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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国省级以上儒学团体联席会议机制的倡议书

2013-06-20 09:56:00  作者:  来源:

                      (2013年5月19日全体讨论通过)

    2013年5月19日,全国首届省级以上儒学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在杭州隆重召开,本次联席会议由浙江省儒学学会与中国孔子基金会共同发起,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地区的28家儒学团体的70多名儒学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与会同仁一致认为,当代中国儒学正处在走向复兴的关键历史时期,在儒学事业内部,就儒学理论的基本特征、儒学团体的一般功能、儒学研究和普及的方向等重大议题达成一系列共识,已是当务之急。故此,与会同仁向全国各儒学团体以及所有儒学研究、爱好与践行者发出如下倡议:

    、儒学以修身治世为本,以力行实践为旨归,知行合一,即知即行,凡我从事儒学普及和研究之个人或团体,即当以“仁、义、礼、智、信、忠、孝、廉、和、敬”为常道大德,规范一言一行,身体力行,乐此不疲。

    、“以文会友,以友辅仁”,举凡爱好儒学、研究儒学、传播儒学之个人和团体,皆为同道同仁,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故当谨遵孔子“和而不同”之教,倡导学术自由、和谐共荣。

    、创建联席会议机制,旨在为全国各儒学团体及其成员,搭建一个便于联络、交流与互动的有效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儒学同仁可共享儒学资源,更好地交流儒学研究成果、推广践行儒学的经验与体会,还可定期就共同关心的儒学话题展开研讨,从而推动全国儒学研究、普及和践行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联席会议为一全国性的儒学研究发掘与推广普及的交流平台,各省级以上儒学团体本着平等互助的原则,自愿地加入或退出。各参加省级以上儒学团体皆为联席会议理事单位。联席会议遵循公开、民主、平等的议事规则,每个参会团体拥有平等的一票;各项重大事项和议题,遵循民主原则由所有参会团体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本次联席会议为首届会议。自2014年始,由各参会团体轮流担任东道主承办联席会议,每年一届。每个参会团体成员皆有权利、有义务承办联席会议;有意承办下届联席会议的省级以上儒学团体,可在上届会议上提出书面申请,由各参会团体代表投票表决。

    、为保证联席会议正常运转,特成立秘书处负责会议组织筹备工作。推举会议发起单位浙江省儒学学会吴光执行会长担任首任秘书长,中国孔子基金会牛廷涛副理事长担任常务秘书长,由下届承办会议单位负责人轮流担任执行秘书长。秘书处办公地设在中国孔子基金会,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本联席会议为一开放的交流平台,欢迎新的省级儒学团体加入,一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可接纳1—3个团体加入。有意加入的新团体,可于会前向本联席会议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秘书长办公会议审定。

八、本倡议书由浙江省儒学学会与中国孔子基金会合作起草,经首届联席会议各参会代表审议、修改并由各团体主要负责人签名通过后正式生效,定稿后发表于《孔子研究》、中国孔子网与《儒学天地》以昭示公众。

   本倡议书发起单位:

    浙江省儒学学会、中国孔子基金会

   赞同倡议的联署单位:

 

孙中山基金会

中国实学研究会

中华朱子学会世界朱氏联合会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

世界儒商联合会文化委员会

香港孔教學院

澳門中華孔子學會

河北省儒教研究会

山西省当代儒学研究会

山西中华文化促进会

吉林省孔子学会

山东孔子学会

江苏省社科院哲学与文化研究所

安徽省孟子思想研究会

福州市孔子学会

河南省儒学文化促进会

河南省孔子研究会

湖北省孔子学术研究会

广东省儒学研究会

广西儒学学会

四川大学国际儒学研究院

陕西孔子研究会

贵州省儒学研究会

云南孔子学术研究会

甘肃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会

宁夏孔子文化研究院

2013年5月19日

 

 

编辑:王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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