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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卷第十六

来源:作者: 2007-05-21 15:24

  乱龙篇

  

  董仲舒申《春秋》之雩,设土龙以招雨,其意以云龙相致。

  

  《易》曰:“云从龙,风从虎。”

  

  以类求之,故设土龙。阴阳从类,云雨自至。儒者或问曰:夫《易》言云从龙者,谓真龙也,岂谓土哉?楚叶公好龙,墙壁盘盂皆画龙,必以象类为若真,是则叶公之国常有雨也。《易》又曰“风从虎”,谓虎啸而谷风至也。风之与虎,亦同气类。设为土虎,置之谷中,风能至乎?夫土虎不能而致风,土龙安能而致雨?古者畜龙,乘车驾龙,故有豢龙氏、御龙氏。夏后之庭,二龙常在;季年夏衰,二龙低伏。

  

  真龙在地,犹无云雨,况伪象乎?礼,画雷樽象雷之形,雷樽不闻能致雷,土龙安能而动雨?顿牟掇芥,磁石引针,皆以其真是,不假他类。他类肖似,不能掇取者,何也?气性异殊,不能相感动也。

  

  刘子骏掌雩祭,典土龙事,桓君山亦难以顿牟、磁石不能真是,何能掇针、取芥,子骏穷无以应。子骏,汉朝智襄,笔墨渊海,穷无以应者,是事非议误,不得道理实也。

  

  曰:夫以非真难,是也;不以象类说,非也。夫东风至,酒湛溢。〔按酒味酸,从东方木也。其味酸,故酒湛溢也〕。

  

  天道自然,非人事也。事与彼云龙相从,同一实也。

  

  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动,常以真气。今伎道之家,铸阳燧取飞火于日,作方诸取水于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土龙亦非真,何为不能感天?一也。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摩以向日,亦能感天。夫土龙既不得比于阳燧,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二也。

  

  齐孟常君夜出秦关,关未开,客为鸡鸣而真鸡鸣和之。夫鸡可以奸声感,则雨亦可以伪象致。三也。

  

  李子长为政,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坎,以卢为椁,卧木囚其中。囚罪正则木囚不动,囚冤侵夺,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

  

  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四也。

  

  舜以圣德,入大麓之野,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以入山林,亦辟凶殃。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不可无也。夫金与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则亦将有云雨之验。五也。

  

  顿牟掇芥,磁石、钩象之石非顿牟也,皆能掇芥,土龙亦非真,当与磁石、钩象为类。六也。

  

  楚叶公好龙,墙壁盂樽皆画龙象,真龙闻而下之。夫龙与云雨同气,故能感动,以类相从。

  

  叶公以为画致真龙,今独何以不能致云雨?七也。

  

  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故寝卧梦悟见事之象。将吉,吉象来;将凶,凶象至。神灵之气,云雨之类,(八也)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八〕也。

  

  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立桃树下,简阅百鬼。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卢索,执以食虎。故今县官斩桃为人,立之户侧;画虎之形,着之门阑。夫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龙亦非致雨之龙,独信桃人画虎,不知土龙。九也。

  

  此尚因缘昔书,不见实验。鲁般、墨子刻木为鸢,蜚之三日而不集,为之巧也。

  

  使作土龙者若鲁般、墨子,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夫蜚鸢之气,云雨之气也。气而蜚木鸢,何独不能从土龙?十也。

  

  夫云雨之气也,知于蜚鸢之气,未可以言。钓者以木为鱼,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击之,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夫丹木非真鱼也,鱼含血而有知,犹为象至。云雨之知,不能过鱼。见土龙之象,何能疑之?十一也。

  

  此尚鱼也,知不如人。匈奴敬畏郅都之威,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

  

  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精在于木人,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十二也。

  

  金翁叔,休屠王之太子也,与父俱来降汉,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者尉。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署曰休屠王焉提。翁叔从上上甘泉,拜谒起立,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云雨见之,何为不动?十三也。

  

  此尚夷狄也。有若似孔子,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

  

  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犹共坐而尊事之。云雨之知,使若诸弟子之知,虽知土龙非真,然犹感动,思类而至。十四也。

  

  有若,孔子弟子,疑其体象,则谓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朮为李夫人,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十五也。

  

  既效验有十五,又亦有义四焉。

  

  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人,秉耒把锄。

  

  或立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今设土龙,虽知不能致雨,亦当夏时以类应变,与立土人土牛同(一)义。〔一〕也。

  

  礼,宗庙之主,以木为之,长尺二寸,以象先祖。孝子入庙,主心事之,虽知木主非亲,亦当尽敬。有所主事,土龙与木主同。虽知非真,示当感动,立意于象。二也。

  

  涂车、刍灵,圣人知其无用,示象生存,不敢无也。夫设土龙知其不能动雨也,示若涂车、刍灵而有致。三也。

  

  天子射熊,诸侯射麋,卿大夫射虎豹,土射鹿豕,示服猛也。

  

  名布为侯,示射无道诸侯也。夫画布为熊麋之象,名布为侯,礼贵意象,示义取名也。土龙亦夫熊麋、布侯之类。四也。

  

  夫以象类有十五验,以礼示意有四义。仲舒览见深鸿,立事不妄,设土龙之象,果有状也。龙暂出水,云雨乃至。古者畜龙御龙常存无云雨,犹旧交相阔远,卒然相见,欢欣歌笑,或至悲泣涕,偃伏少久,则示行各恍忽矣。《易》曰:“云从龙。”

  

  非言龙从云也。

  

  云樽刻雷云之象,龙安肯来?夫如是传之者何可解,则桓君山之难可说也,则刘子骏不能对,劣也。劣则董仲舒之龙说不终也。《论衡》终之。故曰“乱龙”。〔乱〕者,终也。

  

  遭虎篇

  

  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渔于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

  

  夫虎食人,人亦有杀虎。谓虎食人,功曹受取于吏,如人食虎,吏受于功曹也乎?案世清廉之士,百不能一。居功曹之官,皆有奸心私旧,故可以幸,苞苴赂遗,小大皆有。必谓虎应功曹,是野中之虎常害人也。夫虎出有时,犹龙见有期也。

  

  阴物以冬见,阳虫以夏出。出应其气,气动其类。参、伐以冬出,心、尾以夏见。参、伐则虎星,心、尾则龙象。象出而物见,气至而类动,天地之性也。动于林泽之中,遭虎搏噬之时,禀性狂勃,贪明饥饿,触自来之人,安能不食?人之筋力,羸弱不适,巧便不知,故遇辄死。使孟贲登山,冯妇入林,亦无此害也。

  

  孔子行鲁林中,妇人哭甚哀,使子贡问之:何以哭之哀也?曰:“去年虎食吾夫,今年食吾子,是以哭哀也。”

  

  子贡曰:“若此,何不去也?”

  

  对曰:“吾善其政之不苛、吏之不暴也。”

  

  子贡还报孔子。孔子曰:“弟子识诸!苛政暴吏,甚于虎也。”

  

  夫虎害人,古有之矣。政不苛,吏不暴,德化之,足以却虎。然而二岁比食二人,林中兽不应善也。为廉不应,奸吏亦不应矣。

  

  或曰:“虎应功曹之奸,所谓不苛政者,非功曹也。妇人,廉吏之部也,虽有善政,安耐化虎?”

  

  夫鲁无功曹之官,功曹之官,相国是也。鲁相者殆非孔、墨,必三家也。为相必无贤操,以不贤居权位,其恶必不廉也。必以相国为奸,令虎食人,是则鲁野之虎常食人也。

  

  水中之毒,不及陵上;陵上之气,不入水中;各以所近,罹殃取祸。是故渔者不死于山,猎者不溺于渊。好入山林,穷幽测深,涉虎窟寝,虎搏噬之,何以为变?鲁公牛哀病化为虎,搏食其兄,同变化者不以为怪。入山林、草泽见害于虎,怪之非也。蝮蛇悍猛,亦能害入。行止泽中,〔害〕于蝮蛇,应何官吏?

  

  蜂虿害人,入毒气害人,入水火害人。人为蜂虿所螫,为毒气所中,为火所燔,为水所溺,又谁致之者?苟诸禽兽,乃应吏政。行山林中,麋鹿、野猪、牛象、熊罢、豺狼、蠼,皆复杀人。苟谓食人,乃应为变。虱闽虻皆食人,人身强大,故不至死。仓卒之世,谷食之贵,百姓饥饿,自相啖食,厥变甚于虎。变复之家,不处苟政。

  

  且虎所食,非独人也,含血之禽,有形之兽,虎皆食之。〔食〕人谓应功曹之奸,食他禽兽应何官吏?夫虎,毛虫;人,裸虫。毛虫饥,食裸虫,何变之有?四夷之外,大人食小人,虎之与蛮夷,气性一也。平陆、广都,虎所不由也;山林、草泽,虎所生出也。必以虎食人应功曹之奸,是则平陆、广都之县功曹常为贤,山林、草泽之邑功曹常伏诛也。

  

  夫虎食人于野,应功曹之奸,虎时入邑行于民间,功曹游于闾巷之中乎?实说,虎害人于野不应政,其行都邑,乃为怪。

  

  夫虎,山林之兽,不狎之物也,常在草野之中,不为驯畜,犹人家之有鼠也,伏匿布出,非可常见也。命吉居安,鼠不扰乱;禄衰居危,鼠为殃变。夫虎亦然也:邑县吉安,长吏无患,虎匿不见;长吏且危,则虎入邑,行于民间。何则?长吏光气已消,都邑之地与野均也。推此以论,虎所食人,亦命时也。命讫时衰,光气去身,视肉犹尸也,故虎食之。天道偶会,虎适食人,长吏遭恶,故谓为变应上天矣。

  

  古今凶验,非唯虎也,野物皆然。楚王英宫楼未成,鹿走上阶,其后果薨。鲁昭公且出,鹆来巢,其后季氏逐昭公,昭公奔齐,遂死不还。贾谊为长沙王傅,鹏鸟集舍,发书占之,曰:“主人将去。”

  

  其后迁为梁王傅。怀王好骑,坠马而薨;贾谊伤之,亦病而死。昌邑王时,夷鸪鸟集宫殿下,王射杀之,以问郎中令龚遂,龚遂对曰:“夷鸪野鸟,入宫,亡之应也。”

  

  其后昌邑王竟亡。卢奴令田光与公孙弘等谋反,其且觉时,狐鸣光舍屋上,光心恶之。其后事觉坐诛。会稽东部都尉礼文伯时,羊伏厅下,其后迁为东莱太守。都尉王子凤时,麇入府中,其后迁丹阳太守。夫吉凶同占,迁免一验,俱象空亡,精气消去也。故人且亡也,野鸟入宅;城且空也,草虫入邑。等类众多,行事比肩,略举较着,以定实验也。

  

  商虫篇

  

  变复之家谓虫食谷者,部吏所致也。贪则侵渔,故虫食谷。

  

  身黑头赤,则谓武官;头黑身赤,则谓文官。使加罚于虫所象类之吏,则虫灭息不复见矣。夫头赤则谓武吏,头黑则谓文吏所致也。时或头赤身白,头黑身黄,或头身皆黄,或头身皆青,或皆白,若鱼肉之虫,应何官吏?时或白布豪民猾吏被刑乞贷者,威胜于官,取多于吏,其虫形象何如状哉?虫之灭也,皆因风雨。案虫灭之时,则吏未必伏罚也。陆田之中时有鼠,水田之中时有鱼,虾蟹之类皆为谷害,或时希出而暂为害,或常有而为灾,等类众多,应何官吏?

  

  鲁宣公履亩而税,应时而有生者,或言若蝗。

  

  蝗时至蔽天如雨,集地食物,不择谷草。察其头身,象类何吏?变复之家,谓蝗何应?建武三十一年,蝗起太山郡,西南过陈留、河南,遂入夷狄,所集乡县以千百数。当时乡县之吏未皆履亩,蝗食谷草,连日老极,或蜚徙去,或止枯死。当时乡县之吏,未必皆伏罪也。夫虫食谷,自有止期,犹蚕食桑自有足时也。生出有日,死极有月,期尽变化,不常为虫。使人君不罪其吏,虫犹自亡。夫虫,风气所生,苍颉知之,故“凡虫”为“风”之字,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食五谷,吏受钱谷也,其食他草,受人何物?

  

  裸虫三百,人为之长。由此言之,人亦虫也。人食虫所食,虫亦食人所食,俱为虫而相食物,何为怪之?设虫有知,亦将非人曰:“女食天之所生,吾亦食之,谓我为变,不自谓为灾。”

  

  凡含气之类所甘嗜者,口腹不异。人甘五谷,恶虫之食;自生天地之间,恶虫之出。设虫能言,以此非人,亦无以诘也。夫虫之在物间也,知者不怪,其食万物也不谓之灾。

  

  甘香渥味之物,虫生常多,故谷之多虫者粢也。稻时有虫,麦与豆无虫。必以有虫责主者吏,是其粢乡部吏常伏罪也。神农、后稷藏种之方,煮马屎以汁渍种者,令禾不虫。

  

  如或以马屎渍种,其乡部吏鲍焦、陈仲子也。是故后稷、神农之朮用,则其乡吏(何)〔可〕免为奸。何则?虫无从生,上无以察也。

  

  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谷叶,乃谓之灾。桂有蠹,桑有蝎,桂中药而桑给蚕,其用亦急,与谷无异。蠹蝎不为怪,独谓虫为灾,不通物类之实,暗于灾变之情也。谷虫曰蛊,蛊若蛾矣。粟米热生蛊。夫蛊食粟米不谓之灾,虫食苗叶归之于政。如说虫之家谓粟轻苗重也。

  

  虫之种类,众多非一。鱼肉腐臭有虫,酰酱不闭有虫,饭温湿有虫,书卷不舒有虫,衣襞不悬有虫,蜗疽蝼虾有虫。或白或黑,或长或短,大小鸿杀,不相似类,皆风气所生,并连以死。生不择日,若生日短促,见而辄灭。变复之家,见其希出,出又食物,则谓之灾。灾出当有所罪,则依所似类之吏,顺而说之。人腹中有三虫,下地之泽其虫曰蛭,蛭食人足,三虫食肠。顺说之家,将谓三虫何似类乎?凡天地之间,阴阳所生,(蛟)〔〕蛲之类,蠕之属,含气而生,开口而食。食有甘不,同心等欲,强大食细弱,知慧反顿愚。他物小大连相啮噬,不谓之灾,独谓虫食谷物为应政事,失道理之实,不达物气之性也。

  

  然夫虫之生也,必依温湿。温湿之气,常在春夏。秋冬之气,寒而干燥,虫未曾生。若以虫生罪乡部吏,是则乡部吏贪于春夏,廉于秋冬。虽盗跖之吏以秋冬署,蒙伯夷之举矣。夫春夏非一,而虫时生者,温湿甚也,甚则阴阳不和。阴阳不和,政也,徒当归于政治,而指谓部吏为奸,失事实矣。何知虫以温湿生也?以蛊虫知之。谷干燥者,虫不生;温湿

  

  ,虫生不禁。藏宿麦之种,烈日干暴,投于燥器,则虫不生。如不干暴,闸喋之虫,生如云烟。以蛊闸喋,准况众虫,温湿所生明矣。

  

  《诗》云:“营营青蝇,止于藩。恺悌君子,无信谗言。”

  

  谗言伤善,青蝇污白,同一祸败,《诗》以为兴。昌邑王梦西阶下有积蝇矢,明旦召问郎中龚遂,遂对曰:“蝇者,谗人之象也。夫矢积于阶下,王将用谗臣之言也。”

  

  由此言之,蝇之为虫,应人君用谗。何故不谓蝇为灾乎?如蝇可以为灾,夫蝇岁生世间,人君常用谗乎?

  

  案虫害人者莫如蚊虻,蚊虻岁生。如以蚊虻应灾,世间常有害人之吏乎?必以食物乃为灾,人则物之最贵者也,蚊虻食人,尤当为灾。必以暴生害物乃为灾,夫岁生而食人,与时出而害物,灾孰为甚?人之病疥亦希非常,疥虫何故不为灾?且天将雨,蚁出蚋蜚,为与气相应也。或时诸虫之生,自与时气相应,如何辄归罪于部吏乎?天道自然,吉凶偶会,非常之虫适生,贪吏遭署。人察贪吏之操,又见灾虫之生,则谓部吏之所为致也。

  

  讲瑞篇

  

  儒者之论,自说见凤皇、骐而知之。何则?案凤皇、骐之象。又《春秋》获麟文曰:“有而角。”

  

  獐而角者,则是骐矣。其见鸟而象凤皇者则凤皇矣。黄帝、尧、舜、周之盛时皆致凤皇。孝宣帝之时,凤皇集于上林,后又于长乐之宫东门树上,高五尺,文章五色。周获麟,麟似獐而角。武帝之麟,亦如獐而角。如有大鸟,文章五色;兽状如獐,首戴一角:考以图象,验之古今,则凤、麟可得审也。

  

  夫凤皇,鸟之圣者也;骐,兽之圣者也;五帝、三王、皋陶、孔子,人之圣也。十二圣相各不同,而欲以獐戴角则谓之骐,相与凤皇象合者谓之凤皇,如何?夫圣鸟兽毛色不同,犹十二圣骨体不均也。

  

  戴角之相,犹戴午也。颛顼戴午,尧、舜必未然。今鲁所获麟戴角,即后所见麟未必戴角也。如用鲁所获麟求知世间之麟,则必不能知也。何则?毛羽骨角不合同也。假令不同,或时似类,未必真是。虞舜重瞳,王莽亦重瞳;晋文骈胁,张仪亦骈胁。如以骨体毛色比,则王莽,虞舜;而张仪,晋文也。有若在鲁,最似孔子。孔子死,弟子共坐有若,问以道事,有若不能对者,何也?体状似类,实性非也。今五色之鸟,一角之兽,或时似类凤皇、骐,其实非真,而说者欲以骨体毛色定凤皇、骐,误矣!是故颜渊庶几,不似孔子;有若恒庸,反类圣人。由是言之,或时真凤皇、骐骨体不似,恒庸鸟兽毛色类真,知之如何?

  

  儒者自谓见凤皇、骐辄而知之,则是自谓见圣人辄而知之也。皋陶马口,孔子反宇,设后辄有知而绝殊,马口反宇,尚未可谓圣。何则?十二圣相不同,前圣之相,难以照后圣也。骨法不同,姓名不等,身形殊状,生出异土,虽复有圣,何如知之?

  

  恒君山谓扬子云曰:“如后世复有圣人,徒知其才能之胜己,多不能知其圣与非圣人也。”

  

  子云曰:“诚然。”

  

  夫圣人难知,知能之美若桓、扬者,尚复不能知。世儒怀庸庸之知,无异之议,见圣不能知,可保必也。夫不能知圣,则不能知凤皇与骐。世人名凤皇、骐,何用自谓能之乎?夫上世之名凤皇、骐,闻其鸟兽之奇者耳。毛角有奇,又不妄翔苟游,与鸟兽争饱,则谓之凤皇、骐矣。

  

  世人之知圣,亦犹此也。闻圣人人之奇者,身有奇骨,知能博达,则谓之圣矣。及其知之,非卒见暂闻而辄名之为圣也,与之偃伏,从(文)〔之〕受学,然后知之。何以明之?子贡事孔子一年,自谓过孔子;二年,自谓与孔子同;三年,自知不及孔子。当一年、二年之时,未知孔子圣也;三年之后,然乃知之。以子贡知孔子,三年乃定。世儒无子贡之才,其见圣人不从之学,任仓卒之视,无三年之接,自谓知圣,误矣!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并。孔子之门,三盈三虚,唯颜渊不去,颜渊独知孔子圣也。夫门人去孔子归少正卯,不徒不难知孔子之圣,又不能知少正卯,门人皆惑。子贡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子为政,何以先之?”

  

  孔子曰:“赐退,非尔所及。”

  

  夫才能知佞若子贡,尚不能知圣。世儒见圣自谓能知之,妄也!

  

  夫以不能知圣言之,则亦知其不能知凤皇与骐也。使凤皇羽翮长广,骐体高大,则见之者以为大鸟巨兽耳。何以别之?如必巨大别之,则其知圣人亦宜以巨大。春秋之时,鸟有爰居,不可以为凤皇;长狄来至,不可以为圣人。然则凤皇、骐与鸟兽等也,世人见之,何用知之?如以中国无有,从野外来而知之,则是鹆同也。鹆,非中国之禽也。凤皇、骐,亦非中国之禽兽也。皆非中国之物,儒者何以谓鹆恶、凤皇骐善乎?

  

  或曰:“孝宣之时,凤皇集于上林,群鸟从(上)〔之〕以千万数。以其众鸟之长,圣神有异,故群鸟附从。”

  

  如见大鸟来集,群鸟附之,则是凤皇,凤皇审则定矣。夫凤皇与骐同性,凤皇见,群鸟从;骐见,众兽亦宜随。案春秋之麟,不言众兽随之。宣帝、武帝皆行骐,无众兽附从之文。如以骐为人所获,附从者散,凤皇人不获,自来蜚翔,附从可见。《书》曰:“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大传》曰:“凤皇在列树。”

  

  不言群鸟从也。岂宣帝所致者异哉?

  

  或曰:“记事者失之。唐、虞之君,凤皇实有附从。上世久远,记事遗失,经书之文,未足以实也。”

  

  夫实有而记事者失之,亦有实无而记事者生之。夫如是,儒书之文,难以实事,案附从以知凤皇,未得实也。且人有佞猾而聚者,鸟亦有佼黠而从群者。当唐、虞之时,凤悫愿,宣帝之时佼黠乎?何其俱有圣人之德行,动作之操不均同也?

  

  无鸟附从,或时是凤皇;群鸟附从,或时非也。君子在世,清节自守,不广结从,出入动作,人不附从。豪猾之人,任使用气,往来进退,士众云合。夫凤皇,君子也,必以随多者效凤皇,是豪黠为君子也。歌曲弥妙,和者弥寡;行操益清,交者益鲜。鸟兽亦然,必以附从效凤皇,是用和多为妙曲也。龙与凤皇为比类。宣帝之时,黄龙出于新丰,群蛇不随。神雀鸾鸟,皆众鸟之长也,其仁圣虽不及凤皇,然其从群鸟亦宜数十。信陵、孟尝,食客三千,称为贤君。汉将军卫青及将军霍去病,门无一客,亦称名将。太史公曰:“盗跖横行,聚党数千人。伯夷、叔齐,隐处首阳山。”

  

  鸟兽之操,与人相似。人之得众,不足以别贤。以鸟附从审凤皇,如何?

  

  或曰:“凤皇、骐,太平之瑞也。太平之际,见来至也。然亦有未太平而来至也。鸟兽奇骨异毛,卓绝非常,则是矣,何为不可知?凤皇骐,通常以太平之时来至者,春秋之时,骐尝嫌于王孔子而至。

  

  光武皇帝生于济阳,凤皇来集。”

  

  夫光武始生之时,成、哀之际也,时未太平而凤皇至。如以自为光武有圣德而来,是则为圣王始生之瑞,不为太平应也。嘉瑞或应太平,或为始生,其实难知。独以太平之际验之,如何?

  

  或曰:“凤皇骐,生有种类,若龟龙有种类矣。龟故生龟,龙故生龙,形色小大,不异于前者也。见之父,察其子孙,何为不可知?”

  

  夫恒物有种类,瑞物无种适生,故曰德应,龟龙然也。人见神龟、灵龙而别之乎?宋元王之时,渔者网,得神龟焉,渔父不知其神也。方今世儒,渔父之类也。以渔父而不知神龟,则亦知夫世人而不知灵龙也。

  

  龙或时似蛇,蛇或时似龙。韩子曰:“马之似鹿者千金。”

  

  良马似鹿,神龙或时似蛇。如审有类,形色不异。王莽时有大鸟如马,五色龙文,与众鸟数十集于沛国蕲县。宣帝时凤皇集于地,高五尺,与言如马身高同矣;文章五色,与言五色龙文,物色均矣;众鸟数十,与言俱集、附从等也。如以宣帝时凤皇体色众鸟附从,安知凤皇则王莽所致鸟凤皇也。如审是王莽致之,是非瑞也。如非凤皇,体色附从,何为均等?

  

  且瑞物皆起和气而生,生于常类之中,而有诡异之性,则为瑞矣。故夫凤皇之圣也,犹赤乌之集也。谓凤皇有种,赤乌复有类乎?嘉禾、醴泉、甘露,嘉禾生于禾中,与禾中异穗,谓之嘉禾;醴泉、甘露,出而甘美也,皆泉、露生出,非天上有甘露之神,地下有醴泉之类,圣治公平而乃沾下产出也。荚、朱草亦生在地,集于众草,无常本根,暂时产出,旬月枯折,故谓之瑞。夫凤皇骐亦瑞也,何以有种类?

  

  案周太平,越常献白雉。白雉,生短而白色耳,非有白雉之种也。鲁人得戴角之獐,谓之骐,亦或时生于獐,非有骐之类。由此言之,凤皇亦或时生于鹄鹊,毛奇羽殊,出异众鸟,则谓之凤皇耳,安得与众鸟殊种类也?有若曰:“骐之于走兽,凤皇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类也。”

  

  然则凤皇、骐都与鸟兽同一类,体色诡耳,安得异种?同类而有奇,奇为不世,不世难审,识之如何?

  

  尧生丹朱,舜生商均。商均、丹朱,尧、舜之类也,骨性诡耳。鲧生禹,瞽瞍生舜。舜、禹,鲧、瞽瞍之种也,知德殊矣。试种嘉禾之实,不能得嘉禾。恒见粢梁之粟,茎穗怪奇。人见叔梁纥,不知孔子父也;见伯鱼,不知孔子之子也。张汤之父五尺,汤长八尺,汤孙长六尺。孝宣凤皇高五尺,所从生鸟或时高二尺,后所生之鸟或时高一尺。安得常种?

  

  种类无常,故曾皙生参,气性不世;颜路出回,古今卓绝。马有千里,不必骐〔骥〕之驹;鸟有仁圣,不必凤皇之雏。山顶之溪,不通江湖,然而有鱼,水精自为之也;废庭坏殿,基上草生,地气自出之也。按溪水之鱼,殿基上之草,无类而出。瑞应之自至,天地未必有种类也。

  

  夫瑞应犹灾变也。瑞以应善,灾以应恶;善恶虽反,其应一也。灾变无种,瑞应亦无类也。阴阳之气,天地之气也,遭善而为和,遇恶而为变,岂天地为善恶之政,更生和变之气乎?然则瑞应之出,殆无种类,因善而起,气和而生。亦或时政平气和,众物变化,犹春则鹰变为鸠,秋则鸠化为鹰,蛇鼠之类辄为鱼鳖,虾蟆为鹑,雀为蜃蛤。物随气变,不可谓无。黄石为老父授张良书,去复为石也。儒知之。或时太平气和,獐为骐,鹄为凤皇。是故气性随时变化,岂必有常类哉?褒姒,玄鼋之子,二龙也。晋之二卿,熊罴之裔也。吞燕子、薏苡、履大迹之语,世之人然之,独谓瑞有常类哉?以物无种计之,以人无类议之,以体变化论之,凤皇、骐生无常类,则形色何为当同!

  

  案《礼记瑞命篇》云:“雄曰凤,雌曰皇。雄鸣曰即即,雌鸣足足。”

  

  《诗》云:“梧桐生矣,于彼高冈。凤皇鸣矣,于彼朝阳。

  

  萋萋,喈喈。”

  

  《瑞命》与《诗》,俱言凤皇之鸣。《瑞命》之言“即即、足足”,《诗》云“

  

  、喈喈”,此声异也。使声审则形不同也。使审〔异〕同,《诗》与《礼》异。世传凤皇之鸣,故将疑焉。

  

  案鲁之获麟云“有獐而角”。言有獐者,色如獐也。獐色有常,若鸟色有常矣。武王之时,火流为乌,云其色赤。赤非乌之色,故言其色赤。如似獐而色异,亦当言其色白若黑。今成事色同,故言“有獐”。獐无角,有异于故,故言“而角”也。夫如是,鲁之所得者,若獐之状也。武帝之时,西巡狩得白,一角而五趾。角或时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鲁所得麟,云有獐不言色者,獐无异色也。武帝云得白,色白不类獐,故〔不〕言有獐,正言白,色不同也。孝宣之时,九真贡,献,状如(獐)〔鹿〕而两角者。

  

  孝武言一角,不同矣。春秋之麟如獐,宣帝之言如鹿。鹿与獐小大相倍,体不同也。

  

  夫三王之时,毛色、角趾、身体高大,不相似类。推此准后世出,必不与前同,明矣!夫骐,凤皇之类,骐前后体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时所见凤皇高五尺,文章五色,准前况后,当复出凤皇,谓与之同,误矣!后当复出见之凤皇、骐,必已不与前世见出者相似类。而世儒自谓见而辄知之,奈何?

  

  案鲁人得,不敢正名,曰“有獐而角者”,时诚无以知也。武帝使谒者终军议之,终军曰:“野禽并角,明天下同本也。”

  

  不正名而言野者,终军亦疑无以审也。当今世儒之知,不能过鲁人与终军,其见凤皇、骐,必从而疑之非恒之鸟兽耳,何能审其凤皇、骐乎?

  

  以体色言之,未必等;以鸟兽随从多者,未必善;以希见言之,有鹆来;以相奇言之,圣人有奇骨体,贤者亦有奇骨。圣贤俱奇,人无以别。由贤圣言之,圣鸟、圣兽,亦与恒鸟庸兽俱有奇怪。圣人贤者亦有知而绝殊,骨无异者,圣贤鸟兽亦有仁善廉清,体无奇者。世或有富贵不圣,身有骨为富贵表,不为圣贤验。然则鸟亦有五采,兽有角而无仁圣者。夫如是,上世所见凤皇、骐,何知其非恒鸟兽?今之所见鹊、獐之属,安知非凤皇、骐也?

  

  方今圣世,尧、舜之主,流布道化,仁圣之物,何为不生?或时以有凤皇、骐乱于鹄鹊、獐鹿,世人不知。美玉隐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故有抱玉泣血之痛。今或时凤皇、骐以仁圣之性,隐于恒毛庸羽,无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犹玉在石中也。何用审之?为此论草于永平之初,时来有瑞,其孝明宣惠,众瑞并至。至元和、章和之际,孝章耀德,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骐,连出重见,盛于五帝之时。此篇已成,故不得载。

  

  或问曰:“《讲瑞》谓凤皇、骐难知,世瑞不能别。今孝章之所致凤皇、骐,不可得知乎?”

  

曰:五鸟之记,四方中央,皆有大鸟,其出,众鸟皆从,小大毛色类凤皇,实难知也。故夫世瑞不能别,别之如何?以政治。时王之德,不及唐、虞之时,其凤皇、骐,目不亲见。然而唐、虞之瑞必真是者,尧之德明也。孝宣比尧、舜,天下太平,万里慕化,仁道施行,鸟兽仁者感动而来,瑞物小大、毛色、足翼,必不同类。以政治之得失,主之明暗,准况众瑞,无非真者。事或难知而易晓,其此之谓也?又以甘露验之:甘露,和气所生也,露无故而甘,和气独已至矣。和气至,甘露降,德洽而众瑞凑。案永平以来,讫于章和,甘露常降,故知众瑞皆是,而凤凰、骐皆真也。

编辑:潘瑞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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