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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洪涛:我们如何在这个世上自处?

2019-03-25 13:45:00  作者:  来源:中国孔子网

  编者按:维持合理的不公平也是天的公平之一。作为人又如何在这个世上自处?天地人息息相通,人有时候不得不去用一颗宽容而大度的心来看待这个世界,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否则,天不清地不宁。再换句话说,人作为人这个物种,何其幸又何其不幸。承受得起一切可以承受的,你才可以算作是一个人物。否则,再埋头苦干也只是老黄牛。人要学会适应小环境大环境,懂得天意懂得命运。会思考不执拗也是一种智慧。顺应天意,事在人为。好好生活。当你认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的时候,想想天意,想想大局,放下小我,成就大我。想明白了,你就成了一个真正的强者,就不在乎别人的小手段,甚至好东西只往自己碗里捡的气愤。在乎别人的行为,也是拿自己的行为去搏斗,得不偿失。

  昨天,洪涛老师在办公室接待了两位客人,一位大姐说:“洪涛,你很有能量,能不能说说我这个弟弟,让他赶快要个孩子,四十岁的年纪也不小了,打死也不要孩子,你说多让人着急。”听大姐这么说,我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了这位老弟大约一分钟,接着我问了他几个问题:

  我们有资格选择孩子吗?想要个男孩,偏偏生个女孩;想要个女孩,却又生个男孩,这种情况在我们村简直太常见了。有的家庭生了七个女孩,男孩就是不来;有的家庭一直盼望生个聪明的男孩,结果却生下了一个残疾的孩子,这也是我们亲眼见到的。

  今天,有一位同学在微信上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虽然我没有看到她的表情,但我相信她当时一定是满眼含泪的,信息是这样说的:“洪涛老师,如果在我女儿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就能看到《总裁妈妈》那本书,该是多么幸运啊!孩子马上要上高二了,今天天气虽然很热,但是我还是要教女儿做菜,因为她在高一的时候,就是坐公交车这么简单的事情,都能给我打十一个电话。所以,我现在教孩子做家务、做饭,不为别的,只是在给自己赎罪。从小,孩子只要参加比赛就是第一名,无论是课业成绩还是文艺特长,她都是同龄人里面的佼佼者,而现在我却把她培养成了一个聪明的‘笨小孩’,这让我十分懊悔。”

  这一段文字对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其实,要不要孩子不是我们说了算的,而是要看你的德性到哪里了,同理,孩子出生以后是什么样子,也与你的德性有关。一句话,我们没有资格选择孩子,都是孩子选择了我们。

  讲到此,我又问道:“孩子是你想要就不要的吗?生子残疾可以掐死吗?”

  结果,一阵无语……

  天风可以不为小人刮吗?老子讲:“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生天杀真的是无情无理的吗?孟子心中的天又是什么呢?

  孟子是一个十分有能量的人,在他看来人天同构,天人合一。在《论语》中,单独的天字出现18次;而在《孟子》中,单独的天字出现81次。从总体上说,孟子讲的天与孔子讲的天差不多,但是,我们仔细分析,孟子其实在许多章节中都赋予了天一些新的含义,或者说是含义未变,但在用于说明的对象上发生了变化。

  《论语》中18个天字中的15个,是与孔子个人的心理活动、生活活动、生命、德行等问题相关联的,但是在《孟子》中,天与个人活动相关联的只有3次,其余的天都是与普遍性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与政治事务相关联的有50次,与道德问题相关联的有20次,在孟子看来,天与人的政治生活以及人的道德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

  莫之为而为者,天也。

  我们不想做的,天做了;我们想要个男孩,可偏偏生个女孩;我们不想下雨,老天哗哗地下起来没完;我们想求点雨,可又遭连年旱灾,以至于颗粒无收,由此我们就明白,这就是天,它可以集中自己所有的能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在《孟子》中,孟子频繁地使用天字,而且对天的含义有一个直接的解释:

  【原文】

  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所谓“舜、禹、益相去久远”,不是说舜、禹、益这三个人之间相距时间久远,而是说这三个人做君王助手的时间有的长、有的短。而“其子之贤不肖”是说,尧和舜的儿子品德都不好,禹的儿子品德还不错。孟子认为无论是尧、舜、益三人做君王助手的时间长短,还是他们儿子的品德好坏,这都不是人的能力所能左右的,而是天造成的,是他们命中注定的。紧接着,孟子对什么是天、什么是命作了解释,即“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从前一句话判断,后一句中所说的“莫之为”“莫之致”的主体是人,即人没有做那件事,可是那件事却发生了,因此,使那件事发生的就是“天”;而人没有叫那个东西来,可那个东西却来了,使那个东西来到的就是“命”,这就是孟子对于“天命”的解释。

  从文字上看,我们不难发现,孟子在叙述的时候并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只是在非常平静地叙述一个道理,对天的崇敬、对命的畏惧,在这之前似乎未曾有过。在孟子看来,天和命都具有相当的神秘性,而且还具有不可抗拒性。像政权转移这样的头等大事都是由天,以及由天决定的命在冥冥之中掌握着。老子讲:大命天定,天子不是谁想干就能干得了的。

  下面这段话,孟子把舜、禹、益三人继位的情况给我们做了一个对比:

  【原文】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以有天下,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于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归于亳。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于夏、伊尹之于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

  文字大意是这样的:

  天要授与圣贤的人,便授与圣贤的人;天要授与君主的儿子,便授与君主的儿子。从前,舜把禹推荐给天子,十七年之后,舜死了,三年之丧完毕,禹把位子让给了舜的儿子,自己躲避到阳城。可是,天下百姓都跟随禹,就好像尧死了以后,他们不跟随尧的儿子却跟随舜一样。

  禹把益荐给天,七年之后,禹死了,三年之丧完毕,益又把位子让给了禹的儿子,自己躲避到箕山之北。当时朝见天子的人,打官司的人都不去益那里,而去启那里,他们说:“他是我们君主的儿子呀。”歌颂的人也不歌颂益,而歌颂启,说道:“他是我们君主的儿子呀。”

  尧的儿子丹朱不好,舜的儿子也不好。而且,舜帮助尧、禹帮助舜经过的年岁多,对百姓施与恩泽的时间长。但是,启和益就不同。启很贤明,能够认真地继承禹的传统,而益帮助禹,经过的年岁少,对百姓施与恩泽的时间短。舜、禹、益之间相距时间的长短,以及他们儿子的好坏,都是天意,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没有人叫他们这样做,而竟这样做了的,便是天意;没有人叫他来,而竟这样来了的,便是命运。

  老百姓要想得到天下,他的道德必然要像舜和禹一样,即“德配天定”,而且还要有天子推荐他,所以孔子虽是圣人,因没有天子的推荐,便不能得到天下。世代相传而得到天下的,天所要废弃的,一定是夏桀、商纣那样的暴君。所以,益、伊尹、周公虽是圣人却不能得到天下。

  伊尹帮助汤统一了天下,汤死了,太丁未立就死了,外丙在位二年,仲壬在位四年,太丁的儿子太甲又继承王位。太甲破坏了汤的法度,伊尹便流放他到桐邑,三年之后,太甲悔过,在桐邑以仁居心、唯义是从。三年之后,他完全听从伊尹对自己的教训,然后又回到亳都做了天子。周公不能得到天下,正好像益的在夏朝、伊尹的在殷朝一样。孔子说:“唐尧、虞舜以天下让贤,夏、商、周三代却世世代代传于子孙,道理是一样的。”一句话,天命不可违也。

  孟子在这里讲的天究竟是什么呢?我们要懂得,孟子讲的这个天不是“目的之天”,也不是“意志之天”,而是把自然而然的规律称之为天,因此,可称其为“自然而然之天”。“自然而然之天”包含自然之天,但又不仅仅是自然之天。自然之天所指的是自然界,而孟子讲的“自然而然之天”所指的不仅是自然界的事情,更多的是社会生活中关乎大局的事情,即政治问题。

  “莫之为而为”就是抓住了天最根本的特征,而“自然而然”就是指非人力所为,也不是哪个主宰的神所为。“自然而然”没有目的,更没有主宰的意思,除去“自然而然”之义外,本身不再具有其他的含义,一句话,就是“常道”。孟子对天的这个解释,应该是他对于天新的解释,从他的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天的神圣性、神秘性已经不存在了。

  【原文】

  孟子曰:“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

  字面意思是这样的:

  孟子说:“政治清明的时候,道德不高的人为道德高的人所领导,不太贤能的人为非常贤能的人所领导;政治黑暗的时候,力量小的为力量大的所役使,弱的为强的所役使。这两种情况,都是由天决定的。顺从天的生存,违背天的灭亡。

  孟子的意思是,在天下政治清明的时候,天下的秩序靠道德权威来维持;天下政治黑暗的时候,天下的秩序靠具有实力的权威派来支持,即以强凌弱,比的是谁的拳头硬,谁占有的钱财更多,这个说法只是对由西周到春秋,然后由春秋到战国,天下秩序发展变化的客观性描述。就是老子所说的“大道废,有仁义”。而仁义不再之后由礼来掌握,而礼之下,就是武力了。

  这里的天指的是时代潮流,可是,时代潮流怎么是天呢?它可以代表天吗?孟子把时代潮流视为天,表明这个天是那种无可抗拒的、宇宙中最大的客观存在的力量而已。举个例子,近几日的济南,最低气温都已经高达36度了,如此炎热,我们能改变吗?不能。那我们可以让我们的城市四季如春吗?答案是也不能。

  有人说:“西藏的学生考那么少的分数就能上名牌大学,而我们考那么高的分数才能上个普通大学,这太不公平了。”洪涛老师不知道同学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但是我想告诉大家,北方学生背《弟子规》大约需要三天的时间,而西藏学生背《弟子规》至少需要三个月,因为在西藏这样的高原环境下,人长期处于缺氧状态,背书自然要比正常环境费劲得多。这就是天的作用,它是一种让你无法抗拒的、强大的客观力量。

  孟子把这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称之为天是合乎情理的,试想如果西藏的高考分数与山东、河南的分数是一个起跑线的话,西藏的学生还会有考上大学的机会吗?在此,我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他们几乎没有人可以上大学,但是,西藏要不要发展?当然要。所以,在此种情况下,要求西藏与山东、河南为一个起跑线的话,那才是真正的不公平。维持合理的不公平也是天的公平之一。

编辑:魏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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