保障个人权益,规范人情关系。
四、结语
对任何一个国家或民众来说,生活方式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因此不能任其自为而不加关注与干涉,必须积极介入与打造。纵观世界各国发展史,无不有对生活方式的打造与关注,如西方中世纪对民众着装与做礼拜的具体要求、我国历朝历代的移风易俗活动等。《汉书·地理志》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随君上之情欲”,也就是经由上层之引导,基于自然地理环境(“水土之风气”)形成的风气就能随之而改变。而应劭《风俗通义》亦云:“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因此,今天打造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既具有其时代必要性,亦有其时代价值性。首先,将有利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落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实践指向所在。其次,将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伦常日用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再次,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要求,是中国道路成功的终极标志。只要我们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同人民群众日用而不觉的共同价值观念融通起来,就一定能够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一定能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生活品质,共同奋斗创造新时代的美好生活。因此,如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作用,如何结合中国传统生活方式的积极面向与当下国际潮流及中国社会发展现实,把中华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一起来,打造一个与中国道路相匹配、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可对接的新生活方式,是非常根本且重要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早已开始,只是多数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个复兴必须和生活方式的重建联系在一起,否则复兴可能是没有根基的。这正是我们提出打造新型东方伦理型生活方式的根本目的所在。
(作者系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院长、教授,《孔子研究》主编)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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