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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祭祀到礼制:深化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玉器视角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田野 2022-06-27 14:11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对文明起源和形成的探究是一个既复杂又漫长的系统工程,需要把考古探索和文献研究同自然科学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综合把握物质、精神和社会关系形态等因素,逐步还原文明从涓涓溪流到江河汇流的发展历程。综观我国上下五千多年延绵不断的文明发展历史,一脉相袭的礼文化传统,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基本特质之一,而中国传统玉器,则是最能集中体现中华礼制文明精神特质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玉器之于中华礼制文明的奠基作用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研究成果,拓展了我们对中华五千多年文明史的认知。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如果从商代晚期使用甲骨文算起,距今只有三千多年。王巍先生指出,探源研究提出进入文明社会的主要标准:一是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出现城市;二是社会分工,阶层分化,出现阶级;三是出现王权和国家(王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华文明探源研究》,光明日报2022年6月6日14版)。此前也有学者提出,中华五千年文明史,并不是文字记载的五千年,而是礼文化传承的五千年(邹昌林:《中国礼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中华古礼的根本社会功能在于维护尊卑有序、男女有别的等级秩序。在长期的中华礼文化发展过程中,陆续产生了多种多样用以“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左传·隐公五年》)的礼仪用器,尤以玉器和青铜器最为引人注目。其中,有着异常久远厚重历史文化背景的玉器,更能集中代表早期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展现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也是我们深化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一个重要角度。

  有关玉器的最早记录,见于先秦典籍《尚书·尧典》和《周礼·春官·典瑞》,二者均把玉器的基本属性定位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礼仪用器。《尧典》载五帝时代尧舜之际的玉器是帝王专属的礼器,主要有两大类别:区别等级贵贱的“瑞”与祭祀神灵的“器”。东汉郑玄注曰:“执之曰瑞,陈列曰玉也。”(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1~45页)《典瑞》明确记录了玉瑞和玉器的概念,指出西周设有专门管理国家用玉的典瑞,其职责是“掌玉瑞玉器之藏”。郑玄注曰:“人执以见曰瑞,礼神曰器。”(孙诒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573页)当时的贵族除了在国家朝会等正式社交活动中执瑞,日常还在所穿戴的衣冠上饰有不同档次的佩戴玉器。所谓“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820~822页)。

  中国早期国家产生之际,并没有经历剧烈的外部冲突,走的是一条原生型、连续性的发展道路。从社会层面观察,是化家为国;从制度层面观察,是由祭祀到礼制。史前考古研究成果揭示,传世文献记载的玉器作为“瑞”和“器”服务于国家政教礼仪生活的这两项根本社会功能,经历了由前国家阶段的尊神到国家阶段的尊王这样一种漫长的发展演化路径。

  目前所见年代最早的中国古代玉器,可以上溯到距今9000年左右的黑龙江饶河小南山文化和辽西一带的小河西文化。到了距今8000年前后,出现在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黄河流域的裴李岗文化、长江流域的跨湖桥文化等。其中,用料考究、加工精细、器类丰富的小南山文化和兴隆洼文化玉器尤其具有代表意义。

  有关资料显示,小南山文化玉器集中出土于积石冢墓葬遗址,目前发现的总数已逾200件,器形主要有玦、环、管、珠、坠、璧和斧等(李有骞:《中华玉文化的摇篮:黑龙江考古新突破》,《奋斗》2020年第20期,第74~76页)。其中的玦、环、管、珠、坠,无疑为人体佩戴玉器,而玉璧和玉斧,则应属于陈列在墓主人身边的丧葬礼仪用器。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国东北一带发现的史前积石冢,其性质是为少数特殊人物设祀的产物,而非普通氏族成员的公共墓地。据此可以知道,这两类玉器性质应该属于标识墓主人特殊身份和礼祭亡灵的礼仪用器。

  目前发现的百余件兴隆洼文化玉器,器物类别更显丰富,除了同样出土于特殊墓葬的玦、璜、管、珠和匕形玉饰等人体佩戴玉器,还包括出土于祭祀坑、特殊房址的斧形、锛形玉器以及陈列在积石冢遗址的人形和动物形神灵玉雕。总的说来,兴隆洼文化玉器也可以大体上区分为辨别贵贱的人体佩戴玉器和祭祀神灵的礼仪性陈列玉器。

  通过以小南山文化和兴隆洼文化为代表的早期玉器资料,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古代玉器一开始就是社会分化的产物,标识贵贱、礼祭神灵是其基本社会功能。距今9000~8000年前后出现的以神灵雕像和工具形玉器为代表的礼仪性陈列玉器,以及玦、璜、管、珠等人体佩戴玉器,应该就是后世国家文明时代“玉器”和“玉瑞”的早期形态。当代考古学研究成果与传世文献记载的这种高度契合,表明古代玉器在中华礼制文明的起源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奠基作用。

  玉器与中国传统礼制的起源和定型 

  “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既是深化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考古与史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

  中华文明一向强调世界的整体性、协调性,在天人相通、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和认识论基础上,逐步积淀、凝练、升华出礼敬天地、宗事先祖、尊崇王权的礼制文化,所谓“礼有三本”,“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崇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大戴礼记·礼三本》)。中华文明传统的政治伦理逻辑是“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礼记·郊特牲》)。三代以来,在家国一体、君权天授的政治伦理思想氛围下,通过国家祭祀层面的礼敬天地、祭祀祖先来获取神权与族权的支撑,达到尊王的目的,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大需求,因此成为历朝巩固王权、治民理政的基本国策。在这一政治运作过程中,玉器始终扮演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

  先秦典籍把古代帝王在国家典礼中以玉祭天制度的历史追溯到尧舜之际。《尚书·舜典》记载:“正月上(朔)日,受终于文祖(尧)。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徧于群神。”关于“璇玑玉衡”,东汉郑玄注曰:“璇,美玉。玑衡,玉者。”关于“类”“禋”“望”“徧”,郑玄认为是指祭祀不同等级神灵的典礼形式(《尚书正义》,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126页)。到了西周时期,祀天祭祖的礼制仪注更规范而细密。《周礼·春官·大宗伯》载,天子礼祭天地四方神祇使用的礼器皆为玉器,名目有璧、琮、圭、璋、琥、璜。所谓“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玄璜礼北方”。不光祀天用玉,天子祭祖也以玉成礼。所谓“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孙诒让:《周礼正义》,第1584~1588页)。

  中国传统礼制是在不断整合远古以来祭神礼俗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国家政治制度。由自然地适应原始习俗到理性地选择礼仪风俗,反映了文明的起源;把包括宗教祭祀在内的礼仪风俗整合为国家政治制度——礼制,标志着文明的形成。西周时期,随着以玉为礼器的祭天、崇祖、尊王升华到周礼的核心层面,中国传统礼制定型。周礼规定,天子祀天,要以先祖配享,是谓“禘天”。《礼记·大传》:“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禘天之礼的推行,促进了天神与祖神的有机合一、王权与神权的交相为用。这种独特而有效的政治运作模式,为后世历代王朝所效法承袭。

  从文明探源须“拓宽研究时空范围和覆盖领域”角度观察,距今8000年前后,以玉器祀天祭祖的传统礼俗就已初露端倪。据古代礼书记载,早期祭祀天地的礼仪场所是建在野外高地之上的露天建筑。关于古代祀天地点的选择,《礼记·礼器》记载:“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是故因天事天,因地事地。”发现于辽西地区8000年前的兴隆洼文化积石冢,均为选址于高山之上的少数社会上层人物玉敛墓葬,墓上筑有圆形神坛,且陈列有玉雕神像,具有十分明显的祖神与天神合一色彩。到了距今5500年前后,随着早期文明社会的到来和王权的产生,祀天祭祖的礼仪风俗更为盛行。在北方地区出现的建在高山之上“唯玉为葬”的红山文化积石冢、三重叠起式大型石构圆坛和方坛,南方地区出现的建在巨型墩台之上的崧泽文化、良渚文化祭坛和豪华玉敛葬大墓,都属远古“王级”人物借助玉器祀天崇祖神化王权的实物例证。其中明显蕴含着中华民族尚玉重德、天人合一、家国一体的精神特质和文化基因。

  玉器见证的王权出现与国家形成 

  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突破“文明三要素”,提出了判断进入文明社会标准的中国方案,“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了原创性贡献”。其中的“权力不断强化,出现王权和国家”,可以通过古代玉器的考古发现与文献研究得到进一步验证。

  中国早期玉器,从根本上说,是具有某种文化象征意义的礼仪用器,如先秦典籍所载早期文明时代的“器”和“瑞”,均为助力推行王权的礼仪重器。其中的玉瑞,除了或执于手或佩于身用以辨别等级、区分贵贱之外,还有一个直接体现王权出现和国家形成的基本社会功能,这便是经常而广泛地应用于朝聘之礼。

  中国传统的朝聘之礼,是国家出现之后王权运行的产物。“朝聘之礼”是王国与诸侯国两级国家形态并存体制下,用以强化王权、调控天下的基本政治运作手段。《礼记·经解》载:“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

  关于朝聘之礼在整个礼制系统中的重要地位,《礼记·昏义》曰:“夫礼,始于冠,本于昏,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朝聘之礼之所以被列为“礼之大体”,是因为良好的内政外交生态环境,关涉国家安危的根本。因此每逢新君即位,必遣使出聘,“践修旧好,要结外援,好事邻国,以卫社稷”(《左传·文公元年》)。

  古代天子与诸侯、大国与小国、诸侯与诸侯之间的朝聘,是以玉器为行礼媒介的国家行为。先秦典籍所载年代最早的朝聘事例出现在尧舜禹时期。《尚书·尧典》:“辑五瑞,……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郑玄注引马融语曰:“五瑞,公侯伯子男所执,以为瑞信也。尧将禅舜,使群牧敛之,使舜亲往班之。”(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第41~42页)《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

  当代关于玉器的考古发现与研究表明,直接服务于王权运作的朝聘之礼,早在距今5500年前后的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凌家滩文化时期,就已初具雏形。如红山文化典型玉器之一的多联玉璧,在同期并存于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下游的凌家滩文化、崧泽文化和薛家岗文化遗存普遍都有发现。而最早流行于长江下游凌家滩等史前文化的玉钺,不仅广泛流行于北方的大汶口文化,还发现于更北的红山文化遗存。这种以玉器为媒介实现的社会上层之间的远距离文化互动,其背后的成因,应该就是当时各地新兴古国的使节往来和交相聘问。

  以玉钺、多联玉璧为代表的中国传统玉器,之所以能够充当实现早期古国之间互使聘问的基本媒介,其中的深层原因在于这类玉器本身承载着相关社群共同拥有的社会观念和价值取向。这种蕴含在玉器之中的共同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文化机制,也是早期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动力源泉。

  (作者:田野,系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考古与博物馆学系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草原丝路东端汉以前石构石刻遗存与中西交通研究”〔20BZS151〕阶段性成果) 

编辑: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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