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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的资源价值

2019-01-21 09:30:00  作者:邵龙宝  来源:中国孔子网

   摘要:儒学的“五常”“和谐辩证法”“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智慧,经创造性转化,可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资源价值。儒学的“五常”精髓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可以为人类第三次启蒙提供人文资源价值。中国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智慧之底蕴深藏在中国传统的“和谐辩证法”的思维模式里。“和谐辩证法”指向的“和”不是通过相互独立的个体(国家、民族)的调整来取得的,而是由个人(国家、民族)在社会群体即国际关系场域的聚焦中实现。“和谐辩证法”在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具有思想方法、思维功能价值。儒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可以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生态智慧价值。中国今天处理国际关系的智慧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与中国传统的“和谐辩证法”有机结合的产物。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全球价值观,是关于人类发展的新理念。它包括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等相互依存的一系列观念的总和,是当下人们关于自己民族、国家在地球上生存的基本观点和看法。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超越种族、文化、国家与意识形态界限,思考人类未来命运的全新视角,又是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的理性的行动方案。事实上,在全球化日益加深、整个世界成为一个地球村落的今天,不同文明、制度、类型、发展阶段的国家和民族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利益交融的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植根于中国文化特有的“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的思维方式和近70年来波澜壮阔的中国外交实践,契合各国谋求和平与发展的真诚愿望和崇高追求。2015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在这个讲话中揭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要内涵:其一,各国都应该为守护和平、谋求合作发展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在21世纪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奉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理念;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包容开放、互帮互助、互惠互利的关系,“世界一律平等,不能以大压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坚持多边主义,建设全球伙伴关系,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新观念,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核心作用,坚持通过对话协商和平解决分歧争端’”。这更好地回答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一重大课题。其二,承认文明的多样性,不同文明相处需要和而不同,加强沟通对话,相互尊重、互学互鉴、兼收并蓄、和谐共存,推动人类文明的创造性发展。其三,尊重自然,维护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坚持走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儒学的“五常”“和谐辩证法”“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智慧,经创造性转化,可以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资源价值。21世纪的今天,人类有一个新的启蒙的重大命题,即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剧增,并没能随之提升当代人驾驭自身欲望的人文力。不断膨胀的欲望造成的现代性负面效应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构成严峻挑战。儒学的“五常”之精髓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可以为人类第三次启蒙提供人文资源价值。中国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智慧之底蕴深藏在中国传统的“和谐辩证法”的思维模式里。“和谐辩证法”指向的“和”不是通过相互独立的个体(国家、民族)的调整来取得的,而是由个人(国家、民族)在社会群体即国际关系场域的聚焦中实现的。“和谐辩证法”在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具有思想方法、思维功能价值。人类生存环境的日益恶化、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是由人类有意识的活动造成的。其次,与主客二分的宇宙论相关,问题的实质是文化危机,即对人的生存的地球环境的认识——人不仅要对自然力加以控制,还应对人类的信念加以控制。儒家“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可以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生态智慧价值。 

    

  一、“五常”的精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 

  人类第三次启蒙的人文资源价值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有一个21世纪人类新启蒙的重大命题。轴心时代是人类的第一次启蒙。在公元前200-前600年之间,先后产生一批圣哲,古希腊有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柏拉图等,中国有孔子、老子、庄子等,印度有释迦牟尼,以色列有犹太教的先知。这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第一次突破,这一批人类的精神导师即启蒙思想家把人类从野蛮、愚昧中解救出来。 

  人类的第二次启蒙是指文艺复兴之后的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使人从宗教神权中解放出来,以人的主体性、独立性取代了君权和神权,由此一步一步使人的思想得到了解放,创造力得到巨大的释放。伴随资产阶级革命和工业革命,西方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但由于人的欲望的膨胀,人陷入人为物役的现代性危机之中。眼下在全球范围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能源危机、资源短缺、网络攻击、粮食安全、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虽然原因复杂,但都与不断膨胀的人的欲望有密切的关联。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剧增并没能随之提升当代人驾驭自身欲望的人文力,不断膨胀的欲望造成的现代性的负面效应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构成了严峻挑战。 

  当今世界,人类亟待第三次启蒙。人类第三次启蒙的主题是如何解决科学技术和物质力量的增长与人的理性、道德、控制和驾驭人的不断膨胀的欲望的人文力同时提升的难题。在解答这一难题时,儒学的“五常”理念经创造性转化,可以作为人类第三次启蒙的宝贵资源和价值。“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中仁是核心,仁爱之心的最主要表述是“忠恕之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特别是恕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仅是人与人交往的行为的黄金定律,也是国与国交往的外交行为的黄金定律。这是对自己欲望的克制、限制,把他人、他国、他民族的利益和命运当作自己行为的一个坐标。不是只顾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是能恰当顾及他人、他国、他民族的欲望和利益的满足。与国家打交道的外交人员首先是生活在家庭之中,注重家庭、道德、和谐和整体利益的儒学无论出发点还是归宿点都是爱人,都是要把他人、他家、他民族、他国家的利益和需要放在自己的行为准则之中。“仁”和“义”总是联系在一起、分不开的。义的内蕴是指情义、道义和正义。义是羞耻之心,是人的良知,和康德的“绝对律令”很相似。当一个人的羞耻之心、良知被激发、呈现或开发出来,这个人就不会迷失,不会因为要满足欲望而去铤而走险,忘记了自己是理性的存在物。良知是每个人内心的定盘针,就好像内心有了一个警察、法官、检察官,时时刻刻来监督和检查自己的行为,不允许欲望的野马肆意奔跑;自己紧握住缰绳,让欲望在可控的范围中满足,让自己的行为在规范、原则和秩序中朝着正确的方向行进。当今世界的各国政要,尤其是领袖人物,更要在处理国际关系时讲求“正义”,按照联合国宪章和维护世界和平的原则行事。“礼”是制度、仪式、规范,也是一个人的气质和风度,是一个社会的风尚,在国际社会中“礼”就是国际法。国与国之间礼尚往来,遵照国际法和国际上的各种原则、规范行事,无论大小、强弱,国家之间都和睦相处、相敬如宾。“智”在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中不仅是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也是儒家君子人格的重要品质之一,智、仁、勇“三达德”智在第一位。孟子最早提出仁、义、礼、智“四德”,即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在孟子看来,礼和智在道德体系中不可或缺。“克己复礼为仁”,行为必须要遵从礼的制度和规范,行为举止要有法度,遵循礼节和各种仪式。在孟子这里,“智”是道德规范、道德品质和道德情操。孔子则把“智”“仁”“勇”三者并举,将其定位为君子之道,即所谓“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孔子所说的“智”不仅仅是指明智、聪明、智力和智商的问题,已经涉及“智慧”。智慧是以道德和仁爱作为内蕴的,能管控自己的行为,使行为有利于国家、民族、家族和他人、自身;善于洞察他人的内心,不仅“听其言”,而且“观其行”,善于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尽管孔子没有专门对“智”的内涵进行界定和诠释,实际上已经揭示了智慧的以下内蕴:“智慧是指人的认知、判断、推理、感悟、体察、冥思、悟性、直觉和想象以及控制情绪、调动意志的思维素质和情感智商的总和;智慧不仅是把反思的态度与实践的关切统一起来的理智,还是驾驭情感和平衡心理的能力;智慧不仅要把握真,还要能够把握善和美。”在笔者看来,孔子所讲的“智”与《易经》《道德经》《孙子兵法》中所讲的“智”是完全一致的,都在讲中国式的智慧。智慧“表现为对宇宙、社会和人生运行规律的一种直觉的参悟、顿悟等情感智商和辩证思维,它不像西方的理论理性,是建立在‘主客二分’的基点上,中国人的智慧是建立在‘天人合一’的基点上,是来自‘仰观天象,俯察地理’的生存实践基础上的顿悟式生活常识理性。在‘四书五经’中主要表现为道德修养上的实践理性。无论《易经》《道德经》《孙子兵法》还是《黄帝内经》、‘四书五经’都崇尚‘道’和‘德’,都属于‘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智慧,都推崇中庸之道,讲求和谐辩证法,都内涵一种包容、宽厚的精神品质。中国文化是‘道’文化,道文化区别于西方的逻各斯文化和‘神’文化,‘道’是人类文明绵延不断的过程,是一代又一代的人勘察和铺垫出的人类经验的一种诠释……韦利在他所译《论语》一书的导论中,将‘道’定义为‘某种一贯正确的统治方法’,因此,‘天下有道’意思是有一个好的治国之法或者说是‘治国有方’”。这样一种中国式的智慧是当今世界治理模式的核心理念。人类历史演化的主轴力从蒙昧时期的淳朴道德,到私有制产生后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权势和钱财,到资本主义社会的金本位,再到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本位,现在正在过渡到(从理想的状态来憧憬和向往)智慧的治理、管理和教化。倘若世界真正实现了智慧的治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就真正指向了理想的境地。“五常”中的“信”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交往的最根本的行为准则,离开了守信、诚信、信义,必然会产生矛盾、纠结,乃至冲突和战争。“五常”的道理并不深奥,它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不仅是一种道德人文理念,更重要的是一种实践德性和智慧。这种德性和智慧在中华大地上资源最为丰厚,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的,没有哪一个国家、民族在这方面的资源比我们更加丰富、厚实。在科学技术、物质财富越积越厚,人与人、国与国穷富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在现代性危机和人的贪欲日益严重和膨胀的今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越来越成为世界人民的心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五常”越来越凸显出它的第三次思想启蒙的资源价值和作用。 

    

  二、“和谐辩证法”在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中的思维功能价值今天的世界正经历经济和社会动荡,全世界都在期待新的科技和产业革命。一方面,“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另一方面,全球化摧毁了旧秩序,却未能建立起新秩序。伴随中国的发展,有人提出“中美之争是两种世界秩序之争。这一判断夸大事实、判断错误,因为中国并没有代表着一种新的世界秩序。这一误判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则可能加剧中美冲突,甚至不幸重复历史上美苏‘冷战’的‘大国政治’悲剧”。有的国家利用中国加入国际制度、规范和规则来“治理”中国,侵害中国的正当利益。菲律宾在美国和日本的直接支持下,利用中国参加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来侵犯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等。“中国政府正在尝试按照自己的规则重塑世界秩序,特别是建立新的货币与贸易体系。”我们再换一个视角来看,高新技术正在重塑未来战争,现在的世界并不太平,局部战争频仍,世界新军事革命正迈向“后信息技术时代”。霸权主义在国家利益的驱动下存在引发战争的可能性。“中国是否有意愿、战略、能力提出能得到大多数国家赞同的对现有世界秩序的改造方案?中国是否有意愿、战略和能力建设不同于现有的但又与现有的不冲突的世界秩序?”这是中国政府面临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重大挑战。笔者深信,中国的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智慧是一定能处理好当下面临的复杂国际关系中的一系列棘手问题的。中国的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的智慧之底蕴深藏在中国传统的“和谐辩证法”的思维模式里。“和谐辩证法”建立在“和合”“和而不同”“以和为贵”的理念基础之上,是中国传统文化儒、释、道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是相对于“冲突辩证法”而言的。和谐辩证法的内涵是:其一,认为世界是一个和谐的整体、和谐的历程,每一个体的生命体也是这样。其二,承认冲突差异是存在的,但是可以得到化解。“和谐辩证法”并不否认矛盾和差异的存在,但认为和谐是主旋律,矛盾和差异是和谐这个主旋律当中的支流或杂音。其三,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对偶而生,即由阴阳、上下、左右、天地、乾坤、男女、父子、夫妻、内外、文质、己人、知行、义利、仁智、礼义等组成或形成的。其四,对偶具有相对、相反、互补、互生等性质,差异皆生于对偶。其五,对偶生成了无限的生命创造力,冲突和矛盾可以在对偶关系形成的架构中得到化解。“和谐辩证法”包含着儒家“和而不同”的理念或法则,它主张万事万物本身存在多样性,多样性就不是千篇一律;反对同质化,认为不同是事物的常态,是“和而不同”的前提和基础。“和谐辩证法”主张不“同”却可以“和”,可以和谐地相辅相成、共生共长。“和”是最高的文化成就。“和”这个观念所指的是一种实现的“和”状态,不是为了减少矛盾的“相异性”的容忍,而是一种创造性的协调,呈现出来的是一种最佳状态。“和谐辩证法”就是这样一种创造性协调的思想方法或思维模式。和谐辩证法指向的“和”不是通过相互独立的个体(个人、国家、民族)的调整来取得的,而是由个体在社会群体的关系场域的聚焦中实现。个体在这里不是一个独立于行动之外的行为者,而是基于朝向未来实现和取得最和谐环境愿望的行动者。 

  今天中国的外交思维继承和弘扬了这种“和谐辩证法”的思维方法。中西方思维方式上的一个差异是,西方的传统思维方式属于冲突辩证法,其内涵是: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对立、冲突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在本体上存有真实的客观冲突;任何事物的矛盾,经过冲突,达到更高层次的存在。冲突辩证法强调敌对、憎恨、不合作之必然,忽略对立双方的互补互依。冲突辩证法后来在马克思那里用唯物辩证法加以改造,变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强调事物的运行受到三种规律的支配和运行,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强调世界是一个整体或一个系统,冲突和矛盾经过斗争愈来愈逼近理想中的完善。马克思主义分析了社会生产力一定要适应生产关系等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社会革命的必然性;社会历史的发展呈螺旋形上升的趋势,前进是必然的,这种前进就是不断朝着理想化的目标前进。唯物辩证法充满进步的光辉,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中国今天处理国际关系的智慧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中国传统“和谐辩证法”有机结合的产物。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制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就体现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表达了与任何国家友好相处的和谐愿望。我们必须看到,像美国这样的霸权主义的所谓超级大国,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确是引起世界不安定的重要因素。但也要看到,唐纳德·约翰·特朗普作为一名商人总统,在竞选时念念不忘要为美国的再次伟大努力奋斗。他上任伊始,寻找治国方略,发现美国不能缺少中国这个经济上的合作伙伴,否则,美国社会将因种族矛盾等诸多问题而让自己陷入绝境。特朗普在与中国打交道中想获得更多利益,我们的原则是要在中美双赢框架中博弈。我们“和谐辩证法”的思维模式反对过分强调事物的冲突和斗争,以及不合作之必然。“以和为贵”思想是儒家道德的实践原则,是国际政治外交中的一种软实力,表现为一种海纳百川、雍容华贵的文化气度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文化包容性。“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强调各国、各民族的价值观是可以相互包容的,正是不同的国家、民族、制度、意识形态组成了相互连接的国际社会。“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的文化观认为,个人或国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用智慧,通过了解矛盾双方的利害关系、处境、世界背景和各种制约因素,来避免战争、化解矛盾。我们认为,国家和国家、民族和民族之间存在各种矛盾及利益冲突是很正常的,关键问题是要去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和谐辩证法”相信,通过中国智慧能抚平国与国之间因摩擦而造成的“创伤”。我们认为,事物对立双方可以通过协调实现互依互补,达到某种妥协的和谐和统一,推动国际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国际关系的安定团结。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势,我们绝不运用战争的手段解决纷争,而是以一种“求同存异”的文化策略去抵抗文化霸权主义的顽固势力,并与来自他国的文化渗透、扩张和威胁做斗争,从而捍卫自身国家、民族的文化安全。“和谐辩证法”赞成“协调互利、互利合作、合作发展、发展共赢”的全球化价值观念,在无奈只得用战争的方法解决争端时,我们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世界和平。我们深信世界各国的矛盾、分歧是可以在一个和谐的框架中通过双赢、三赢或某种程度上的妥协来解决,以维持和平的格局和状态。“和谐辩证法”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话语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 

    

  三、“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宇宙观是构建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智慧价值高度发达的物质进步和人类至上理念,使得人们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日益紧张和对立:气候变暖、水和耕地等资源减少、臭氧层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植被减少、土地荒漠化、酸雨蔓延、大气和水体污染,等等,整个生态系统不断遭受破坏,处在最为严重的状态。其原因主要是人类文明在进化中过分注重物欲的最大化满足和利润的最大化扩张。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实质上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由于人类干预自然,引起自然的报复,曾造成几种文明的毁灭,当时人类并没有意识到这是由人类自己造成的。直到近代以来,人类的主流意识仍然是期望通过技术进步来解决这些问题。直至进入20世纪以来,一些先觉者才把目光投向道德领域。在传统社会,人与自然也有矛盾,但由于人仅仅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对自然生态的破坏是很有限的。到了工业社会,资本家为了资本的扩张,导致物欲的膨胀,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就越来越严重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是由人类有意识的活动造成的。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反思人类的短视(眼前、局部和个人)问题,而其实质是文化危机(科学主义、物质主义)。我们越来越认识到,对人类生态威胁最大的是人的不加限制的欲望和不受制约的权力。人不仅要对自然力加以控制,还应对人类的信念加以控制,其实是如何培植文化力的问题。 

  在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中,生态环境的正义早就被提到国际交往原则的议事日程。随着经济的繁荣,国际关系中环境保护的不正义现象突显出来,已然成为国际社会日益严重的矛盾,成为制约人类发展进步的障碍和阻力。解决国际关系中环境保护的不正义现象和世界范围内的地球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问题,需要确立公正原则、尊重国际关系原则、全球参与原则、发展权的平等原则、地区昂贵资源采用权的平等原则等。这里着重想阐发儒学精髓中的生态环境方面的宇宙观和文化观念,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理念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生态智慧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中华文明积淀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孔子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此外,‘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哲理思想,‘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的经典诗句……都蕴含着质朴睿智的自然观,至今仍给人以深刻警示和启迪。” 

  《易经》是中国文化的源头,由它生出儒家和道家两兄弟。《易经》揭示了阴阳消长、矛盾斗争推动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万事万物都是阴阳互依互动,在动态中永不停歇地运动变化,此乃宇宙自然的永恒之理。“道法自然”一般都认为是老子在《道德经》中阐发的思想,其实其源头是《易经》。《易经》的中心思想是一阴一阳之谓道;宇宙自然现象的背后是道的运行,道的运行的法则是自然。“道法自然”揭示了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包括思维运行的规律。《周易》认为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儒家认为,“天道”是阴阳,即天有春夏秋冬之变化;地道是柔刚,即“地道”有水土暖热、凉寒之变化,草木有生长、盛开、成老、衰败之变化。《文言》云:“君子先天时而动则迷;后天时而动则得主。”可见,“天道”阴阳生万物为主;地后天而动,“地道”柔刚为后得主,为副。“天道”之变化,一年一循环,有其规律,“地道”顺天,亦有其规律,故曰:“有常。” 

  “天人合一”是指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融合,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同流。乾卦九五《文言》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圣人能根据天地、自然界的变化情况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自然规律;根据日月运行的情况使自己的日常起居符合日月运行之规律;依据四季变化的周期使自己的劳作符合季节交替的规律;依据隐秘莫测玄妙的东西来预判将来行动的吉凶。先于天时行动,与天时不会违背。后于天时行动,与天时又不会违背。何况人呢?何况隐秘莫测的事情呢?宋明理学对“天人合一”的表述有“心即理”,“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王阳明说“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张载(《正蒙·乾称篇》)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包括冯友兰所说的“天地境界”,都是要求人通过实践精神锻炼达到一种“与天地参”的很高境界。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儒家还有一种宇宙情怀,人在治理生态环境上是可以有所作为的,这种作为的前提是要顺应自然,按照自然规律来改造和美化自然。人是天地所生,就要顺应自然法则,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人要效法天地,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像天地那样去创造大美和大爱,使得人间真正成为天堂一般美好。人就要遵循天道的阴阳和地道的柔刚,顺应自然规律在大地栖居。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国家领导人,都要敬畏自然,特别是拥有权力的国家领导人更要具有全球的生态智慧。“道法自然”和“天人合一”都蕴含和发展着人道,内蕴着创造美好的地球家园、为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幸福谋福利。 

编辑: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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