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下午,在广州举行的“第三届亚太谈判大会”上,中华孔子学会儒商会会长、博鳌儒商论坛理事长、中山大学黎红雷教授,发表了题为《儒家的谈判哲学》的主题演讲。
谈判的历史在中国源远流长,据《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孔子在鲁国面临外敌入侵生死存亡之际,派出自己的大弟子子贡担任谈判代表游说各国。子贡展现了自己“利口巧辞”的特长,纵横捭阖,折冲樽俎,体现出高超的谈判技巧,而被后人所津津乐道,甚至还被认为是战国时期纵横家的先驱。而在黎教授看来,纵横家与儒家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只是利益驱动而后者则具有仁爱精神。什么是“仁”?子贡的理解是“博施于民而能济众”,孔子更将其普适化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引申到谈判场合中,那就是:自己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要尊重对方的利益;自己要过得好,也要让对方过得好。这种“共赢”的理念应该是谈判的最终目的;而“共赢”的基础则是儒家的“和谐”哲学。
黎红雷教授认为,儒家的和谐哲学在谈判中的价值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和为贵”:营造谈判的氛围。根据荀子“和则一,一则多力”的观点,人与人的关系得到协调,大家就能够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力量就可以得到增强。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一个著名的命题:“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谈判就是使各方结成某种共同体,得到在此之前无法获得的结果,从而使各自的资源得到汇集和放大。第二,“和而不同”:坚持谈判的原则。在儒家看来,“和而不同”应该成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原则。谈判对手之间的理想状态是和谐而不是趋同。谈判各方一定要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既实心实意沟通协调,又不盲目附和对方的意见,做到“和而不同”。第三,“仇必和解”:实现谈判的目的。从运动变化的角度看,谈判的各方相互对立、相互斗争。但是归根到底,它们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始终对抗的道理。因此,谈判各方的对立与斗争,最终必然以“和谐”的方式来解决。这种思维方式,可以称之为“和谐的辩证法”。
在演讲的最后,黎红雷教授还从儒家和谐哲学的角度谈到了自己对中美贸易战前景的看法,指出:“人间正道是沧桑,回归和谐是王道”,站在世界潮流的大势看,贸易战最终必然回归正轨。儒家的和谐哲学必将在往后的贸易谈判中越来越显现其价值,并为全世界所接受,从而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