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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LOGO”等两项标识成功完成版权登记

来源:中国孔子网作者: 2025-03-20 18:58

  近日,由中国孔子基金会申请的作品标识“孔子学堂LOGO”及“‘孔子学堂’四字横幅书法”,经山东版权局审核,成功完成版权登记。该登记标志着孔子学堂核心文化符号获得法律层面的专属保护,进一步提升了依法兴办、推广学堂的能力和水平,学堂的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孔子学堂是中国孔子基金会创办的大型文化公益品牌项目,两项标识版权的成功登记在今后的活动开展、品牌建设方面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必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可喜的步伐。申请过程中,中国孔子基金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备了详尽的申请材料,涵盖作品的创作背景、设计理念、使用场景等多方面内容,申请信息全面且准确。经过山东版权局严格审核,作品标识“孔子学堂LOGO”及“‘孔子学堂’四字横幅书法”两项最终顺利通过,成功完成版权登记。

  此次版权登记涵盖图形、标准色及组合形式等完整著作权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各学堂及有关合作部门单位在使用“孔子学堂LOGO”或“‘孔子学堂’四字横幅书法”标识时,除规定范围内,须提前向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审批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视为侵权,中国孔子基金会将坚决依法维权。

  值此两项作品标识完成确权之际,中国孔子基金会孔子学堂推进委员会呼吁全体学堂同仁及合作单位,共同珍视这一宝贵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通过规范使用彰显学堂精神内涵,携手打造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广泛美誉度的孔子文化公益品牌形象。

编辑:宫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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