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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爱”观念

2018-08-15 15:43:00  作者:孙书文  来源:中国孔子网

  “仁”是儒家学说最为核心的关键词,有人称其儒家学说基石的基石。儒家经典《论语》共两万多字,“仁”字出现了109次。可见,当时的孔子是满口“仁”字。颜回、子由等弟子,多次向老师问“仁”。

  仁爱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核心理念。孔子说:“富和贵是人们所期待的,不通过正当的途径,即便有了富贵,也不能安处;贫和贱是人们嫌弃的,不通过正当的途径,即便处于贫贱之中,也不自我嫌弃。君子离开了仁,怎么能成就名声呢?君子任何时候都不违背仁德,匆忙急迫中必定如此,颠沛流离时必必定如此。”所以,“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他的学生曾子也说:有道德的人要以实行仁为己任,直到死才可以罢休。仁爱,是孔子一生努力达到的最佳的生态状态,无时无刻不在心里面。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爱离我们远吗?我想要仁爱的时候,念头一动,斯仁至矣,仁爱就来到我的心中,我的生命就被仁爱充满了。

  儒家的仁爱观念是中华传统仁爱观念的主流,这种仁爱观讲求爱人有差等,由近及远,向外辐射,以爱家人为基本,辐射到爱他人,再辐射到爱天地万物。“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层层扩展,最终达至“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博学而笃志,切问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子罕)

  仁爱的第一义,是要爱自己的家人。这其中首要的,又是爱自己的父母,即孝。孔子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基于人的自然情感,中华传统给予“孝”以极高的地位,也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孝”道。“上孝养志,其次养色,其次养体。”(西汉·桓宽《盐铁论·孝养》)这就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孝”:赡养父母,尊敬父母,实现父母的志向。养,满足父母的物质需求,这是最基本的孝道,是第一个层次的“孝”。自西周时代起,古代的法律就把不孝定为重罪,当前的《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也是继承了这种传统。《孟子·离娄下》列为“不孝者五”,其中便有懒惰、赌博酗酒、贪财只顾自己的妻儿而不顾父母之养育。敬,是孝的第二个层次。子游向老师孔子问孝,孔子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孝,要尊敬父母,就要满足父母的精神需求。子女在尽孝时难在要经常和言悦色。孔子在回答子夏孝之问时,便说“色难”。春秋时代楚国的老莱子,非常孝顺,年过七十,依然想尽办法逗父母高兴。在父亲过生日时,他挑了一件五彩斑斓的衣服,装成婴儿的样子,又蹦又跳,使得父母嬉笑不止。这正应了孟子的话:“仁孝之人终身仰慕父母。”孝的第三个层次在于实现父母的合理的志向,这其中包括,立身行事不要辱没父母,如孔子教育曾子时所说:“不辱其身,不羞其亲,可谓孝矣。”

  仁爱的第二义是要爱与自己没有血亲关系的他人,即“泛爱众而亲仁”,如何做到?一是如孟子所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像爱自己的家人一样爱他人。二是讲求“恕”之道,即“已所不欲,勿施与人”(《论语·卫灵公》)。讲求仁爱者,自己要立身的同时又要使他人立身,自己要通达同时又使他人通达;能从当下的生活中推己及人,这就可以称为地践行仁的方法了。(“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

  仁爱的第三义,是要爱天地万物。北宋时代的大儒张载是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他提出的“民胞物与”的观念影响深远。他在《西铭》中写道:“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意思是万民是我的同胞,万物是我的同类。季羡林《在对21世纪人文科学建设的几点意见》一文中提到张载的“民胞物与”时,认为“民”决不局限于中国人民,它是包括全世界所有的人的,而“物”也包括天地间所有的动物和植物;而最为重要的是,在张载那里,人与万物之间是一种平等、和谐的“伙伴关系”,而不是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的关系。爱必兼爱,成不独成”。这种观念由来已久。如《逸周书》上说:“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春天树木刚刚复苏,不可加诸斧斤。什么时候砍伐呢?《周礼》上说:“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读《论语》,可以看到孔子对自然万物充满了怜悯之心,“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去钓鱼,而不是用大渔网打鱼;只射飞鸟,而不射歇宿的鸟。打猎捕鱼,都要适可而止,满足了自己的基本需要即可,不要竭泽而渔,贪得无厌。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爱” 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高远深阔,但又平实切行。这恰恰是源于有差等的爱,由亲情之爱上升到人类之爱,再扩展到对万物之爱。胡适说孔门讲的“爱人”重在“推恩足以保四海”的“推”字。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牟宗三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中这样写道:“博爱是从上帝而来!孔子的仁!则从自己的生命而来……正因为向外推扩,才出现远近亲疏的层次观,由家庭内的父母兄弟,推至家庭外的亲戚朋友,以至无生命的一瓦一石!由亲及疏的层次井然不乱,依顺人情而不须矫饰。”由此可见,由亲亲之爱层层向外推扩达到“泛爱众”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因为“孝”与“泛爱众”本质上都是“爱人”,但由于人首先是一种情感动物,情感的发展必须具有自己的依托和过程,因此二者又具有差异性,也即是“爱有差等”,表现为从家庭到家族,再到国家,最后涵盖“天下”,层层外推的“爱”的同心圆的不断推展。

  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既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一种高超的生存智慧。现代社会、国家、个人的发展,必须以“爱人”“成己成人成物”为前提与目的。“仁爱”是“和谐”“公正”“敬业”“友善”等价值观的发祥地。仁爱观念促进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利于推进世界和平,有利于良性生态环境的建构。

  同时,中华传统的仁爱也面面临现代转化、创新发展,应把现代科学观念、现代法治观念融入仁爱之中。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以宽容的仁爱之方对待万物,天地和谐,这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报偿。现代艺术家丰子恺曾有这样的隽永妙语:“你若爱,生活哪里都可爱。你若恨,生活哪里都可恨。你若感恩,处处可感恩。你若成长,事事可成长。不是世界选择了你,是你选择了这个世界。”新浴过后,坐在那儿吹风、喝茶,“人散后,一钩新月天如水”,这是一方惠风和畅、天朗气清的世界。1997年,世界各国的宗教领袖在美国芝加哥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孔子的提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重要的理论依据:“这个原则是有数千年历史的宗教和伦理的传统所寻获并持守的”,“这个终极的、绝对的标准,适用于人生各个范畴,家庭和社会,种族、国家和宗教”。人类的远大前程,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中所主张的爱己爱人的“仁爱”之中。

 

编辑:张晓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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