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论”第三讲“《老子》的政治智慧”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作者:方显 金瑜萌 汪刚迪 日期:2023-05-06

  3月9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论”系列讲座课程第三讲“《老子》的政治智慧”在中国人民大学立德楼603教室顺利举行。本场讲座由北京大学中国哲学暨文化研究所所长、哲学系教授李中华先生主讲,由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罗安宪教授主持,采取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通过腾讯会议、B站同步直播。

北京大学中国哲学暨文化研究所所长、哲学系教授李中华先生主讲

  在本次讲座,李中华教授基于《老子》文本,依照《淮南子》中的定义,向同学们系统阐述了老子的“无为”思想。李教授首先指出《老子》五千言涉及的内容极其多,包含道、无为、养生、贵柔论、知识论,甚至国际关系和军事等等思想。老子著书立说,主要是基于“无为”思想来阐发的。“无为”是老子政治哲学的精髓,体现了老子政治哲学从其所处时代出发,目的在于入世,体现其关心社会和政治的指向。至于“无为”与老子的“道”“自然”三个核心概念的关系,李教授认为三者是三位一体的。“无为”这一哲学概念既是老子创造的,也在《老子》中与“道”和“自然”相联系并构成系统,而“无为而无不为”则是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

  从数量上看,《老子》直接提到“无为”概念的文本有十几章,超过半数的章节间接讲到“无为”,其中,第37章、第57章的内容是核心。《老子》中体现天道就是“无为”,自然宇宙按照本来的样子运行,人道则效法天道,所以人也应该无为。反对人为的干扰和破坏,是“无为”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的压制和暴政。而就“无为”的内容而言,特别强调无事。治理国家的人,要经常以不骚扰人民为治国之本。“有为”与“无为”在《老子》中是相对概念,提倡“无为”是针对统治者的“有为”而发。实际上老子的主要言说对象是圣人,即统治者,而百姓和统治者关系正是“无为而无不为”。

北京大学中国哲学暨文化研究所所长、哲学系教授李中华先生主讲

  进而,李教授从人们对老子的误读来解释应该如何理解“无为”。虽然《道德经》中没有对“有为”“无为”直接给出定义,但是,按照朱子或者现在很多人的看法,将“无为”简单理解为消极的不做事,也并不可取。李教授认为《淮南子·原道训》和《淮南子·修务》中的“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说也”与“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在正术”两句话基本符合老子的本意。从认识角度讲,老子无为的原理,也对统治者的操守提出了要求。《老子》第37章讲“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其实寓于道之中。

  最后李教授给出自己的定义:“知常而为”才是“无为”,“无为”与常、与“无不为”以及“道法自然”的关系最终落在“知常而为”。老子的无为符合认识论:“无为”是“为”的原则和方法,是为了更好的“为”而提出的。正如《国语·郑语》所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表面上儒道两家相反,但其实互为补充。

  李中华教授的讲座学贯中西,对中西方文化的优势都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场同学们抱以热烈的掌声!在提问环节,李教授对“儒家和道家是否在心性上殊途同归”“应如何理解《老子》57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三句的关系、“中西方哲学中的人性论异同”“如何理解冯友兰先生所说的道家是‘负的方法、减的方法’”等提问一一进行深入解答。罗安宪教授对李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诚挚感谢,并做简要总结。讲座在线上线下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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