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诸侯论
来源:作者:晋·陆机 2007-07-14 14:55
夫先王知帝业至重,天下至旷,旷不可以偏制,重不可以独任,任重必于借力,制旷终乎因人。故设官分职,所以轻其任也;并建五长,所以弘其制也。于是乎立其封疆之典,裁其亲疏之宜,使万国相维,以成磐石之固;宗庶杂居,以定维城之业。又有以见绥世之长卿,识人情之大方,知其为人不如厚己,利物不如图身;安上在于悦下,为己在乎利人。故《易》曰“悦以使民,民忘其劳”,孙卿曰“不利而利之,不如利而后利之之利也”。是以分天下以厚乐,而己得与之同忧;飨天下以丰利,而我得与之共害。利博则恩笃,乐远则忧深,故诸侯享食土之实,万国受世及之祚矣。夫然,则南面之君各务其治,九服之民知有定主, 上之子爱于是乎生,下之体信于是乎结,世治足以敦风,道衰足以御暴。故强毅之国不能擅一时之势,雄俊之士无所寄霸王之志。然后国安由万邦之思治,主尊赖群后之图身,譬犹众目营方,则天网自昶;四体辞难,而心膂获乂。三代所以直道,四王所以隆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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