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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乐教化与人伦秩序刍议

2020-09-18 09:35:00  作者:宋立林  来源:孔子研究院

  我曾经写过一篇小文章《转型期中国的礼乐文化重建问题》,提交第六届世界儒学大会。我个人认为,重新的制礼作乐,应该成为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传统上,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礼乐重建的问题。孔子、孟子、荀子做这样的努力,到了汉代有一套这样的制度规范。到了宋儒又开始做这样的规范的努力。其实到今天,现代的新儒家没有做这种工作,我想我们当代大陆的新儒学应该朝这个方向去努力。这不仅是儒家自身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我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社会的需求。礼乐问题,人伦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儒学在今天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最近姜义华先生发表了《让儒学回归人文化成》(《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4期),他提出“让儒学回归人文化成”的命题:“儒学的最大功效可能就是通过制礼作乐,推动社会的自我治理,包括社会各不同族群、社会全体成员的自我治理。”笔者对此非常认同。

  众所周知,儒学是一个从个体一直上升到天道的纵贯的体系,个体的生存、家庭的建立、社会的和谐、国家的治理、天人的和顺、心灵的安顿,等等,无所不包。她是一整套的文明体系,绝对不仅仅是某一个学科、领域所能涵括的。所以,儒学的建构绝对不仅仅是一种义理的建构,哲学的建构,它也包含了政治秩序的探讨,包含了社会秩序的建构。在这个过程之中,我想礼乐文明可以打通从个体到家庭、社会、国家到宇宙之间的一种关联。礼乐文明当然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一种特征。钱宾四先生也讲过:“中国思想的核心就是礼。”柳诒徵先生也讲过:“礼者,吾国数千年全史之核心也。”可以说,中国历史文化最重要的最核心的东西就是礼,这个当然是广义的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社会而言,礼代表秩序;就个人而言,礼代表教养;就人际而言,礼代表尊重;就心灵而言,礼还蕴含着信仰。礼的根本精神在于“敬”,表达了人们对和谐秩序的渴望,对高贵素养的追求,对终极价值的敬畏。 

  礼乐文明在中国源远流长,有两个人物非常关键,一个是周公,周公作为古代的圣王之一,他可以说代表了儒学的非常重要的“内圣外王”的理想状态。所以,孔子经常“梦周公”。到了孔子,他有德而无位,虽然在积极地寻求现实的救治之道,希冀挽狂澜于既倒,但是他更多的是对传统的一种创造性的转化,一种创新性的阐发。孔子继承并发展了周公开创的礼乐文明。礼乐不光具有修身的功能,而且具有社会和政治的功能,开启了我们中国二千多年的礼乐教化传统。就个体、社会而言,孔子曾经提到了礼教和乐教。我们知道,今天在传统文化复兴的过程中,很多人一提到礼教还是皱着眉头,还是非常排斥。实际上什么是礼教呢?孔子讲过,在《礼记·经解》和《孔子家语·问玉》都讲过这个话。孔子谈到六经之教,说:“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他认为《诗》《书》《礼》《乐》《易》《春秋》每部经书都有自己的教化功能和效果,“其为人也”如何如何,其中提到乐教是“广博易良”,礼教是“恭俭庄敬”。所以这种教化的结果一定展现在人的这种气质上,他会变化气质。一个人如果“广博易良”,那是乐教的结果。而“恭俭庄敬”,那是礼教的结果。

  《周易·贲卦》的“彖辞”说,“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礼文化在传统社会的主要作用就是“人文化成”,也即是说,礼的功能在于“成人”。

  孔子的“仁学”就是“人学”,可用“成人之学”来概括。用今天的话说,“成人”就是使人成为人、成就人。“使人成为人”,就是让人摆脱动物性、野蛮性,而成为一个文明人;“成就人”,是说在“成为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人格,达到君子乃至圣贤的境界。

  如何才能使人成为人,进而成就人的理想人格呢?这需要通过礼的教化,使人懂得礼义。近代学者谢幼伟先生说:“孔孟教人,亦首重礼。一切莫不以礼为根据,盖以礼为天理之节文,所以成德之准。”在儒家看来,“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在传统社会,礼的形式繁多复杂,每种礼仪背后都有礼义,表达不同的含义。但总括而言,所有礼仪背后的礼义,无外乎“秩序”与“尊重”二端。当礼使人懂得尊重他人,使社会拥有良好秩序时,礼就发挥了成人的功能。

  如果一个人不知礼守礼,就违逆了主流价值,很难在社会上立足。礼教和乐教在孔子这里,是统一起来的。孔子对一个人的培养的过程,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在这样一个完善的过程中,礼教、乐教各有功能。礼相对来说是一种外在的约束,由外到内,对意志的磨炼,从而体现为自我行为的规范。而乐恰恰是对礼的一种弥补。所谓“礼别异,乐合同”,礼具有一种区别的作用,区别过分了以后,那么就会形成一种隔阂,一种断裂。乐是用来弥缝弥补,用它来陶冶性情、完善人格。所以,孔子讲“成于乐”,这是一个从个体修身到社会和谐的非常重要的路径。梁漱溟先生讲,“大兴礼乐教化,从人们性情根本处入手,陶养涵育一片天机活泼而和乐恬谧的心理”。历史上,每一次儒家对社会的这种复兴行动,一定是从礼乐入手的,尤其是到了宋明,做的应该是比较成功的。在五代那么乱糟糟的、整个社会人心败坏到一种极致的情况下,收拾人心靠什么?靠礼乐,所以它是内外兼修,达到了这么一种和谐的效果。

  今天的礼乐重建,我想已经到了提上日程的时候,孔子当年之所以要提倡礼乐,是因为礼坏乐崩。宋儒提倡礼乐,当然也是礼坏乐崩。我想今天更是中国历史上礼坏乐崩最严重的一个时刻。近代以来对传统的一种破坏,从家庭一直到礼乐,可能是史无前例的。

  礼,大体上包含了四个层面,最核心的就是礼义,礼的精神、礼的内涵,那么,展现出来的就是礼仪,这是我们日常生活和社会生活当中经常遇到的。再一个就是礼制,这个可以上升到国家典章制度的层面,到民间就是礼俗。礼化民成俗,俗再提升为礼,它是一个交互转化的过程。

  其实,儒家的礼乐重建,从来都是秉承儒家本身的一种原则,即“因革损益”的原则。它要去继承,它要有革新、有增加、有减少,但不是推倒重来。任何推倒重来尝试最终一定是失败的。尽管我们说近代的这种变革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变化是过去几千年没有过的,但是它毕竟还是人的社会,还是中国人的社会,所以中国文化当中礼乐的传统还可以有很大的应用空间。

  因革损益的原则,即礼乐重建要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同时还有适中原则。中国太大,各地的礼乐它有不同的表现,虽然有总的精神,但是各个地域有各种不同的表现。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因地制宜,南方、北方显然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怎么去恢复它?我想不要依照这个一刀切的原则,那样肯定是不行的。还有因时的原则,传统礼乐在今天的时代如何和现代生活挂搭起来,或者说完美地结合起来,是需要我们去慎重思考的。我们一般都主张礼要顺应、因应现代社会。繁文缛节肯定行不通。所以,我们的礼越来越简化,但似乎也越来越没有味道,大家也就越来越不拿礼当回事了。所以,许石林先生就提出了一个看法:从近代以来礼乐的逐渐简化,大家认为是现代生活的需要,但是恰恰使得礼本身所具有的那种庄严性、神圣性慢慢被消减掉,礼的繁复恰恰证明了礼本身所包含的那种神圣性和庄严性,唯如此才有一种敬畏感。所以,礼本身不是为了行什么样的一个礼节,而是培养人的一种敬畏感,这替代了宗教的一些功能。所以,因时制宜,是不是一定是礼的简化,需要慎重考量。所以,要有适中的原则。

  第二个原则,礼乐绝对不仅仅是理论上的一种演说,一定要进入生活,进入不了生活的礼乐,一定就是虚幻的、僵死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东西。礼要和我们的生活密切关联起来,所以,我现在讲制定新的礼乐,包括从礼仪入手,从家庭礼仪入手,要对生活发挥作用。礼还要引领生活,我们的礼乐、我们的文化不应该迎合世俗的,而应该对此有所提澌、有所提升、有所改造,还要引领,要向上走。这是我讲的第一个问题——礼乐重建的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人伦秩序。我想人伦也是礼乐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中国整个的社会秩序的建构在过去基本上就是人伦秩序。就像我们说的三纲五伦的关系,当然,三纲在近代以来备受诟病,几乎是被彻底否定了。但是,我想恐怕也不能那么简单地看三纲的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对于这个中国人的人伦秩序,费孝通先生有一个著名的判断叫“差序格局”,这已经成为理解中国文化最经典的一种表述。虽然我接受这种差序格局的说法,但是我在读《乡土中国》的时候,费先生对于中国文化的判断我是不能全然接受的。比如,他说中国人的这种人际网络的差序格局,这种礼乐的伦理的秩序,是一种自我主义,它导致了自私。它和西方的那种团体格局是不一样的,团体格局是一个平等的,是一个契约的,是一种凝聚力。儒家的差序格局仅仅代表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也是需要抛弃的。费先生的影响太大了,今天有必要对他这种理论进行一个反思。另外一个说法就是说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礼乐、人伦可以发挥作用,今天是一个市场社会,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因此礼乐也就失去了“市场”。那么我想这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秋风先生最近多次提到“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这个问题,他指出孔门、儒家就是在陌生人团体当中建构起来的,所以儒家就是要教会人们如何训练一种成群的技艺,这是儒家非常擅长的一个东西。

  关于人伦重建,当然传统的五伦到了今天这个大变革的时代,已经需要变革了。现代哲学家贺麟先生指出:“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它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在中国,每个人生来就处于一种人伦关系之中。注重伦常是中国文化别于西方文化的一大特色。

  近代西方人将人视为原子式个体,而权利、自由、平等诸种理念皆由此起。但是中国文化则从另一个角度看待人。儒家乃至整个中国文化,是以一种社会网络的视角来看待人的。这一点反倒接近于马克思所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种社会网络的视角,就是人伦的观念。伦有辈分、类分、条理、次序之义。人伦即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古代,这种人伦关系主要有几种,称为五伦、六纪。所谓五伦,是指父子(父母与子女)、夫妇、兄弟(兄弟姊妹)、君臣、朋友。前三者是家庭(或者家族)内部的主要伦理关系,后二者则是家庭之外的社会伦理关系。“五伦”观念可以上溯到孔子,《中庸》引孔子的话说:“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这已将君臣、父子、夫妇、昆弟(兄弟)、朋友等五伦完整地提了出来,但还没有赋予其“理”以形成伦理观念。在《礼记·礼运》引用的孔子话中出现“十义”的说法:“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其中没有朋友而有长幼,但精神一致。到了孟子就有了明确表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至此五伦之理得以形成。尽管人们对排列次序有不同看法,但五伦确然成为中国人共同认可的伦理规范,不过“五伦”这个概念还没有出现。儒家原典中没有“五伦”一词。有学者认为,“五伦”是一个俗语,大约起源于宋代儒者以俗语说经的时期。所谓“六纪”出自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三纲六纪》。六纪是六种人伦关系,其中“兄弟”和“朋友”见于五伦,其他则是五伦之外较为重要的人际关系。史学大师陈寅恪先生在《王观堂先生挽词并序》中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犹希腊柏拉图之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

  在陈先生看来,人伦关系在中国文化中最具根本意义。三纲六纪就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关系。所谓三纲六纪来自《白虎通》,其中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对于伦理的遵守,实际上就是对“理”——一种抽象理想的遵守。其实孔子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的就是这样的意思。这二组四方人伦关系,前字是指各自的伦理角色,后字则是该伦理角色应遵守之理。也就是说,君有君之理,臣遵臣之理,父尽父之理,子守子之理。

  五伦、六纪比较系统地概括了传统中国社会的人伦关系。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复杂化,人际关系日益繁杂,人们提出关于当代新型伦理的思考,有新“六伦”“九伦”等提法。有人提出来了新五伦,把“君臣”换成了“同事”、“同学”关系。有人换成了这种干群关系,当然还有何怀宏提出了新的五常伦:“天人和,族群宁,群己公,人我正,亲友睦”,那么就是打破了过去的那种格局。在台湾,李国鼎和郭齐勇等先生在五伦基础上加了一个“群己”这一伦,即个体和集体的这种关系。郭齐勇老师的提法是:“父(母)子(女)有仁亲,夫妻有爱敬,兄弟(姊妹)有情义,朋友有诚信,同事有礼智,群己有忠恕。”其中把君臣换成同事。姜广辉先生提出九伦:“父子有亲,上下有义,夫妇有情,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群我有仁,人天有报,网际有智,邦交有礼。”那么这些当然是很有意义的尝试。这些表述,体现了学者们在思考人伦方面的努力,富有一定启发和建设性意义,有助于当下新型伦理关系的建构和完善。但是,我想无论如何,五伦关系是最基础的。

  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治理国家,最经济实惠的莫优于礼治了。历史上所形成的“礼序”,恰是德治的外在表现,而德则是礼的内核。如果说礼代表了一种相对柔性的他律的话,那么法更多体现为刚性他律。

  钱穆先生如此评论道:“礼是导人走向自由的,而法则是束缚限制人的行为的。礼是一种社会性的,而法则是一种政治性的。礼是由社会上推之于政府的,而法则是由政府而下行之于社会的。无论如何,礼必然承认有对方,而且其对对方又多少必有一些敬意的。法则只论法,不论人。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哪曾来考虑到被罚者?因此礼是私人相互间事,而法则是用来统治群众的。礼治精神须寄放在社会各个人身上,保留着各个人之平等与自由,而趋向于一种松弛散漫的局面。法治精神则要寄放在国家政府,以权力为中心,而削弱限制各个人之自由,而趋向于一种强力的制裁的。”

  在钱先生看来,礼常是软性的,而法则常是硬性的。“法的重要性,在保护人之权利。而礼之重要性,则在导达人之情感。权利是物质上的,而情感则是性灵上的。人类相处,不能保卫其各自物质上之权利,固是可忧,然而不能导达其相互间之情感到一恰好的地位,尤属可悲。权利是对峙的,而情感则是交流的。惟其是对峙的,所以可保卫,也可夺取。惟其是交流的,所以当导达,又当融通。”

  确实,礼不是君王随意制定的,而是来自传统与习俗,来自对人情常理的承认,来自圣贤对自然法则的发现。正如南宋理学家真德秀所说:“夫法令之必本人情,犹政事之必因风俗也。”良好政治的运作,需要依靠美俗礼治。今天,我们的现代国家治理,需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统一,那么,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继承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今天的社会重建的过程之中,儒家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在“法治”这方面,显然我们要学习现代的法治,这是现代社会必须的东西。但是,礼治是不是就应该退出舞台?现代社会的礼治有无可能?这是我们这些年开始在反思的问题。有学者提出了一个“礼治社区”的问题,我想这恰恰是一个今天可以实践、操作、探索的过程。儒家一直强调礼和法并不冲突,我们今天有多人就是老是非此即彼的思维,要么这个好,要么那个好。我想,中国文化本身有一种综合的智慧,我们今天实在太缺乏了。法治固然好,那么法治是不是一定要、一定能够取代礼治?我觉得是不可以的。礼治和法治各有各的领域,不拿彼此取代。法治有礼治解决不了的问题,那礼治也有法治解决不了的问题。

  所以,现代礼治还需要重建。儒家对家庭和社会、政治有一个分别,那就是门内和门外的问题。我想今天能在讲法治、讲人权的过程之中,无非在强调一种自己与他者、群体的关系问题,包括政治关系的问题。人权固然重要,毫无疑问它需要法律来保护。但是,社会秩序的建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除了权利之外,还需要情感。我想,人权与人情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法治与礼治对于一个社会而言也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怎么去建这个礼治社会?我的看法就是,第一,要从最小的地方开始,要从社区从家庭开始。因为我们今天的家族没有了,我们的家庭是核心性小家庭。今天,把社区作为一个可以操作的、进行实验的基本单元,是没有问题的。那么在社区当中,我们的礼乐重建也不能全部一下子就搬过来,最好从生活礼仪开始。而生活礼仪当然就是从我们的家庭开始。在中国当下,我想中国人还不如西方人重视家庭。西方人有自己的家庭生活,而中国人呢?有人开玩笑,说每个人都在买房子,买了房子但是没有家。有房而无家!确实,今天很多中国人把家就当成旅馆,就睡个觉,没有别的功能。这是一个对中国文化最大的创伤。所以,重新构建家庭生活,让人有一种“生活感”是非常重要的。第二,构建家庭当中的神圣空间,确实是今天特别需要的。因为只有具有了神圣感,家对人本身来说才有一种庄严。讲家教也好,讲人伦秩序的建构也好,就有了可能。礼乐在今天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它既讲有别,又讲和合。不要担心它会造成对人的一种自我压制,因为它还有乐来调整。那么礼和乐是干什么呢?归根结底培养的是人的两种情感——其一是爱,其二是敬,这是人走向社会,在社会沟通当中不可或缺的。孔子当年曾经说过:“立爱自亲始,立敬自长始,”前者就是孝,后者就是悌,所以有子讲:“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仁是什么?仁爱的仁,一定是关乎大群的、社会的。它勾连着自我与群体。人走向社会,更好地与社会相处,需要爱与敬的培养。这种培养,最佳的方案便是在家庭当中,通过亲子关系、亲情的呵护,通过家教、家风的构建来实现。

  这种礼乐的构建从家庭重新开始,是构建一个和谐的、温馨的人间社会的起点,也是最扎实的基础。所以,我非常同意秋风先生的观点,就是说家在我们中国人社会当中的核心地位。但是,恰恰今天的中国人,最忽视的就是家,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应该做一做工作。

  梁漱溟先生曾给文化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文化就是生活的样法。不同的文明体有不同的文化。如果说希伯来人和印度人的生活样法是宗教型的,古希腊人的生活样法是哲思型的,古罗马人的生活是法律型的,那么中国人的生活样法是道德实践型的,其表现就是强调“德治礼序”。因此,一个现代的中国,不仅要广泛吸收世界的一切文明成果,而且更应该继承和弘扬自身的优秀传统。我们深知,只有扎根于礼乐文化的沃土,才能培育文质彬彬的现代国民,塑造文明友善的公序良俗,培育积极健康的人伦道德,展现中华文化的魅力与生命力,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使中国真正成为受世界人民敬重的“礼义之邦”。

  来源:《第八届世界儒学大会青年博士论坛》

  作者:宋立林,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曲阜师范大学教授 

编辑:赵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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