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論·辨惑第十三
来源:作者: 2007-11-23 10:28
新論·辨惑第十三
漢·桓譚
五福:壽、富、貴、安樂、子孫眾多。百足之蟲,共舉一身,安得不濟?無仙道,好奇者為之。
曲陽侯王根迎方士西門君惠,從其學養性卻老之術。余見侯曰:「聖人不學養性,凡人欲為之,欺罔甚矣。」君惠曰:「夫龜稱三千歲,鶴言千歲,以人之材,何乃不如蟲鳥邪?」余應曰:「誰當久與龜鶴同居?君審知其年歲乎?設令然,蟬螵渠略,又可使延年如龜鶴耶?」聖人何不學仙而令死邪?聖人皆形解仙去,言死者,示民有終也。
天下神人五:一曰神仙,二曰隱淪,三曰使鬼物,四曰先知,五日鑄凝。
淮南王之子娉迎道人,作為金銀,又云:「鉛字『金』與『公』,鉛則金之公,而銀者金之昆弟也。」
武帝有所愛幸姬王夫人,窈窕好容,質性佞。夫人死,帝痛惜之。方士李少君言能致其神,乃夜設燭張幄,置夫人神影,令帝居他帳中遙望,見好女似夫人之狀,還帳坐。
元帝被病,廣求方士,漢中送道士王仲都者,詔問:「何所能為?」對曰:「但能忍寒暑耳。」乃以隆冬盛寒日,令袒衣,載以駟馬,於上林昆明池上環冰而弛。御者厚衣狐裘,甚寒戰,而仲都獨無變色。臥於池臺上,曛然自若。此耐寒也。因為待詔。至夏大暑日,使曝坐,又環以十爐火,不言熱而身不汗出。
近哀、平間,睢陵有董仲君,好方道。嘗犯事,坐重罪,系獄,佯病、死。數日,目陷蟲出。吏捐棄之。既而復活。故知幻術靡所不有。
又能鼻吹口歌,吐舌,聳眉動目。荊州有鼻飲之蠻,南城有頭飛之夷,非為幻也。
哀帝時,有老人范蘭,言年三百歲。初與人相見,則喜而相應和;再三,則罵而逐人。史子心見署為丞相史,官架屋,發吏卒及官奴婢以給之,作金,不成。丞相自以力不足,又白傅太后。太后不復利於金也,聞金成可以作延年藥,又甘心焉。乃除之為郎,舍之北宮,中使者待遇。
余嘗與郎冷喜出,見一老翁,糞上拾食,頭面垢醜,不可忍視。喜曰:「安知此非神仙?」余曰:「道必形體如此,無以道焉。」
劉子駿信方士虛言,為神仙可學。嘗問言:「人誠能抑嗜欲,闔耳目,可不衰竭乎?」余見其庭下有大榆樹,久老剝折,指謂曰:「彼樹無情欲可忍,無耳目可闔,然猶枯槁朽蠹;人雖欲愛養,何能使之不衰?」
黃門郎程偉,好黃白術。娶妻得知方家女。偉常從駕出,而無時衣,甚憂。妻曰:「請致兩端縑。」縑即無故而至前。偉按枕中《鴻寶》作金,不成;妻乃往視偉。偉方扇炭燒筒,筒中有水銀,妻曰:「吾欲試相視一事。」乃出其囊中藥,少少投之;食頃發之,已成銀。偉大驚,曰:「道近在汝處,而不早告我,何也?」妻曰:「得之須有命者。」於是偉日夜說誘之,賣田宅以供美實衣服,猶不肯告偉。偉乃與伴謀撾笞伏之,妻輒知之,告偉言:「道必當傳其人。得其人,道路相遇,輒教之;如非其人,口是而心非者,雖寸斷支解,而道猶不出也。」偉逼之不止,妻乃發狂,裸而走,以泥自涂,遂卒。
呂仲子婢死,有女兒年四歲,葬後數來撫循之,亦能為兒沐頭浣濯,甚令人惡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為之,殺之則止;婢遂不復來。楊仲文亦言:所知家嫗死,已斂未葬,忽起飲食,後醉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厭苦。其後醉,形壞,但得老狗,便打殺之。推問,乃里頭沽家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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