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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论坛(2022)儒法对话与国家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济南举行

来源: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作者: 2022-10-09 10:39

  2022年9月3日,由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儒家文明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山东大学分中心、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联合举办的“儒法对话与国家治理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济南顺利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韩国安东大学、以色列特拉维夫大学、印度新那烂陀佛教大学、马来西亚拉曼大学、越南胡志明市社会科学与人文大学、加拿大文化更新研究中心、香港教育大学、台湾东海大学、台湾师范大学等国内外高校近50余位专家学者以线上发表学术演讲的方式参与会议,并吸引了200余名学者、教师、学生共同线上参与。本次论坛共分为四个分会场,旨在围绕儒家和法家的思想内涵,从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儒、法两家对中国乃至全球的国家治理和实践理念方面作用等多个维度展开讨论。会议开幕式由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兼《文史哲》杂志主编王学典主持。

(儒学论坛 儒法对话研讨会现场)

  四场研讨会分别由王学典教授、曾振宇教授、李平生教授、黄玉顺教授主持。在“儒法并用与国家治理”这一问题上,台湾东海大学哲学系教授蔡家和分别从性善说、德治系统与法治系两个方面探讨儒家德治之教与法家尊法精神二者的融合与传承问题,并指出从儒家德治之教出发,吸取法家、西学之法治精神,探讨外王事业,形成“儒法合一:德治与法治结合”是可能的。北京外国语大学东西方关系中心教授田辰山则从以“一多二元”和“一多不分”的比较文化语义环境的视角阐明中国古代儒家与法家二者的文化关系问题,指出如将“一多不分”的古代法家“以法为本”思想同“一多二元”的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法治”理念混为一谈,是一种粗暴性质的曲解或误读,如不纠正则导致荒唐的逻辑混乱与社会行为混乱,并从“一多不分”文化语义环境视角下,阐述了中华传统儒法合一国家治理观同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观是在哲学文化与社会实践意义上是有相通底层逻辑的。

  在关于如何促进“儒家思想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这一论题上,诸位学者深入阐发儒家思想的内涵,力图从儒法汇通的角度去诠释儒家思想。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姚洋以儒家与共同富裕为切入点,认为儒家的平等主义和贤能主义可以成为今天共同富裕的理论资源,具体来说即儒家平等主义蕴含共同富裕的理想,是社会在宏观层面的追求;儒家的贤能主义为社会的微观组织机制提供了指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小红从儒家的自然观为立论基点,指出儒家不仅以天意阐释了王朝统治的合法性,而且以天的演化规律(天象)阐述了立法、司法所应遵循的原则,并认为儒家的自然观赋予中国古代法律以惩恶、扬善的双重使命及兼容并蓄的特征。加拿大文化更新研究中心院长梁燕城教授考察了从周公、孔子、孟子到阳明,孙中山及至现代中国的实践问题,探究了“儒家与社会主义的实践精神中国古人建立价值文化共同体”问题。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储昭华从孟子的“人皆可以为尧舜”命题出发,指出此命题背后蕴涵着孟子乃至整个儒家对圣王的企盼和追求。

  针对“法家思想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这一主题,学者们主要着眼于挖掘法家思想的新内涵,并对既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厘清,根据时代的发展从新的视角探究了法家的相关思想。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白彤东以韩非子和儒家为例,指出需要对韩非子对儒家的批评进行重构。山东大学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教授林安梧从韦伯的“理想类型”之阐释与分析方式,对于“法、势、术”三者做出深层的哲学论证,指出韩非之“法”只是刑赏的工具,背后为“术”所操纵,因此不足以构成契约性的客观结构性原则。台湾师范大学国文学系副教授曾暐杰则主要是对以往研究中对法家的误解为基点,分析了历史上对法家污名的来源问题,并强调刑名法术最初并不是一个禁忌与需要被攻讦的对象,儒家也同样需要法术,只是必须以道德化倒。

  与会学者以儒、法思想为基点,阐述了中国思想史上一些重要的问题。如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则以法家的相关理论实践为背景,探讨了“帝制建构”的问题。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余治平,以始皇帝、汉武帝为例,分别从“燔书坑儒”、“劝以官禄”两个方面,分析了秦汉儒法意识形态控制的差异问题。

  会议最后由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教授黄玉顺对会议做学术总结,黄玉顺谈到本次研讨会议题丰富而广博、与会学者思考深入而别致、观点多元而激荡。在全球视野下开展跨学科、跨文化的交流和对话,这将有利于推动对儒法思想的深入理解,从而为当代国家治理和世界文明发展提供宝贵借鉴。此次会议也是第八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学术预热活动之一。

编辑:宫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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