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言體第四
来源:作者: 2007-11-23 10:22
新論·言體第四
漢·桓譚
凡人耳目所聞見,心意所知識,性情所好惡,利害所去就,亦皆同務焉。若材能有大小,智略有深淺,聽明有暗照,質行有薄厚,亦則異度焉。非有大材深智,則不能見其大體。
大體者,皆是當之事也。夫言是而計當,遭變而用權,常守正,見事不惑,內有度量,不可傾移而誑以譎異,為知大體矣。如無大材,則雖威權如王翁,察慧如公孫龍,敏給如東方朔,言災異如京君明,及博見多聞,書至萬篇,為儒教授數百千人,只益不知大體焉。
維王翁之過絕世人有三焉:其智足以飾非奪是,辨能窮詰說士,威則震懼群下,又數陰中不快己者。故群臣莫能抗答其論,莫敢干犯匡諫,卒以致亡敗,其不知大體之禍也。
帝王之大體者,則高帝是矣。高帝曰:「張良、蕭何、韓信,此三子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故得天下。」此其知大體之效也。
王翁始秉國政,自以通明賢聖,而謂群下才智莫能出其上。是故舉措興事,輒欲自信任,不肯與諸明習者通共,茍直意而發,得之而用,是以稀獲其功效焉。故卒遇破亡。此不知大體者也。
高帝懷大智略,能自揆度,群臣制事定法,常謂曰:「庳而勿高也,度吾所能行為之。」憲度內疏,政合於時,故民臣樂悅,為世所思,此知大體者也。
王翁嘉慕前聖之治,而簡薄漢家法令,故多所變更,欲事事效古。美先聖制度,而不知己之不能行其事。釋近趨遠,所尚非務,故以高義,退致廢亂,此不知大體者也。
高祖欲攻魏,乃使人窺視其國相及諸將率左右用事者,知其主名,乃曰:「此皆不如吾蕭何、曹參、韓信、樊噲等,亦易與耳。」遂往擊,破之。此知大體者也。
王翁前欲北伐匈奴,及後東擊青、徐眾郡赤眉之徒,皆不擇良將,而但以世姓及信謹文吏,或遣親屬子孫,素所愛好,咸無權智將帥之用,猥使據軍持眾,當赴強敵。是以軍合則損,士眾散走;咎在不擇將。將與主俱不知大體者也。
動如雷震,住如岳立,攻如奔電,取如疾風,前輕後重,內實外虛。周亞夫嚴猛哮吼之用,可謂國之大將軍。世有圍棋之戲,或言是兵法之類也。及為之,上者遠棋疏張置,以會圍,因而伐之,成多得道之勝。中者,則務相絕遮要,以爭便求利,故勝負狐疑,須計數而定。下者,則守邊隅,趨作目,以自生於小地,然亦必不如。
察薛公之言黥布反也,上計云取吳、楚,并齊、魯、及燕、趙者,此廣地道之謂也;中計云取吳、楚,并韓、魏,塞成皋,據敖倉,此趨遮要爭利者也;下計云取吳、下蔡,據長沙,以臨越,此守邊隅、趨作目者也。
更始帝將相能防衛,而令中死棋皆生也。更始帝到長安,其大臣辟除東宮之事,為下所非笑,但為小衛樓,半城而居之,以是知其將相非蕭、曹之儔也。
夫言行在於美善,不在於眾多。出一美言善行,而天下從之,或見一惡意醜事而萬民違,可不慎乎!故易曰:「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所以動天地者也。」
王翁刑殺人,又復加毒害焉。至生燒人,以五毒灌死者肌肉。及埋之,復薦覆以荊棘。人既死,與木土等,雖重加創毒,亦何損益?
成湯不省納,無補於士民,士民向之者,嘉其有德惠也。
齊宣之活牛,無益於賢人,賢人善之者,貴其有仁心也。
文王葬枯骨,無益於眾庶,眾庶悅之者,其恩義動人也。
王翁之殘死人,觀人五藏,無損於生人。生人惡之者,以殘酷示之也。
維此四事,忽微而顯著,纖細而猶大,故二聖以興,一君用稱,王翁以亡。知大體與不知者遠矣。
聖王治國,崇禮讓,顯仁義,以尊賢愛民為務。是為卜筮維寡,祭祀用稀。
昔楚靈王驕逸輕下,簡賢務鬼,信巫祝之道,齋戒潔鮮,以祀上帝、禮群神,躬執羽紱,起舞壇前。吳人來攻,其國人告急,而靈王鼓舞自若,顧應之曰:「寡人方祭上帝,樂明神,當蒙福佑焉,不敢赴救。」而吳兵遂至,俘獲其太子及後姬以下,甚可傷。
王翁好卜筮,信時日,而篤於事鬼神,多作廟兆,潔齋祀祭。犧牲淆膳之費,吏卒辦治之苦,不可稱道。為政不善,見叛天下。及難作兵起,無權策以自救解,乃馳之南郊告禱,搏心言冤,號興流涕,叩頭請命,幸天哀助之也。當兵入宮日,矢射交集,燔火大起,逃漸臺下,尚抱其符命書及所作威鬭,可謂蔽惑至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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