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丧服四制》
来源:作者: 2007-05-21 13:43
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故谓之礼。訾之者是不知礼之所由生也。
夫礼,吉凶异道,不得相干,取之阴阳也。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
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
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
杖者何也?爵也。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或曰担主,或曰辅病。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百官备,百物具。不言而事行者扶而起,言而后事行者杖而起。身自执事而后行者面垢而已,秃者不髽,伛者不袒,跛者不踊,老病不止酒肉。凡此八者,以权制者也。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王者之所常行也。
《书》曰:“高宗谅闇,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礼,何以独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贤王也,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当此之时,殷衰而复兴,礼废而复起,故善之。善之,故载之书中而高之,故谓之高宗。三年之丧,君不言。《书》云:“高宗谅闇,三年不言”,此之谓也。然而曰言不文者,谓臣下也。
礼:斩衰之丧,唯而不对;齐衰之丧,对而不言;大功之丧,言而不议;缌小功之丧,议而不及乐。
父母之丧,衰冠,绳缨,菅屦,三日而食粥,三月而沐,期十三月而练冠,三年而祥。
比终兹三节者,仁者可以观其爱焉,知者可以观其理焉,强者可以观其志焉。礼以治之,义以正之。孝子、弟弟、贞妇皆可得而察焉。
(全书完)
编辑:潘瑞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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