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性恶》篇的一点说明
本文讨论荀子人性观在儒家思想史上的地位,是把《性恶》放在一边,探讨荀子本来人性观的内涵和在思想史上的意义。这样做的原因是确定《性恶》在荀学中是晚出的偏门,不代表荀学本来观点。相关论证已有另文发表。
荀学本来人性观与“性恶”说没有关系,但是《性恶》的学说是怎么回事,本文没有处理。按理说,研究儒家思想史上对情欲态度的变化,从认为情欲是危险之源,戒惧情欲;到认为情欲是礼义政教的正当基础,去除对情欲的内向戒惧。这样的思想脉络梳理,不应置《性恶》篇于不问。因为该篇毕竟是惟一宣称情欲为“恶”的儒家文献。为什么不处理这篇文献呢?两个原因:一是去处“性恶”说的遮蔽,研究荀子人性观本来的内涵与意义,本身是一个独立的论题。第二点更重要,需要专门说一下。
《性恶》篇晚出,这篇文字是不是荀子本人所作姑且不论,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篇文字是为与孟子“性善”说相争而作。[1]这一点自汉代以后,直到现代学术界,已经无数人提到。但是为相争而作意味着什么,从中可以看出这篇文字的何种特点,人们很少说到。我的理解是,这篇为“争胜”而作的文字,根本不是出自人性的真见解,目的是为了“立说”。《性恶》作者没有对“性恶”的真洞察,实际上认为人愿意向善,只是为了成一家之说,硬把荀学的人性情欲说(没有天然的善),夸张为“性恶论”。这决定了该篇文献在有关情欲问题的儒学思想史上不值得重视,因为缺乏真见解。没有真见解而“立说”以博名声,我们在现代学界看到太多。古人没有这样普遍不堪,但出现类似情况也不奇怪。当然《性恶》也有自己的论述和主张,其观念也有思想史的脉络渊源,需要梳理,但与本文主题关系不大,可以先不理会。
《性恶》没有对性恶的真认识,作者其实相信人内心愿意向善,“性恶论”只是为“立说”博名,这不是学界共识,是笔者的看法,这一问题需要论证。《性恶》论说的思想史源流,也需梳理。这是另一个问题,留待专文讨论。
[1] 即使荀子本人作,也有可能不是为人性探讨,只是为争胜。郭沫若研究荀子时就曾经这样判断。他说:“大抵荀子这位大师与孟子一样,颇有些霸气。他急于想成立一家言,故每每标新立异,而很有些地方出于勉强。他这性恶说便是有意地和孟子的性善说对立的。”《十批判书·荀子的批判》,北京:科学出版社,1956年,第194页。但笔者倾向于认为不是荀子本人作,是其后学为争荀学影响而作。相关讨论见拙文《荀子人性观非性恶说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