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治视民如子,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 倍,盗贼狱讼衰止。”孔子治国是主张“富之,教之”,先富后教。召信臣在“富之”的方 面做的工作很多,但“教之”的工作则没有提到,其化大行表现在“郡中莫不耕稼力田”上 。与此相似的是另一循吏龚遂,其治绩在缉盗富民,亦称“郡中大化”。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四有汉循吏多求名伪饰条,云:“宣帝重二千石之任而循吏有余美 。 龚遂、黄霸、尹翁归、赵广汉、张敞、韩延寿皆藉藉焉。迹其治之得失,广汉、敞、霸皆任 术而托迹于道。广汉、敞以虔矫任刑杀,而霸多伪饰,宽严异,而求名太急之情一也。延寿 以礼让养民,庶几于君子之道,而为之已甚者亦饰也。翁归虽察,而执法不烦;龚遂虽细, 而治乱以缓,较数子之间,其愈矣乎!要此数子者,唯广汉专乎俗吏之为而得流俗之誉为最 ,其余皆饰以先王之礼教,而世儒以谓汉治近古,职此由也。”船山一代大儒,其论史不免 师心自用而多有偏颇,这里对循吏的挑剔即稍嫌过份。但他指出至少在前汉之时,不能以为 其治近古却颇见眼光,而指出这时的循吏为以礼教(道)缘饰律令(术),更是准确地把握了儒 学在西汉时所处位置。
孔子在《论语·子路》中说,“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这也即是汉初鲁国两位儒生所 谓“礼乐所由起,百年积德而后可兴也”的意思。仁政的追求是一个漫长的历程,孔孟荀以 及董仲舒诸儒学宗师所向往的文化秩序要成为包括吏民在内的全社会的自觉,更是需要众多 的条件。武帝独尊儒术,宣帝褒奖以教化辅助吏事的良吏为此提供了契机,宗法社会亦有此 条件与要求,但是,在西汉,一切还只是开了个头。
(三)
“东汉功臣多近儒”即是诸内在外在条件走向成熟的标志或起点。因为从society方面说, 社会已形成了以宗族为单位的基层组织硬核,其宗法关系纽带需要儒学的强化; 许 倬云先生就认为西汉中叶以后,社会上家族的团聚作用较前此为强。参见《求古编》页四七 O。从state方面说,新的统治集团将更为自觉地接受利用儒学,使之成为官方的意 识形态。
王夫之称赞董仲舒建议武帝兴太学是“知本”之举,因为王道是要靠贤士来担当的。武帝时 曾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这个势头非常迅猛:平帝元始三年诏曰:“立官稷及学官, 郡 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 人”(《平帝纪》)。聚为比乡更为基层的社会单位,而为之兴学,则儒学之传播深广可见一 斑。尤可注意之处是,县、道、邑诸层次上的学校比较正式,其所授受显然具有比较高的 理 论水平,属于学而优则仕的养士的学校;乡聚之庠序却仅置“始于爱亲,终于哀戚”的《孝 经》 师,则可知其目的显然不在培养以经纶纲纪为务的士大夫,而仅只是对闾阎之民进行基本的 礼教训练,以维护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日常伦理意识和关系。汉儒认为孔子志在《春秋》, 行 在《孝经》,帝王自然也明白二者之间的关系。《礼记·乡饮酒义》谓:“君子之 所谓孝者,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合诸乡射。,教之乡饮酒之礼,而孝悌之行立矣。”孝,不 只是家庭内的父子关系,亦指聚邑之内长幼老少之间的秩序等级。《礼记》在汉代编定广为 流行,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孟子曾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帝王自然要在一定范围内培植这种文化秩序以求得 政治秩序的稳固。
士族或所谓儒宗地主的发生与发展前文已有所交代。这种新的社会组织纽结的确立,为儒学 在 社会中生根提供了沃土,庄园显然以宗法血缘关系为内部结构。崔 C85C 《四民月令》 有详细叙述。反过来又促进了“上顺公法,下顺人情”的循吏的形成。前汉 像韩 延寿那样尚礼义教化的官吏屈指可数,而东汉以后,载诸史籍的官吏中,不以儒术缘饰吏事 者 则反而十分罕见。居吏职而务教化者不只是太守二千石,还有数量显然更大的众多令、守和 亭长之类的基层临民之官。他们务教化并不只是因宗法社会的治理对象迫使其做出的选择, 而是儒学思想导引下,对三代王道之治的自觉追求。比较著名的即有寇恂、贾复、伏湛、鲁 恭、杨仁、刘宽、杜林、杜诗、张湛、张霸、鲍昱、欧阳歙、伏恭、曹褒、胜抚、刘平、刘 梁、宋 均、荀淑、韩韶、钟皓、钟离意等。从本传看,他们均属“儒学素业”、“为诸生”或“ 受某某经”的儒学之士,壮之所行即幼之所学。前汉哀帝丞相王嘉所说“教化行而治功立”(见《汉书·王嘉传》)真正成为了他们的共识。
不仅如此,从史籍中我们还可发现一种无心仕宦,却热心乡里教化的地方士绅,用仇香的话 来说就是宁为鸾凤不为鹰 F37D 。(见《资治通鉴》桓帝延熹七年条)。所 谓鹰 F37D 即是君主之爪牙(《左传》载季孙行父言曰:“见无礼于君者诛之,如鹰 F37D 之逐鸟雀 ”);鸾凤则为贤俊处士(贾 谊《吊屈原赋》有“鸾凤伏窜兮,鸱枭翱翔”)。这类纯以笃行美俗的地方士绅在西汉 尚 未出现,到东汉却比比皆是,说明society系统在独尊儒术和通经入仕,以及上顺公法下 顺人情的吏治诸制度背景下,不仅在数量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壮大,并且其内在组织能力也大 大提高。儒者以为,“三代之王者,不与诸侯争臣民”。汉世用人之法,惟守令命自朝廷, 属 吏则悉辟当地人而为之,三代封建之遗意尚存。吏事而缘饰以儒术,society系统的发展也 堪称水到渠成了。孙堪、孔嵩、樊宏、王列、逢萌、王扶、陈 C85C 、 司马均、蔡衍都属于在地 方上自觉承担社会职责,以地方正常秩序(当然是伦理秩序)之维护为己任的著名绅士。他们 的 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朝廷命官重合,但本质上却应视为society自组织的表现形式。东汉于 三代以下称盛治,从这里我们或许可以窥知其究里。
赵翼《廿二史札记》东汉功臣多近儒条谓光武“本好学问,非同高帝之儒冠置溺”,“虽东 征西战,犹投戈讲艺,息马论道”。初即位的建武元年,便使使持节拜曾受业长安太学的邓 禹为大司徒:“制诏前将军禹:深执忠孝,与朕谋谟帷幄,决胜千里。孔子曰吾自有回,门 人日亲。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作司徒,敬敷五教,五教在宽。敬之哉!”伪古文《尚书 ·舜典》曰:“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孟子释五品为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种 关系(李贤注五品为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从句法和语意看均欠妥)。光武亦 曾受业长安,深知百姓之亲与五常之顺的关系。显然也是希望走一条谋求state与society关 系和谐,家齐而后天下平的儒家为国之道。光武声称“吾治天以柔道”,当然更知道需要 大批象卓茂那样懂得“以礼教化”的治民之吏。拜邓禹为大 司徒之后,另一能反映光武以柔道治天下的用人举措是征卓茂。范晔在《卓茂传》后写道: “卓茂断断小宰,无它庸能,时已七十余矣,而首加聘命,优辞重礼,其与周燕之君表闾立 馆何异哉!”王夫之说,“柔者非弱之谓也,返本自治,顺人心以不犯阴阳 之忌也”(《读通鉴论》卷六)。以柔道治天下较之宣帝的霸王道杂之所蕴 含的内容以及所反映的state与society两个系统及其关系的变化确实叫人感慨多多。在我们 今天看来,它并不表明光武真是三代明王之重现,不过是society的发展已促使任何心智 健全 的统治者不得不将统治秩序建立在顺应其组织原则的基础上。光武帝的私天下之心 容后专论。但不管怎样,武帝宣帝以来在吏治中引入儒术教化的政策却在稳定和 发展之中。
初登帝位的光武急于求治,太守长吏,纤微之过即予罢斥。朱浮上书,“愿陛下游意于经年 之外,望化于一世之后”(《朱浮传》)。建武七年,政事又“颇伤严切”,任用文吏。公羊 学 者郑兴因日食而奏:“日君象而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天于贤圣之君, 犹 慈父之于孝子也。叮咛申戒,欲其返正,此乃国之福也。今陛下宜留思柔克之政,垂意《洪 范》之法,纳群下之谋”(《郑兴传》)。建武年间,儒士大夫这类建议光武行仁政反苛法 的疏奏颇多,而光武似也颇能听进去。