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论”第十讲:儒家与古代中国的国家
来源:尼山世界儒学中心联合研究生院 作者: 日期:2024-06-112024年5月16日,由尼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联合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联合主办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研究生共同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论”第十讲在中国人民大学公教一楼1102教室顺利举行。本场讲座由复旦大学上海儒学院理事长谢遐龄教授主讲,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李晓璇老师主持,主题是“儒家与古代中国的国家”。
讲座伊始,李晓璇老师介绍了谢遐龄教授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谢遐龄教授是从事中西方哲学、社会学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著名学者,发表《文化:走向超逻辑的研究》《中国社会是伦理社会》《康德对本体论的扬弃》《文化:走向超逻辑的研究》等多部专著,独特的研究视角和深刻的研究内容极具启发性。
谢遐龄教授梳理了“国家宗教”的概念。古代中国的国家宗教形成自夏商周并延续至清朝末年,具备严密的制度和稳定传承的宗教形态,蕴含以“天”、“祖宗”为核心的崇拜体系。国家宗教与国家的政治礼制合为一体,其组织形态是政教一体的国家。谢遐龄教授从国家的宗教性角度解读杨庆堃《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一书,围绕“功能视角:杨庆堃的‘弥漫性宗教’学说”“‘弥漫性宗教’学说导向国家宗教之理解”“国家宗教的教主——天子”“国家宗教的崇拜对象:天”“国家宗教与社会组织”“杨庆堃‘原始宗教’一词释义”等部分展开讲座,确证古代中国有国家宗教存在。
第一部分,谢遐龄教授介绍了杨庆堃的“弥漫性宗教”学说。他采用功能视角,从儒家与国家的关系入手,借乔基姆、邓巴·摩迪、任继愈等学者关于儒家与儒教之分疏,引申出了“弥漫性宗教”的概念。“弥漫性”意味着缺少组织结构,宗教因素在中国人民的社会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主流宗教的存在形态并不显著,通过依附于社会结构发挥功能,使得国民生而为教民。因此中国社会呈现出以主流宗教为代表的弥漫性宗教的主导,与以佛、道二教为代表的制度性宗教的弱势相纠集的态势。
第二部分,谢遐龄教授将“弥漫性宗教”导向国家宗教。封建朝廷受到与宗教教义、神话和超自然信仰交织在一起的价值支撑,无法完全独立于宗教体系之外。《周礼》刻画出了国家机器政、教合一的管理图景,该一体性的结构即为国家宗教。由此明确,整合宗法组织的官僚体系,就是古代中国国家宗教的组织体系,国家即教会。
第三部分,谢遐龄教授讲述了国家宗教的教主问题,国家元首即宗教元首。以《尚书》为依据,天子作为天之子,是宗教职位,最重要的宗教实践是祭天活动,以彰显其在国家宗教中的教主位置,是天人之间的唯一中介。而作为国家宗教组织体系的官僚体系与鬼神的组织体系相互交织,可与天子一道对自身等级之下的众神进行敕封或奖惩。
第四部分,谢遐龄教授强调了“天”在国家宗教崇拜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天”与“天命”被历朝政权和普通民众广泛承认,是古代中国国家宗教的最高信仰,对中国政治生活产生了相当的宗教影响。比如“神道设教”,即昭示天道运行使圣人感悟之设教。人们对于诸神或许常存实用理性的利用态度,但对“天”与“天命”则是纯然敬畏的。
第五部分,谢遐龄教授对国家宗教对社会组织的渗透与整合作详细讨论。国家宗教通过官方祭祀表征对道德秩序与自然力量的控制,显示其经济宗教的功能,能够整合行业组织与民间信仰。国家宗教也渗透于秘密会社,“歃血”“拜天地”等仪式使得人们建立起拟血缘关系,并引入崇拜对象,以浓厚的宗教氛围强化内部约束。而佛教、道教等制度性宗教(也称“自愿性宗教”)则屈从于国家宗教。
最后,谢遐龄教授辨析了《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中“原始宗教”的概念。杨庆堃所勾画的“原始宗教”符合“弥漫性宗教”的描述:原生于古代传统,没有创始人和明确的组织形态,人们自出生起便自然接受该天命信仰。即“原始宗教”就是国家宗教。而制度性宗教在传统中国的三种存在方式包括:原始宗教的组成部分、诸如佛教与道教的普世救赎性宗教、脱胎于原始宗教的次生宗教,均区别于“原始宗教”。
讲座结束后,李晓璇老师向谢遐龄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并做了简要的总结。在接下来的互动环节中,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谢遐龄教授做出了详细解答。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关坤
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